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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为了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完善司法保护制度,针对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及监禁处罚的现状,应用归纳分析和调查研究的方法,依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政策、刑罚政策和处遇政策,提出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非刑化、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刑事政策,以达到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问题上,司法机关考虑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自身特点,片面追求保护的力度,轻视刑法的惩罚教育作用,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上过多使用缓刑或单独处以罚金等刑罚,导致部分案件罪责刑不相适应,量刑畸轻,对未成年人达不到应有的威慑和惩罚作用,致使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目的达不到,反而纵容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因此,我国应引入英国等国家的"社会服务令"刑罚制度,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令"制度,以便在惩罚和保护未成年罪犯两方面达到一个平衡,既矫正和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权益,并最终实现社会利益与未成年罪犯个人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问题上,司法机关考虑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自身特点,片面追求保护的力度,轻视刑法的惩罚教育作用,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上过多使用缓刑或单独处以罚金等刑罚,导致部分案件罪责刑不相适应,量刑畸轻,对未成年人达不到应有的威慑和惩罚作用.致使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目的达不到,反而纵容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因此,我国应引入英国等国家的“社会服务令”刑罚制度,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令”制度,以便在惩罚和保护未成年罪犯两方面达到一个平衡,既矫正和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权益,并最终实现社会利益与未成年罪犯个人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并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一座新的里程碑.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是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著作和文献,综合分析国内外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的法理规制与实践经验,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期研法辩理,应用实践,实现保护社会与保护未成年人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5.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施行,这既是我国未成年人事业划时代的一笔,也是对建党百年的一次献礼。在新的未成年人司法语境下,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仍面临非犯罪化转处标准不明确、刑罚执行变更难和分级干预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应借鉴域外少年司法先进经验,在国家亲权、儿童利益最大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指引下,明确罪错未成年人转处标准,完善未成年人缓刑、假释、减刑等制度,充实专门矫治教育措施,使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更加体系化。   相似文献   

6.
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当前已经走到一个关键性阶段,应当对改革中面临的基本问题进行前瞻性的思考,以理清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首先,关于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以往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已经走到了极限,未来应转向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道路。其次,关于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中社会保护的重要性。如果过分关注对少年的保护而忽视对社会的保护,在少年犯罪率高涨时,很可能导致严罚主义的刑事政策转向和制度建构,未来应当均衡考虑少年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需要。最后,关于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中刑罚个别化与刑罚规范化的协调。少年司法制度本身要求的刑罚的个别化,与当前司法改革所要求的量刑规范化之间存在冲突,应当根据少年犯罪的不同情形,有效缓解该冲突,以追求刑罚的公正性和刑罚的合目的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项制度可以全面地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平时表现以及可能被挽救的程度等,有利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有利于对未成年人正确定罪,合理量刑和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实现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罪犯的目标.当前,宜从确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原则,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有关未成年人的刑罚制度已不适应当前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现实。本文从未成年人刑罚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及具体刑罚规定着手,分析了其不足,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状提出了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犯罪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刑事立法针对未成年犯的特点,对其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做出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特殊规定,但还略显粗疏和薄弱,未成年犯的罚金刑、缓刑以及累犯制度等刑罚适用中存在着一定争议和困惑。为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应提倡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缓刑制度,明确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趋势,这对我国的法律实践和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适当引进“恶意补足年龄”,弥补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对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的社会保障功能与保护功能的统一协调,是“恶意补足年龄”补充适应的理论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从明确“恶意补足年龄”在刑法中的地位、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独立、确立专业的社会辅助机构、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1.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负面影响 ,致使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就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 ,提出实施四个预防和三个工程是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由于方方面面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与教育规范不协调的行为,如校园暴力、色情犯罪、网上犯罪等等社会心理学对青少年行为失范的解释都最终归咎在社会环境上。要针对青少年的活动范围和心理发育过程,从学校、家庭、文化网络等方面协调配合,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相似文献   

13.
博客: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搭建新平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博客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2002年引入中国,尽管时间很短,但发展非常快,是目前互联网发展最迅速的新应用之一。博客的盛行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教育非常重要的部分,它从人的思想和心理着手,力图解决人的思想以及心理问题。而博客作为一个平等、开放的网络交流互动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应把握这一契机.与博客相结合.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搭建一个新平台.  相似文献   

14.
累犯构成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庆华 《南都学坛》2008,28(5):76-80
行为人所实施的前后两罪均为过失犯罪能够构成累犯,但是,当行为人在犯前罪追诉时效完成后又犯新罪、前罪被外国判处并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再犯罪、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再犯新罪与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等情形下,则都不能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15.
社会机制的不健全影响和滋生犯罪的发生。改革开放使我国产生了发展上的飞跃 ,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伴随而来的发展中的社会机制产生犯罪的问题和隐患。要想谋求更协调高速的发展 ,就必须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病症 ,因此 ,我国对犯罪采取的对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6.
网络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刑法问题。其中就网络犯罪地而言,采用遍在说,对犯罪结果地的认定,应当适当限制;对窃取、骗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有必要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以财产犯罪论处;对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复制行为宜做扩大理解,且有必要将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同行为也作犯罪对待;此外,在确定网络犯罪的数额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应适当考虑损失数额。  相似文献   

17.
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其主观要件或是客观要件都不合适。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司法实践中表现为公职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的,即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当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可以作为受贿罪的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18.
一方面,转化犯将不符合特定罪名构成要件的行为按照该罪名处理,是法律拟制;另一方面,转化犯在一罪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另一罪的法定刑加重处罚,是特殊的结果加重犯。由此看来,转化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刑罚升高、处罚加重。反之,倘若转化招致法定刑降低,则不得转化。分则中大量的转化犯在传统理论中对转化前后法定刑缺乏铢量寸度,对转化犯的适用不加限制,导致罪刑不均,因此需要在语词的解释上进行限缩。转化犯概念的重构应当恪守罪刑均衡原则。  相似文献   

19.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件可以分解为合同行为、欺诈行为、占有行为和逃避合同义务行为四个要素,只要行为符合这四个要素,即可认定具备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市场经济中的合同行为的复杂多变性决定了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应该综合考察行为人的整个合同行为才能做出推定,一条或几条标准不可能解决所有合同诈骗罪与非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刑事审判机关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的功能应是保驾护航,提供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控制改革风险、降低改革成本,为改革试验本身提供正当性.为实现上述功能.应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应对来自职务犯罪、农民工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群体性事件演化的犯罪以及土地、环境、资源、金融类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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