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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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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阳 《求是学刊》2015,(2):79-86
对于刑事一审程序,依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立法逻辑,不再纠结于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因素的角力,而是努力谋求两种要素运行中的合力增效。混合主义是现代刑事诉讼立法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为实现两种要素的结合增效,立法者必须进行司法成本考量,并努力构建两种要素的诉讼协调机制。相对于文化嵌入问题而言,混合式审判模式中两种因素协调的配置技术始终应当是刑事诉讼法学首先要面对的前置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法律真实说的论域中,刑事诉讼程序中认定的犯罪事实是一种法律真实,而非客观真实.在认定犯罪事实的过程中,犯罪事实何时能够被确认与事实认定者的信心有着某种直接的关系.只要经刑事司法程序合法认定的犯罪事实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此犯罪事实为真,或推定此犯罪事实为真.犯罪事实是否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有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要求,程序和实体共同构建了刑事司法认定的犯罪事实合理的可接受性的基础,合理的可接受性为确认犯罪事实设定了实体界限.  相似文献   

3.
美国传统少年司法曾经长期不受正当法律程序的约束,这样的特例被认为是为了有利于保证罪错少年获得最有利的处遇。但这样的观念和实践在1967年高尔特案件后开始改变,罪错少年也逐步获得了类似成年罪犯那样的正当法律程序权利的保障。与美国少年司法进行正当法律程序改革之前相似,中国目前对于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的处置,同样基本上没有任何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这样的状况急需改变。  相似文献   

4.
当事人概念在立法上一直牵连于实体法律关系之中,而学理上经历了从实体到程序的转变,目前程序当事人概念已经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程序当事人概念不仅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扩大救济范围,还可以完善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5.
当事人概念在立法上一直牵连于实体法律关系之中,而学理上经历了从实体到程序的转变,目前程序当事人概念已经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程序当事人概念不仅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扩大救济范围,还可以完善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6.
白彦 《学术交流》2007,(9):64-67
刑事审判救济程序是旨在发现和纠正判决、裁定错误而设置的一审后审判,其会引导刑事案件重新走回法庭,由控辩审三方参与进行审理。在该程序中,适格的被告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中外刑诉法所回避。司法实践中,两大法系国家一般将原审中的原被告在救济审中发生程序角色换位,我国则是将一审中的控方和被告人视作救济审中的原被告双方,而救济程序中真正的被告人则一直隐藏于幕后,从而使刑事审判救济程序因诉讼主体的错位导致诉讼行为的移位。从诉讼程序的客观规律出发加以分析,刑事审判救济程序中的被告人应是原审法院,而且法院作为程序性刑事被告人是完全正当的,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原审法院程序性被告的归位应该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7.
张晓凤 《求是学刊》2014,41(6):104-111
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将刑事强制医疗的决定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开创了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司法审查和裁判的历史,其相关规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该程序的部分规定具有较强的行政化意味,背离了诉讼化的方向。精神病人当然地享有诉讼权利,且应更加充分地受到保护,行政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对精神病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并无益处,只有诉讼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才能更好地保障精神病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化是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必然选择。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完善可以从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提起、庭审程序、救济程序、终止程序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8.
法律监督所体现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体的政治需要,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检察制度具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成为中国检察制度的核心,是由中国检察制度的政治 地位所决定的.司法制度从属于政治制度,并为政治制度服务.中国检察制度的司法属性要以有利于政治属性的确立和发展为目标,但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不能被否认或轻视,更不能以法律监督来破坏司法和诉讼的规律.  相似文献   

9.
中国刑事简易程序虽历经改革而渐成体系,但诉讼程序简化的效果却不甚理想,这与立法部门忽视审前程序简易化有直接关联.案件流转机制冗长、审批机制复杂,是耗费审前程序期限的主要因素.尽管中国已通过缩短程序期限、简化诉讼环节的方式对简易程序改革进行探索,却未能达到应有功效.而三阶段的诉讼程序划分标准,审前程序的实体化,程序倒流的频繁发生,则是降低简易程序运行效率的深层原因.为简化审前程序,西方用于改革审前程序的权利放弃模式与事由预设模式可为中国提供制度借鉴.中国可通过压缩审前程序期限、跳跃审前诉讼环节,并在审前司法实践中综合适用这两种简化方式达致诉讼程序压缩与跳跃的效果.相较于以往,这是一种新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0.
李静 《求是学刊》2006,33(4):93-98
文章试图从司法裁判过程的不同阶段,说明在证明案件事实、明确规范事实、得出个案法律结论的活动中,实体正义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得出实现实体正义的科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并指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一般关系和强化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实用主义法律观未能客观地反映司法运行规律,没有全面地把握司法的运作过程,没有认真对待判决失去社会效果的复杂性,因此夸大了法条主义的缺陷、低估了法条主义的自我完善能力。实用主义法律观忽略了“平等”这一现代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共识,不仅使实用主义变得盲目、不确定和无原则,也使其忘掉了“法律之治”这一法治的核心要求,收获的是诸多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代价则是法治自身。对此代价,实用主义自身无法避免,这是它把法律的实用性提升为理论基点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称附带民事诉讼,法学界对此问题的认识不尽一致,很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性质 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法律制度,是在程序法与实体法分立、民法与刑法分立、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分别进行之后开始确立的,是现代社会法律体系渐趋完备,法律部门分工细密的产物。因此,只有全面揭示附带民事诉讼内部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才能正确把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性质。 首先,从程序法的角度观察,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实质上同时存在两种诉讼法律关系: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这就决定了附…  相似文献   

