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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函修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54-60
发表权是权利人是否进行发表行为及如何进行发表行为的自主决定权.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将作品公之于众将构成对权利人发表权的侵犯.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被侵犯,一定情况下将会给权利人造成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其不但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权利人还有权请求并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论药品不良反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宋跃晋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20(6):96-99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规定缺位,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以何种方式来赔偿,这一系列问题都亟需由法律予以判断和裁决。本文认为,药品不良反应是一种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认定上,不可抗力和发展风险不应成为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3.
如果借鉴民法理论,行政不作为赔偿与民事赔偿交织案件中可能的责任分担形式主要有4种: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并行和行政机关承担保证责任.每种责任分担形式都各有利弊.问题的难点在于行政民事基础理论的统一与行政民事诉讼程序分立之间的矛盾.实现基础理论的统一在中国并不可行,可行之道在于行政与民事两种诉讼程序的彻底分立.分立后的两诉讼尽管在诉讼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表面的不一致,但实质上并不矛盾,需要实现的只是赔偿数额认定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健全对证券民事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前提。而我国目前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尚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对其受案范围及前置程序两个基本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相关立法的建议,从而推动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的立法和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5.
由于律师证券业务的监管性以及专家职责性,律师应该在证券虚假陈述中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律师承担此责任的规则原则应是过错推定,在一些情况下,律师可以免除责任。支付赔偿金作为其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数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主,而赔偿金的主要来源,则需要建立相应的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一贯采取的填补性赔偿,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考虑欠妥的结果。主观因素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应当区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即区分故意与过失、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在归责原则上应全面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符合个人就自身行为所肇致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的基本观念。客观因素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不应固守类型化区分,而应进行程度化区分,即轻微损害、一般损害、重大损害。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搭建填补性与惩罚性结合的赔偿架构。 相似文献
7.
在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不同性质的财产责任,而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承担时,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相对于公法上的财产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不可替代性,其优先承担是保护基本人权的必然要求和正当选择.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是一项兼具实体与程序性的法律规则,实体法的确认是其实现的前提和基础,程序法的衔接是其实现的核心和保障. 相似文献
8.
由于现行立法的缺失,使得目前理论与实务中有关港口经营人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认识与判决不统一,有认为是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而适用<海商法>可以享受责任限制;有作为独立经营人而适用<合同法>或<民法通则>需承担完全赔偿责任;还有认为应当作为实际承运人适用承运人的责任体系.在现行立法体制下,实务中通过自济措施取得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地位以获得司法保护不失为行之有效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陆文彬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10):133-136
环境民事赔偿责任社会化的制度设计对弥补我国现行环境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不足和对环境侵权受害人实施充分有效的救济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民事赔偿责任社会化的理论基础尚未形成一致看法.从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石和制度运作的依据分析:源于社会本位现指引下的民事赔偿责任理论基石的演变和利益平衡理论在民事赔偿责任领域的动态发展是环境民事赔偿责任社会化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0.
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中最为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之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实现有利于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实现机制进行评析和探讨 ,并提出立法完善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中关于公证赔偿法律责任的首次明确规定,困扰多年来公证司法实践的公证赔偿问题终于有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公证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尤其对决定公证赔偿的归责原则--过错问题的不同理解,使得公证赔偿的司法实践仍然面临着一些有待明确的问题.本文从民法相关原理出发,结合公证实务与司法实践,探讨公证赔偿责任中过错的内涵与具体判断标准,以期对公证相关司法实践有所帮助和启迪.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跨行政法与民法两大领域,关系到保护财产所有权人财产安全与保障交易安全的价值冲突选择,如何协调其中利益,需要严密原理和体系制度。从法理基础、赔偿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来看,不动产登记行为应认定为行政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成立性质和《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意图,登记错误中登记机构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以保护真实权利人合法权益,且应逐步健全赔偿资金保障制度,保护因登记错误遭受损失的不动产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3.
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当这两种责任在实现的先后顺序上发生冲突时,应采“民事赔偿优先”。文章就此问题从历史发展规律、宪法、人权、法理、“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等方面提出价值取向的理由和立法上的设想,并指出更多地关注和解决民事权利保护问题的极其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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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证券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中最为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之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对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对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进行评析和探讨,并提出完善立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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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玉龙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13(7):62-63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所作的责任认定,其性质、地位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对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责任认定能否在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采用的问题.对此,在理论上争议较大.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可诉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它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仅是一种普通证据材料,相当于专家的证言. 相似文献
18.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机制不完善。为此,应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机制,确立“先民后刑”的审理方式;构建横向延伸、层层分流的执行机制;改进执行方法;建立赔偿救助机制;健全监狱劳动赔偿制度;设立创造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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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的民事公益诉讼并不足以扛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重担,鉴于其他领域的经验做法,或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其惩罚、威慑、填补功能,二者的结合更契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在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具有社会现实、制度完善、补足私益诉讼的必要性,在法理、规范、实践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具体展开适用规则时,应遵循预防为主、过罚相当、司法定价等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违法者的履责能力、主观恶性程度等因素厘定赔偿金的数额,在妥善处理惩罚性赔偿金、罚金、罚款三者关系之余,为惩罚性赔偿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相关领域公共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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