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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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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之一,但是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一事"之范围的理论与实践却存在较大的差异。文章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的"事、人、时间"及其例外与扩张情形展开探讨,认为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于"同一性之公诉事实"及受刑事指控之嫌疑人、被告人,于裁判确定后发生效力,以有利于被告原则为例外,扩张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相似文献   

2.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蕴含多重价值理念,因此受到世界各国推崇。我国未确立该原则,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与该原则存在着冲突。我国应顺应历史潮流,在刑事诉讼中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相应地改革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3.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现代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已在许多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得到了确认。本文试图对一事不再理原则例外进行一番深入细致的探讨,进行重新审视,为将来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4.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已成为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存在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两种表现形式。二者具有共性,但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一事不再理原则更符合我国的实际。该原则有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为了顺应刑事诉讼国际化标准,我国应根据国情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据此彻底重构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5.
确定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的单一性与同一性标准,意在彻底贯彻诉审同一原则和一事不再理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标的的单一性与同一性标准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多有背离之处。  相似文献   

6.
"一事不再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原则,其在民事诉讼系属中具体表现为禁止重复起诉原则,即禁止当事人另行提起与诉讼系属中案件相同的案件。但对于重复起诉之内容,理论上存在诸多争执。如何准确把握重复起诉的内涵和要件,则成为民事诉讼中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规则,也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重要原则之一。但在我国刑事法律中,不但存在这一原则的缺位,而且有许多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内涵相违背的规定。在对《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和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际社会得到普遍确认,并在许多国家立法上广泛运用,但由于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认识较晚,我国没有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人权保障方面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由此,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改革内容。  相似文献   

9.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源于大陆法系的"既判力"理论.在空间上,一事不再理原则只禁止在一个国家内对"同一犯罪"进行双重处罚;在客体上,人权事务委员会根据"要件同一说"来解释"同一犯罪".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或先前的程序中存在根本缺陷,可能影响案件结果,则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为了使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符合<公约>第14条第7款的规定,我们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改革:设立数罪并罚原则的例外情形和改革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相似文献   

10.
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再审程序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其启动应受启动理由严格性、有利于被告、不告不理等原则限制。我国的再审程序着重于追求实体真实,既判力在我国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其弊端主要表现在再审程序的请求启动主体错位,启动理由缺乏可操作性,启动次数“无限”、时间“不限”、范围“不限”等方面。我国刑事再审制度应对传统的“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有错必纠”等理念进行深刻反思,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国的刑事再审理论体系,使得包括“一事不再理”在内的一系列诉讼原则得到确立和普遍承认,使得法院裁判的既判力、确定力和终结性等基本观念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使再审程序成为一事不再理原则例外的可操作性程序。  相似文献   

11.
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相对不起诉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对不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重要体现。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相对不起诉制度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加之暂缓起诉制度的缺失,给检察机关起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不能满足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刑事司法工作的需要,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我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对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司法权是司法机关的专有职权。刑事司法权有它固有的特性,如刑事司法权运行的消极被动性,它要求司法权坚持不告不理原则。但是根据国家权力分工制约原理,司法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是具有制约作用的。可是在现行的法律制度设计中,刑事司法权并不能有效抑制侦查权,因此,刑事司法权应该实现对侦查活动的事中审查。  相似文献   

13.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多次行政处罚."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似文献   

14.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之一,这一点已为我国行政法学界所公认。界定此原则应侧重“一事”为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以此明确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关系,避免出现执法中的相互推诿。同时,也会防止某一行政机关徇私对一违法事实作过轻处罚,又以“一事不再罚”原则拒绝其他机关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5.
依现行立法 ,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 ,精神损失不包括在内。这种立法设计不能有力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精神损害赔偿不等于人格权商品化 ,既追究刑事责任 ,又追究民事责任 ,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失一事不再理原则  相似文献   

16.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7.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8.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各阶段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使得刑事和解法制化。尽管如此,我国学者对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充满质疑,包括侦查机关对事实调查的懈怠、对裁决理性和中立的怀疑、腐败滋生的可能、犯罪预防效果下降、司法效率的降低、公众满意度不高等六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侦查阶段刑事和解适用问题进行辩证思考,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推行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9.
不起诉制度符合刑罚个别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合理使用司法资源以及诉讼经济的现代诉讼理念,但作为国家权力必须予以必要制衡以避免其被滥用。实行不起诉案件的听证制度有利于对不起诉权的制约,在制度设计上应遵循听证制度启动的被动性原则以及公正原则。  相似文献   

20.
解决检察机关就同一犯罪嫌疑人部分涉嫌犯罪的事实不起诉是否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的客体是案件,而案件的识别标准应当是能否导致公诉权的发动,公诉权的发动包含提起公诉和作出不起诉决定两个层面,不起诉的部分事实也能构成审查起诉的客体。其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会受到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和当事人的制约,相关主体相应的监督和救济路径应当得到保障。最后,审查起诉的错案预防功能、公诉权的专属性、法律规范的体系性以及公诉与自诉的衔接问题都是对相关规范进行解释时所必须考虑的具体问题。基于多方面的考察,对部分事实起诉的同时也应当对不起诉的部分事实所形成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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