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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一种所有权权利状态。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在实践中,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个别业主和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可通过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共有权的登记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司法审查等措施来保护业主共有权。  相似文献   

2.
共有权权属是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核心问题。区分所有共有权与一般财产共有权在权利主客体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并具有特殊的按份共有的性质。国外相关立法和学理对共用部分的界定各有特点,且对其有较为一致的三种分类。中国现有立法中关于小区建筑物共有权权属的规定较为零乱。中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统一、完善相关立法,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科学定性是建构相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但其定性一直是学界的重要争论点之一。无论于理论还是实践,现有定性既无法涵盖和诠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特性和理论,又无法理性权衡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与我国实际极为不符。从其特性和我国实际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并非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准共有,实为具有交错性质的新型共有。  相似文献   

4.
业主共有权是业主核心权利之一.社会成员甚至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本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入手,在分析共有权取得与行使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上,认为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原因是共有权的"外部化"以及业主维权交易成本畸高.为实现共有权,本文进一步提出应修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及赋予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团体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5.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物权。管理权已融入所有权之中,不存在独立的、为管理而生的、非财产性的成员权.相邻权不是所有权的一种权利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建筑小区内.任何建筑物或设备设施.不是业主个人所有的,就是业主共同所有的.不应存在第三方对权利的享有.故车位车库、天台、会所等.均应由全体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6.
传统民法将多层公寓的权利结构解构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和专有权",这样的解构没有"小区物业共有权和专有权"来得准确、简洁。既有的对小区物业共有权的定性,都无法准确解释和处理小区物业共有权中的财产关系,因而不具有合理性。小区物业共有权的平等性、完整性、开放性、民主性和客体的永不分割性,与集合共有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将小区物业共有权定性为集合共有,既符合学理又符合现代社会生活之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7.
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针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现代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和我国现行立法都明确承认和保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但就该制度的存废仍然存在争议,文章主张保留并完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从本质而言,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和形成权并具有物权效力.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赋予共同共有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的优先购买权,但在出卖人向法定继承人出卖财产份额、以拍卖和招投标方式出卖标的物、依强制执行方式而进行的出卖等情形下则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近现代各国民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均明文规定。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归属、变动、使用和限制、区分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纠纷不断增多,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进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我国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等三要素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就其性质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的按份共有,又不同于共同共有。而是以专有所有权为基点发生的权利,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复合性的不动产权利。现阶段我国立法机关的思路是仍采民法模式,从完善法制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宜在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现代民法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在现代各国,高层建筑日益发展,高层建筑物中居民的权利使用方式及人际关系复杂,有的学者把这类建筑物称为“纠纷住宅”。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区分所有权法,因此,笔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采“三元论”说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之间的关系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空间性,最后考察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0.
试析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三项权利内容进行分析,分析其对法制的促进之处,同时对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述。  相似文献   

11.
从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看我国失地农民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民失地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必然趋势 ,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有效补偿 ,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是对失地农民补偿的根据 ,现行法律规定造成补偿政策与实践对失地农民补偿的弱化。因此 ,重新界定土地所有权性质 ,使农民成为所有权主体 ,从而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偿机制 ;以“向后看”为补偿原则 ,体现农民的发展权 ;提高补偿费用 ,使其包含保障因素等 ,成为政策完善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经济法原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是一项积极的改革尝试,文章介绍了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具体实践情况,并运用经济法相关知识对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变动制度。由于世界各国立法对物权变动模式选择之多元化,围绕我国物权立法之物权变动价值取向问题,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借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学术界公认的物权变动两大价值———安全与效率进行定位,并以此为切入点检讨了世界范围内的四种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折中主义。希望有助于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利率市场化的产权意义极大,在金融交易主体产权中的其他权利有缺陷的情况下,如果单纯地实行利率市场化,会受到现有的公有产权的约束,这种约束将通过政府、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等不同的途径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权利人有权主动行使的权利范围小于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侵犯的权利范围,即“权利”与“被侵犯的权利”的范围不一致。如果将知识产权视为一个圆圈的话,权利人可以主动行使的权利在圈内,是有限的权利,而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侵犯的权利则在圈外,并且是无限的权利。本文列举了存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此种现象并且分析了产生该现象的原因,以期能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及使用人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6.
作为近代私法的重要蓝本,罗马私法最早系统地规定了关于所有权的法理内容。所有权在罗马私法中的确立和嬗变,主要体现了制度对经济活动之间能动的互动关系。在罗马私法对先占权、孳息和所有权转移的规定中,一方面劳动被提升至价值与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将等价的正义观念引入了对所有权归属的判定。罗马私法早熟于其他古代文明的内容,一方面成为了近代西欧大陆私法的重要参照,另一方面推动了个人主义的所有权观念和正义原则在近代法治社会的勃发。但是,正如资本主义所有权所依赖的程序正义和形式平等在现实中的局限,罗马私法的限度不仅是历史性的,更是实践性的。  相似文献   

17.
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的思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产权不清,导致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虚无性,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下,各种土地权益的矛盾滋生恶化,也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以及全社会科学发展的严重障碍.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改革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较好思路--废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确立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其具体操作方法--国家"购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将所得"收益"全部分配给农民-农民用所得"收益"购买国家土地的永久使用权(私有),这种交换通过虚拟交易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对于中国特殊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来说,在解决其生存权的同时,应该关注他们的发展权。农民工发展权主要是指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基础上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在建构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背景下,发展权的实现是农民工与国家社会发展的协调器。农民工的发展权具有深刻的内涵,其体系建构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后,有三次大的为人民算账行动∶20世纪60年代初一次,“文革”结束后一次,当前一次。三次大算账后,党和政府都作出了发展战略的大调整,推动了或必然会推动现代化事业的大发展。为人民算账的法理基础是人民法权,即人民共同参与和享受的发展权。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一个基本的经验就是首先要在经济问题上形成人民法权的理性自觉,既要善于从宏观上发现“问题”,又要有清醒的历史主义态度,实现好、维护好人民在经济上的权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人民法权普遍化的发展进入到自觉性阶段。人民法权普遍化的实现,关键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空前繁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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