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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亲亲相隐"是中华法系固有的制度,将来修订刑法时增设相关规定不是"入关"而是"复关".在现行刑法规定的框架下,应从解释论上解决问题.在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的前提下,亲属对犯罪嫌疑人的不作为不能构成窝藏、包庇罪.帮助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应视为不可罚的中立的帮助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因果共犯论中的修正惹起说、混合惹起说,处罚共犯的前提是正犯必须违法,本犯自己毁灭、伪造证据或逃匿、转移赃物不构成犯罪,亲属教唆本犯实施该行为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相似文献   

2.
关于陷害教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陷害教唆在本质上具有与纯粹教唆犯相当的可谴责性和可罚性 ,其客观行为与主观罪过都与纯粹教唆犯基本等质 ,因此 ,应以教唆犯罪来解决陷害教唆的刑事责任问题 ,适用与教唆犯相同的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3.
偶然防卫的案件在实践中比较罕见,但是该问题对于区别学者在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具有试金石的作用.随着结果无价值论的影响在我国不断扩大,偶然防卫不可罚说逐渐有力.但是不可罚说在偶然防卫的概念、论证思路等问题上存在疑问,且在具体案件当中,贯彻不可罚说可能会得出不合理的结论.因此,采取未遂说,在极其特殊的场合肯定偶然防卫的不可罚性是比较稳妥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传统观点认为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所有的不能犯均构成犯罪。这种观点没有正确理解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事实上不能犯分为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本文结合外国刑法学关于不能犯的刑事责任依据理论,论述了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行为危险性的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5.
教唆犯问题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从教唆犯概念出发 ,认为要求教唆他人实施某一种或某几种具体犯罪才成立教唆犯 ,与我国刑事立法实践不相符合。最后比较了教唆犯修正形态中的教唆未遂与共同教唆犯中的未遂教唆的异同 ,并针对教唆未遂提出在总则中规定独立教唆犯的不适宜。  相似文献   

6.
都潇丽 《天府新论》2004,(Z2):131-133
教唆犯问题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从教唆犯概念出发,认为要求教唆他人实施某一种或某几种具体犯罪才成立教唆犯,与我国刑事立法实践不相符合.最后比较了教唆犯修正形态中的教唆未遂与共同教唆犯中的未遂教唆的异同,并针对教唆未遂提出在总则中规定独立教唆犯的不适宜.  相似文献   

7.
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未遂问题,是刑法学犯罪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早在20世纪初,故意犯罪的未遂形态就已较为普遍地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典中予以规定,迄今更成为世界各国刑法中一项概莫能少的刑法制度。中国大陆刑法和澳门刑法都有关于犯罪未遂形态的规定,但却表现为不同的立法例。总体上说,大陆刑法只是在总则中对犯罪未遂作了概括性规定,而澳门刑法则采取了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立法形式,既在总则中概括性地规定犯罪未遂,又在分则中对须处罚的具体未遂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仅就两地刑法有关犯罪未遂的的构成条件与处…  相似文献   

8.
卞宏波 《理论界》2007,(9):65-67
我国《刑法》将教唆犯置于总则第二章第三节共同犯罪中加以规制,按照共犯理论教唆人只有与被教唆人之间具有共犯关系时教唆人才能成其为教唆犯,否则若不是共同犯罪就不能成为教唆犯。但《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却出现了非共犯的处罚情况,使刑事立法处于尴尬境地。教唆犯的性质到底是什么,非共犯教唆行为能否成为刑法所调整的对象,共犯体系又该如何架构,笔者用共犯理论对我国教唆犯刑事立法予以审视,重新定位并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英美刑法和我国刑法教唆犯罪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刑法的教唆犯罪和我国刑法的教唆犯罪差异很大。本文试图从教唆犯罪的渊源、性质、未遂、及处罚来阐述二者的异同,以求得对教唆犯罪的进一步认识。  相似文献   

10.
共犯未遂,即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共同犯罪是单个人故意犯罪的有机结合,各共同犯罪人参与犯罪的程度不尽相同,每个共犯者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也不尽一致,在认定既遂犯还是未遂犯的问题上具有单个人故意犯罪所不具有的复杂性。认定共犯未遂的理论根据要解决什么是共犯未遂,首先要解决什么是未遂?对于犯罪未遂,各国刑法中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将客观障碍使犯罪结果没能  相似文献   

11.
关于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现代刑法学者一般认为具有可罚性。但对于其中的原因,却有各种不同的学说,类比间接正犯说维护同时存在的原则,却对实行行为的正确认定有所偏差;最终意思决定说则恰好相反。只有将两者取长补短,维护同时存在原则,恰当地认为实行行为,切实掌握具体可行的处罚方法,才能论证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并对原因上的自由行为实行有效的处罚。  相似文献   

