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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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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广秀 《社科纵横》2013,(1):120-121
复效制度是人身保险合同领域一项特殊的制度。复效制度的立法价值在于,充分满足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确保各自利益的充分实现。但复效制度在实践中却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拟从我国保险法律对复效制度的规定入手,提出、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务中产生的问题,从另一个视角解决投保人暂时无力交纳保险费的问题,以期达到定争止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陈国文 《社科纵横》2004,19(2):44-45
民法中关于欺诈的规定是贯彻私法自治的一项制度设计 ,对此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 ,经济学中有很多有力的分析工具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这一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3.
地役权之演绎路径与现实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役权制度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地役权制度的历史考察与演绎路径研究十分必要.在借鉴国外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深层次地探究地役权的主、客体及适用范围之界定,有利于澄清理论上的误解,促进对地役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提高不动产的利用效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地役权现实之功能即它的制度功能、逻辑功能和经济功能,分别表现为:弥补相邻权制度的不足,克服物权法定原则的缺陷,遵循霍布斯定理,促进物尽其用.  相似文献   

4.
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几点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既包含了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法律思想,也包含了中国历代沿革演变的法律制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剖析,批判其糟粕,借鉴与继承其精华,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本文拟从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反思入手,探求传统法律文...  相似文献   

5.
陈廷辉 《探求》2012,(1):62-70
环境法中存在的“科学上的不确定性”现象,与软法治理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不确定之情势下,还要进行治理,这无疑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何况不确定性现象具有普遍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等特征,需要多样的法律形式才能解决问题。传统硬法已经无法满足这方面的需求,而软法以其固有的优点刚好能够弥补硬法的诸多不足,能够妥善解决复杂的、特殊性的环境法域问题,并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核心:利益选择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益的选择与协调是转型时期的中国立法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从法与利益关系的视角而言,立法是对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进行确认、选择和协调的利益综合过程.对农业保险主体间利益冲突的认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起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就是为了协调这种利益冲突而通过法律制度的供给对农业保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即通过确认国家的政策性扶持和规范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关系.从而实现农业保险主体在各自微观利益基础上的宏观整体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历史主义法律移植研究存在着基本缺陷。这种研究实际上不能解决法律移植的根本问题,尤其当这种研究的隐含目的指向未来的时候。为了更好地展开法律移植实践,本文认为,深入理解法律移植的实质也即廓清"法律移植与广义'立法'活动是同质的",非常必要。这一理解,也许能使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历史主义法律移植研究的困难,此外,也许能使我们从另外一角度去理解法律移植的未来途径。以此作为基础,本文认为,从"法律与政治"的应然关系入手,在"当下"的社会共识建立中寻找追求,是解决法律移植问题的一个新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8.
《求是学刊》2019,(5):117-127
投资劝诱是金融机构销售投资性金融产品时的主要营业行为,是金融机构成功销售金融商品的主要途径。从私法视角考察,投资劝诱法律本质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从金融商品销售规制的法理来看,强化私法规制尤为重要。现行金融基本法律规范中缺乏金融消费者的合同撤回权制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适用亦存在诸多困境。治本之策是完善金融特别法律规范,在投资性金融产品销售法律规范中全面引入"冷静期"制度,并完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而治标之策是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一般私法规范和原理,对投资劝诱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相关民事责任进行法理解释从而实现规制。  相似文献   

9.
罗冬阳 《求是学刊》2012,(5):132-139
"明清更替"、"清承明制"赅括了明清改朝换代所体现的中国古代政治文化断裂与连续的特性。清前期言路的整饬,既包括"明朝国事全为言官所坏"的话语构建,也包括多项相关制度的调整,如风闻言事之例的禁与开、巡按的永久性停遣、科道官的缩编、台省合一、六科封驳权的废止等,都指向阉割言官作为言路的舆论监督机能和制约皇权机能,都指向确立和巩固首崇满洲的国家体制,大大强化了君主独裁。从理解有关当事人的动机和面临的境况来加以审视,清前期言路的整饬充分实现了清朝统治者和满洲贵族建立并巩固其全国统治的目标。从与清朝合作的汉族士大夫的立场看,言路整饬是必要的,但整饬办法无疑是不受欢迎的。而对明朝遗民来讲,清朝的言路整饬与他们所希冀的方向简直就是南辕北辙,并没有从制度上解开道德、舆论与政治、法律关系的混沌纠结,而是有选择地阉割了言路形成舆论、将政治公开化及其制约皇权的机能。  相似文献   

10.
法制与法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研究和宣传工作中,都存在着“法制”与“法治”混淆的现象。是不是文义深奥不易理解呢?不是。“法制”一词,古已有之。《礼记》有云:“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董必武同志早在二十二年前就有明确解释:“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法制。”一般都把“法制”作为“法律制度”来理解。“法治”一词语意很清楚,通俗地说,就是以法治国的意思。从科学含义来说,就是要使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国家的组织和统治权之行使,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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