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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判赔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问题备受争议,而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答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两金”应和民事诉讼的“两金”定性相同,均指向被害人预期收入损失,实为间接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民事和刑事立法取向的三重价值权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予判赔“两金”。但当前“两金”救济存在实施困境,其他变通救济措施也保护不力,借鉴司法解释新出现的个案衡量倾向权衡确定赔偿数额,建立赔偿激励机制和完善赔偿执行制度将具有相当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未经法律授权的单位作为原告主张无名氏死亡赔偿金的案件采不予受理的态度,对无名氏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主体立法没有规定是一种缺憾。无名氏死亡"有权获赔,无人主张"是不公平的。立法应当明确授权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作为无名氏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赔偿权利人法定期限内没有出现的,该死亡赔偿金直接应转为社会救助基金并依法严格管理。侵权人向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支付死亡赔偿金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险范围内对侵权人予以赔偿,法院应当支持。  相似文献   

3.
现行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理论依据是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的语言表述词不达意,易被误读,引发“同命不同价”的争议;现行的死亡赔偿制度对生命权本身的损失没有补偿,违反完全赔偿原则。应当将现行的“死亡赔偿金”改称为“预期收入损失”,保留“死亡赔偿金”称谓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实行平等赔偿、定额赔偿。  相似文献   

4.
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公民对其精神权利要求的增强 ,是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现实基础。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主观过错、行为情节、因果关系、社会条件等因素 ,并界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范围和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法定赔偿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方法,但赔偿低额化问题比较突出。司法实践中,考量因素混乱、片面、流于形式,不重视权利人对考量因素的举证责任是造成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的原因。以开放列举的方式规范考量因素、明确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明确考量因素对赔偿数额确定的具体影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充分予以补偿。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赔偿制度,实现法的正义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既有进步意义,也存在一定问题。合理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明确其适用条件,特别是对赔偿金数额标准的合理确定关系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7.
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不判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将适当考虑被告人赔偿能力作为一项原则。但前者无法回避举证责任的困难性、赔偿能力的不确定性、裁判结果的不公正性、审执交织的不合逻辑性等明显缺陷;后者抹煞了公法与私法的区别,违背了责任聚合的处理规则,违背了"举轻明重"的法律原理,在逻辑上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且忽略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调整功能。故附带民事诉讼限制赔偿范围缺乏合理性,应"坚持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与普通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保持一致。其执行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侦查阶段的财产保全制度、完善赔偿与量刑相结合的制度、建立民事赔偿执行与刑罚执行相结合的制度、建立监狱代偿制度、建立国家救助制度等方式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8.
源于私益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因环境公益保护需要,渐入环境民事公益领域。私益属性惩罚性赔偿侧重于损害填补和救济功能实现,公益性惩罚性赔偿更强调公益保护和惩罚威慑功能实现。现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在司法实践操作中存在公益、私益不分的倾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公益保护目的,决定了应构建与其属性相耦合的公益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上赋予公益诉讼原告公益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以比例原则作为确定公益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以保障公益效能实现作为执行公益惩罚性赔偿金的指引。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一条款被许多媒体解读为"同命同价"的实现,甚至有媒体欢呼"同命不同价"已经终结了。然而,这一条款仅仅是规定在同一次的侵权行为中的赔偿标准相同,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同命同价"的要求,只是有限范畴的"同命同价"原则。真正实现"同命同价"的方法是取消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死亡赔偿金制度,实现生命权的平等。  相似文献   

10.
航空运输事故的赔偿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损害赔偿更是如此。解决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该公约对于乘客伤亡并没有规定一个最高的数额。诉讼时效的计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规定。113 100特别提款权虽然是固定不变的,但具体换算成人民币的数额,却因换算时间的不同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并不是所有的空难事故的案件原告得到的赔偿额都很高,实际的情况是有高有低,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航空事故理赔实践看,实际赔偿额远远高于法定数额。乘客因自己购买商业保险所得到的赔偿与承运人对乘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事,承运人的责任不因此而免除。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取消了之前众多法律、司法解释确认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之后即发出通知,对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这一规定引发了司法实践的不同解读,使本来就比较复杂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更加复杂化。为使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项目相互衔接,须准确地解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通知中“计入”的涵义,建构能合理包容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的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制度,并明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析出规则。  相似文献   