12.
身份与共同犯罪的若干问题及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无特定身份者与特定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如何定罪?对此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中争议颇多,本文根据相关刑法理论对此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无特定身份者可以和特定身份者构成身份犯的实行犯,对无特定身份者应按身份犯的共犯处罚。特定身份者教唆无身份者实行身份犯罪,对特定身份者应按身份犯共犯处罚,并建议在刑法中对此问题作明确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3.
共犯论与非共犯论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两条解释路径。“共犯行为正犯说”“片面共犯说”和“量刑规则说”三种观点以共犯从属性为理论根据,“帮助行为例外禁止性规定说”和“从犯主犯化说”两种观点以共犯独立性为理论根据。这些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观点虽然理论根据不同,但在具体问题的解释上并不对立。以共犯从属性为理论根据的观点着眼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法条文内涵,以共犯独立性为理论根据的观点着眼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本质。基于非共犯论路径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共犯化说”“积量构罪说”和“正犯化说”三种观点,着眼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法条文内涵。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在尊重其共犯行为本质的基础上,结合刑事立法特性进行。共犯独立性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立法的理论基础,定罪量刑的独立化是其附随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因果共犯论之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根据在于自身的法益侵害危险,中立的帮助行为因其自身行为的日常性,应通过客观不法抑或主观责任限制其处罚范围;通过司法解释将帮助行为正犯化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虽通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置将中立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在立法动因上值得商榷;在共犯教义学若干共识性命题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通过主观归责要素"明知"及客观归责要素"犯罪意义关联性"的解释路径廓清入罪范围。  相似文献   

15.
犯罪未遂制度是近现代世界刑事立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近现代各国刑法学中基本的和重要的课题之一。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为了科学地解决社会科学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历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所以,研究犯罪未遂也有必要对其进行历史的研究。一般认为,从世界范围看,封建国家还没有犯罪未遂的理论,封建刑法里也还没有犯罪未遂的一般制度。但是,历史文献和研究著述表明,封建刑法在一些具体犯罪的处罚上,已经开始对是否完成了犯罪有所区别,已经有了接近于或基本上相当于近现代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的规定。中国绵延了两千多年的、高度发达的封建刑法,便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证。本文试图对中国封建刑法中的犯罪未遂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围绕共犯的性质,刑法学中存在着共犯独立性说与共犯从属性说之争。在共犯从属性说内部也未能形成统一。立足于客观主义刑法的立场,认可新行为无价值论和违法的相对性,在实效主义法学方法的分析方法下,共犯最小从属性说具有优越性。  相似文献   

17.
张果 《兰州学刊》2008,(7):127-130
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世界各国在立法上存在着重大差异,理论上也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对立。由于教唆自杀行为并未对死亡结果的实现提供现实、具体的危险,所以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同时,刑法中归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区分行为人责任和被害人自我责任的界限,只要行为人没有在更高程度上支配事件的发生,受害人的自我负责行为就排除了参与人的责任。教唆自杀行为属于参与他人的自我负责行为,不应当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8.
本文第一个问题:受贿罪是否存在未遂状态。台湾学者持否定态度,大陆学者持肯定态度。笔者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运用犯罪未遂的一般理论分析后认为,受贿罪亦存在未遂状态。本文第二个问题: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否必要共犯。台湾学者有肯定、否定、折中三说,大陆学者有肯定与否定二说。笔者从两罪的构成要件、罪质及外国立法例等角度进行分析后认为,两罪是非必要共犯。  相似文献   

19.
刑法理论中对于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刑罚量配置往往低于实行行为。但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帮助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实行行为,甚至形成无帮助行为则无实行行为的新型犯罪样态,对于这类帮助行为的刑罚处罚必然需要在原犯罪论体系中重新划定犯罪量并加以定型化,以此加强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惩罚。具体帮助行为是否可罚,尤其对于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是帮助行为正犯化问题处理的关键。立法中对于帮助行为正犯化已有相关实践,《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帮助行为正犯化的规范提供了应对这一困境的新思路:通过法益保护的提前化、处罚范围扩大化、处罚程度严厉化的方式实现保护法益的目的。然而理论上对于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尚有争议,为进一步明确帮助行为可罚性的判断以及提高当前其判断规则的准确性,有必要对帮助行为正犯化理论与立法实践进一步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20.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了保险诈骗罪,使保险诈骗罪成为金融诈骗犯罪中的重要犯罪之一。应当承认的是,由于这一立法起步较晚,仍然有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难题。主要表现在:对目的性要件的理解、单位主体的并罚、未遂问题、非法定共犯的定罪,都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本文对上述疑难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希望对司法认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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