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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附随义务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敏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7(3):53-57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亦不同。 相似文献
2.
张萌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5)
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法理依据的义务.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附随义务的研究不断深入,其中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即附随义务之违反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通过理论和案例分析,在附随义务之违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首先,在此种情况下,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之间能够满足发生、存续、履行三方面的牵连性,符合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原理;其次,结合合同目的判断理论,对违反各类型附随义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各类型附随义务之违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3.
唐文娟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5(3):28-30,45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规定了附随义务,要求当事人在缔约前、履约中和履约后,都要恪守信用,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文结合实践,尝试对附随义务理论作一系统论述。 相似文献
4.
梁开斌 《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6,(3)
本文回顾了合同附随义务理论的发展轨迹及司法实践,探索亟待解决的合同附随义务的上位法源基础,合同附随义务与合同自由、民事责任竞合的关系等三方面问题,针对我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就如何发挥合同附随义务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合同附随义务的司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5.
合同附随义务适用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红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4):39-45
我国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成文化后,附随义务被大量引入司法实践。但因附随义务的不确定性和附随性特点,给它的适用带来了诸多不确定的因素。本文拟用体系化的思考方法,分析附随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及立法本意,从而对附随义务的界定和适用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论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当扩张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法理论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之一,尽管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做出了规定,但许多方面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定论,有关附随义务的界定依据、表现形态等问题,仍是争论的焦点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交易活动,合同附随义务呈现不当扩张的趋势,直接影响合同附随义务功能价值的实现。应从合同附随义务的界定出发,解决附随义务的不当扩张问题。 相似文献
7.
叶榅平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6(2):102-106
通过附随义务理论的发展,实现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或客观范围的扩张,乃是合同法实现现代社会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德国“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就是以附随义务为媒介,将第三人纳入合同责任的保护之下,是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扩张的典型制度。其法理基础在于,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债务人对与债权人有密切关系的特定第三人应负必要的照顾、保护等附随义务。通过附随义务扩大合同责任,体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信赖关系的增强以及法律对信赖利益的日益重视,是合同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相似文献
8.
9.
陈昱州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4):58-60
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第60条规定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第92条规定了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理论在我国《合同法》中被肯定下来,是学说继受和法典继受的结果,然而要使其真正衣土化,在我国生根成长,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违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归责原则,现行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从法律规定附随义务的立法初衷等因素考虑,违反合同法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的举证方式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戚枝淬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5(6):66-70
我国合同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 ,从动态的角度 ,将合同法上的义务由原先的给付义务扩张到先合同义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以及后合同义务 ,形成了合同法上完整的义务群。这几种义务之间既有相同之处 ,又有区别 ,是性质不同的合同上义务 ;违反合同上这几种义务 ,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杜文曌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3):109-112
随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如何抑制董事权利、强化董事义务,以防止董事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已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关注的理论课题.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得较为原则和粗糙,在实际操作中也反映出不少问题.我们应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王杨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8(1):132-135
虽然附随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发生竞合,但二者具有不同的适用领域,实践中应注意区分。通过对附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概念、关系的简要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处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胡玉浪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0(2):73-76
考察了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债的定义的立法例和学说,主张债的本质是给付受领权而不是给付请求权,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的债的定义进行评述,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魏学涛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4):49-53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其来源包括形式作为义务来源和实质作为义务来源。形式作为义务来源除我国传统理论中的“四来源”之外,还应当把在特定环境下基于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引起的作为义务作为我国作为义务的形式来源之一。而且,我国作为义务来源理论应当建立以支配理论为中心、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作为义务理论体系,并以此作出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5.
龙卫球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3(3):1-7
目前正在世界范围开展的债法改革,从内容和理念变化来看,总体上体现着一种现代化要求或趋势。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两个层面和三个重点。两个层面是指国际统一或区域统一的层面及内国债法改革层面。前者主要体现为合同统一法运动的蓬勃发展,这种统一是以深度市场化和国际交易全球化开展为指向的;后者则主要表现为主要国家纷纷改革自己的债法,特别是在其结构基础层面作出重要变化,以求债法规则不仅在具体发展上而且在结构基础上与现代交易复杂特点能够契合,总体上的做法是开放而富有弹性、融合而易于包罗,并致力于回应效率化和社会化的双向吁求。三个重点则分别是整合、融合、现代发展。因此,当代债法改革,以其内容和理念发展变化重大,不能看作是私法领域某种仅具技术意义的法律调整,而应该认识到它体现着当今私法面对时代变迁正在展开的一种根本转型,标志着私法历史上第三次的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16.
双艳珍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3):12-14
道德义务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它包括他律性的道德义务和自律性的道德义务两个层次。前者属较低的层次,它要求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履行一些基本的道德义务;后者属较高的层次,它要求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应该努力向尊崇义务心的目标迈进。无论是哪一层次的道德义务在现实社会中都很重要。因此,我们应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的制度保障两方面培养道德义务心,这是保证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7.
王芳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1):52-55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特征是:(一)行政责任以行政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二)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行政责任种类呈多样化形式.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法律责任中一种独立的责任.其特征是:(一)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二)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严格区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促使立法质量"与时俱进"的重要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18.
徐百军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6):149-153,160
权力逻辑影响着政治义务的证成,不同的权力逻辑下政治义务的证成效果存在显著的差异.依据自由主义的无干涉的权力逻辑,当政治共同体向公民施加某种政治义务时,公民实质上遭到了政治共同体的干涉,而这种干涉行为最终导致政治义务因缺乏正当性而无法得到有效的证成,除非经过公民个人的同意.与之不同,共和主义奉行一种无支配的权力逻辑,它强调当政治共同体向公民施加某种政治义务时,确实对公民造成了干涉,但并没有对公民造成任意的干涉,并且这种干涉根本上切合公民的自身利益.相比较而言,如果依据无支配而非无干涉的权力逻辑来解释政治义务问题,那么公民将更易于自愿承担政治共同体所施加的政治义务. 相似文献
19.
杨柳青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3):87-90
颇受我国学界青睐的西方那样宽泛的沉默权并非无罪假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把被告人的沉默作为其有罪或加重其刑罚的根据,不是不可以,而是附条件地可以。轻易地断定西方的沉默权都是由无罪假定原则必然引申出来的是有害的。沉默权好不好,关键要看它是否适度,是否适合国情,是否与义务相协调。适度的沉默权,其价值根基在于人格尊严和言论自由不可非法侵犯。在中国,适度的沉默权,应是与“如实回答”义务相协调的沉默权。 相似文献
20.
钊作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4):47-51
注意义务作为犯罪过失的核心要素 ,在日德两国百余年的刑法发展中论争甚烈。注意义务的内容是仅包括结果预见义务 ,还是包括结果回避义务 ,甚还包括赋予动机义务 ;是仅为责任要素、抑或是违法要素或构成要件要素 ;其性质、根据和判断标准及其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