13.
出于实体真实和价值观的基本考虑,现代各国所设计和运用的刑事诉讼制度大致可归于职权主义模式或当事人主义模式。前者适用于大陆法系,后者适用于英美法系。一般认为,狭义上的诉讼模式(审判模式)因价值观而得到支持和强化,但它不受价值观的直接影响,所以难以判断哪一种模式更适宜发现客观真实。而广义上的诉讼模式,至少在审前阶段受价值观的决定性影响。奉行犯罪控制观的的理念,就会选择审问式侦查模式;奉行正当程序观的理念,就会选择弹劾式侦查模式。比较英美法系的弹劾式侦查模式,大陆法系的审问式侦查模式发现客观真相的能力更强。  相似文献   

14.
左卫民 ,196 4年生 ,199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西南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诉讼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出版《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等专著和教材10余部 ,发表论文 10 0余篇。 1997年首批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 ;2 0 0 0年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 ;1995年、1999年两次荣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有 :《实体真实、价值观和诉讼程序》( 1992年第 1期 )、《公正程序的法哲学探讨》…  相似文献   

15.
赵利 《社科纵横》2010,25(5):95-96,108
法律论证是一种法律职业技术与基本法律方法,对法律论证的不同认识会影响法学研究者与司法职业者的思维进路。本文通过检验证人证言论证这一刑事诉讼论证中常见的论证模式,展现并分析了可废止性,即论证结论的可谬性,是刑事诉讼论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强调在案情复杂的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都不能简单认为自己掌握了客观事实、绝对真理,要尊重刑事诉讼论证的可废止性特征,用经过法律程序反复质证重塑的,与现有证据不相矛盾的符合法定标准的法律事实作为量刑依据,以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结合的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台湾地区的刑事判例制度诞生于民国初期,1949年以后在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中继续适用;而案例指导制度则是中国大陆2010年才诞生的司法制度。这两个司法制度都属于中华法系,深受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影响。因此,两者在案件选择标准、选编程序以及案件影响力等方面均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由于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因此这两种司法制度在案件来源、选编依据、案件拘束力程度等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通过对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既可以深刻了解刑事判例制度在台湾地区司法中的作用,又可以为中国大陆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提供相应的经验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法律范式转型与司法现代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德明 《浙江学刊》2005,(4):145-151
资本主义社会先后出现过形式法和实质法两种法律范式,它们分别对应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法治国家、福利国家两个历史阶段.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风险社会的形成,程序法范式理论开始在西方理论界兴起.三种法律范式各自表现出差异性法律性质,并决定了不同的司法现代化发展特征.中国法律发展状况区别于这三种法律范式而具有自身的目标和道路,中国司法现代化发展正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现代刑事预审程序根源于英国.英国预审程序的产生和发展与大陪审团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大陪审团被废除后,治安法官成为唯一负责预审的主体.预审程序在英国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英国预审程序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权力主体主要是非专业法官;适用范围主要是可诉罪;控辩双方中请或法官依职权均可以启动预审程序;有书面预审和言词预审两种方式;审查内容主要是控方证据;预审可以开庭或不开庭的程序进行;预审终结应当作出是否交付审判的裁定;控方对裁定不服可申请救济而辩方无权申请救济.英国由治安法官负责预审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尽管我国不宜引进,但其预审程序改革对提高诉讼效率的追求以及通过预审提高重罪案件的起诉质量则值得借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当在充分考察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的基础上,建构科学合理的预审程序.  相似文献   

19.
崔燕 《社科纵横》2012,(3):73-75
哈贝马斯以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的理论建构,对古典资产阶级形式法范式和社会福利国家实质法范式进行学理的批判。程序主义法律范式为缓解或消解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张力关系提供了"哈贝马斯式"的理论出路,即哈贝马斯所建构的用以摆脱市场崇拜或国家崇拜"两难处境"的法律范式。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的理论关照在于,实现非建制化的意见或意志形成过程与建制化的意见或意志形成过程在程序过程和交往形式层面的"耦合"。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律范式"内里的"问题意识即法律的合法性问题,具有当下的隐喻意义。  相似文献   

20.
被害人问题为当下刑事法学界的重要议题,因对其利益的忽视而致现代刑事法治面临严重正当性危机."尊重被害人、考虑他们的需要"成为刑事法学及各国实践的重点.反观国内,许多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谋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而忽视了因无法改变的犯罪与刑罚的本质认识、司法的目的与其作为认识活动的性质等方面所决定了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刑事司法固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难当主力,但是在不损及被告人权利与诉讼目的前提下进行局部改良亦有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可能.所以,应对被害人问题的现实作法是强调刑事司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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