12.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法欠缺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赔偿义务机关和审判人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缺乏现实的指引。以浙江叔侄强奸致死案为例,虽然最终精神损害赔偿以高达45万人民币的数额开创了历史先河,但对于这个结果,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主要集中在其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上。据此,我国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当在借鉴西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和法官自由裁量原则,以国家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来判断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落实责任追偿机制,在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近亲属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国当前法律对死亡梦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往往存在分歧,导致判决结果的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文章试图通过案例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进行分析,并阐述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权利主体及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14.
孟庆华 《南都学坛》2010,30(2):85-89
认定胡斌飚车肇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观点不太妥当,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确定其行为性质;交通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能够构成自首;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作为审判时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仅确定了三种情形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显然失之于范围狭窄。  相似文献   

15.
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兼评法释[2003]第20号相关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亡赔偿金性质的厘清对正确理解我国当前死亡赔偿中的争议具有本原性的作用,论题对现行死亡赔偿金所采用的继承丧失说之法理局限和实务困境进行检视的基础上,力图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解说,从而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对其予以合理的界定,即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本身的赔偿,其性质是加害人侵害他人生命权而支付的惩罚性的定额赔偿金。  相似文献   

16.
199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标志以宪法规定为依据,以《国家赔偿法》为核心,以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辅助的中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正式确立。2010年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对《国家赔偿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1994年《国家赔偿法》单独前置的确认程序,将司法赔偿的确认权与决定权合为一体,一并交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引进诉讼理论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和民事侵权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明确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时限;增加赔偿决定的质证和监督程序。将中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向前推进一步,为丰富和发展二战后蓬勃兴起的世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做出了贡献。但与此同时,也留下不少遗憾,对程序合法、结果错误的刑事拘留仅在超期羁押时才予以赔偿的限定即为一例。自修改后的2010年《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预计的国家赔偿案件大幅上升的现象未曾出现,个中缘由亦值得思考。建议立法上将刑事赔偿改为司法赔偿、被动赔偿改为主动赔偿,并严格限定刑拘不陪范围、增加惩罚性赔偿、增加落实追偿规定、直接领取赔偿费用。条件合适时,将目前设立在审判机关的国家赔偿机构和人员成建制划归中央、省、市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相似文献   

17.
生命权的平等对待是对平等的最基本要求,死亡赔偿这一对生命权受侵犯的赔偿,正是我们需要宣扬平等精神的首要舞台。但我国目前在死亡赔偿标准的立法上是混乱的,而且存在国家赔偿的平均主义,民事赔偿的身份歧视,赔偿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不一等种种缺陷。立法应以一种全新的带层次性的标准对死亡赔偿标准进行统一,通过层次性来同时体现对生命的同等对待以及对作为人的不同价值的区别对待,充分体现平等精神。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了精神抚慰金,第16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而没有规定被扶养人的抚养费请求权。由于"两金"在性质上属于精神抚慰金,所以,"两金"与精神抚慰金不得主张;尽管"两金"与被扶养人的抚养费性质不同,理论上似乎可以并用,但由于"两金"在赔偿标准上采取了"遗失利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使对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救济达到了如同没有发生侵权损害一样,所以,被扶养人的抚养费亦不可以与"两金"并用。  相似文献   

19.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的前置程序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立法目的层面来理解,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的前置程序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量有积极意义,但对保障投资者诉权却是有利有弊.从发挥民事责任追究的功能、增强法官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以及前置程序与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等方面来看,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的前置程序是在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环境尚待完善的情况下才有的权宜之计,长远来看应该取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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