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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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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农村闲置了大量农地,而农地的流转机制具有一定缺陷,造成了“有人无地耕,有地无人种”的尴尬局面。因此,建立农地借用权法律制度,不仅是对用地实践的理论回应,也是现行制度完善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落实"三权分置"的着力点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将有效地发挥土地的资源要素禀赋,实现其财产价值.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农地确权登记、培育经营主体、探索融资渠道、完善社保体系、实行严厉问责等相关工作,可以推动"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相似文献   

3.
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是继土地承包改革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变革契机。但从法律的规范分析角度看,以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为标志的制度改革成果乏善可陈,此次修法未能全面达成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所设定的目标。其核心问题是土地经营权可转让、可抵押的始定目标未能实现。而此制度效果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上述结论。造成农地“三权分置”立法困局的原因主要包括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核心目标出现变化且多目标之间具有紧张关系、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与法律的范式转换障碍及现行农地制度的功能超载问题。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本身具有合价值性和合规律性,应继续保持对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研究,并通过创造性改造实现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初心。  相似文献   

4.
为确保农地抵押贷款可持续发展,必须首先保障抵押权益;在规模经营抵押农地的使用权收益等于小农户农地的经营权收益的前提下,要在农地收益中最大化实现规模经营农地抵押权益,会导致承包农户失去承包财产权及其权益(失权失利)。通过构建五权分置模式并分析三权分置与五权分置的权益匹配关系、权益保障优先序与权益量化对应模式,发现它们都不能同时保障承包财产权益、抵押权益与使用权益。为保护农户承包财产权益,需要试点被处置规模经营抵押农地承包权与所有权转让,优化农地权益结构:一是允许农民向银行抵押并转让承包权,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利失权);二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保权失利);三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承包农户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权保利)。  相似文献   

5.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自我养老呈现出扎根中国大地、承载国家制度体系与资源配置的显著特征。农村集体成员权、农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乡村秩序以及乡村自组织共同构成自我养老的制度配置,彰显其在提升老人自养水平、协调老人自养与家庭发展、稳固国家乡村蓄水池等方面的社会功能。 然而,在我国农村养老体系及其实践中,仍存在忽视自我养老价值功能、制度体系配置不完善等瓶颈问题。推进“以人为本”中国式农村现代化,须在构建包括自我养老在内多元养老体系的同时,从优化集体成员权、创新农地制度、细化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社会自组织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的逐步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正式控制是从村级收缩到乡镇一级.村实行村民自治,导致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减弱,近乎消失殆尽的宗族组织在农村社会复兴。其对村庄权威、村民自治、乡村治安秩序以及乡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秩序都得到较好的调解与整合功能,同时也在不同程度存在着负功能。...  相似文献   

7.
农村社会管理从传统社会到转型期社会,其管理主体、性质和功能都发生了变化;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村民自治使村级组织不再是政权组织,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霍山县落儿岭村为例分析得出,农村社会管理有两方面途径:一个是切实贯彻村民自治制度,强化农村正式组织印村党委和村委会的管理;另一个是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即村民自治对农村社会管理的作用.一个强有力的农村正式组织需要从几个方面建立,即发展村级经济重塑农村正式组织的权威,村级社会管理需要精英治理,村级社会管理需要制度化.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农地流转领域,还存在农民对农地流转不积极、流转纠纷频发、农民农地权益受损等现象。农村的发展有赖于农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农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村委会应当认清自身角色,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推动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地效益。  相似文献   

9.
农地产权是农民主体性发展的基础权利。农地产权不仅是正确界定农民和国家产权利益的关键,也是促进农民主体性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权利基础和保障。实践中农地产权存在主体不明确、权能缺失以及流转欠规范等现象。保障农地产权,不仅应明确界定其性质和主体,而且应实行按份共有;不仅应扩大农地抵押权,而且更要有效规范农地产权流转,实现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0.
本文分析了农业反补政策对农村人口迁移和农地制度的影响,认为产生这些影响的根源是农民拥有承包耕地不具有财产的特征。克服这些影响的对策不是停止农业反补政策,而是改革农地制度。即取消农民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条件——农村集体的成员权,使农民承包地的使用权财产化(即承包地使用权具有使用的排他性、收益的独享性、转让的自由性等)。国家用“农地农用”法规限制农地的非农转移,并根据农业生产能力的发展和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每年释出一定量的农地。  相似文献   

11.
土地制度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中国现有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使用权不稳、土地收益权受限、土地处置权不完整等缺陷,亟待改革。本着间接或直接地淡化农地集体所有制,给予农户更多的具有所有权特征的永佃权或财产权的共识,学术界形成了三种主要观点:取消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私有化;取消农地集体所有制,收归国有;保留农地集体所有制,对其进行改良完善。单纯的国有化、私有化以及改良完善化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都因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而不足取,考虑到中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制度和私有产权对农业生产强大的激励作用,为减少制度改革成本,实行农地"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的"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制"比较而言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12.
农地制度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制度几经变迁,不断在"不适应—调整—改革—适应—不适应"之间循环往复。在中国农业、农村、农户发生的巨大变化面前,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也日渐呈现不适应性,突出表现为:稳定农户承包权在实现农户权益公平保护方面的制度效应存在争议;稳定农户承包权对激发农地长期投资的制度效应已不断减弱;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促进农地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尚需实质性突破;农地经营权流转对推动农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效不尽理想。因此,进一步深层次改革农地制度仍十分迫切。在新一轮农地制度改革中,改革的基础依然是坚持集体所有性质,坚持对农户农地权益的保护,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跳出过分强调农地带动农户增收的传统思路,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分化、农业经营主体多元的客观事实基础上重构农地制度功能,改革的核心目标应是矫正稀缺农地资源的误配格局,优化配置效率,提升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论农地平分机制向市场机制的整体性转轨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建国后的50多年来,我国对农地制度进行多次变革的实质都是平分土地。这种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农地分配机制产生了"村社集体成员权"平均占有土地的严重倾向,直接刺激了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人口增长又降低了农民的人地比率。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社区,农户承包地细碎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使许多农户失去了依靠土地生存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从法律上切断了农地继续细分的制度路径依赖,但是,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在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压力下,今后很难阻止农民继续要求平分集体土地的机会主义动机;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了满足多数农民的强烈愿望违法调整农村承包地的行政行为也会经常发生。因此,从宪法和法律上明晰农地私有产权,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是我国21世纪农地制度创新的惟一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4.
论农地平分机制向市场机制的整体性转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建国后的50多年来,我国对农地制度进行多次变革的实质都是平分土地。这种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农地分配机制产生了“村社集体成员权”平均占有土地的严重倾向,直接刺激了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人口增长又降低了农民的人地比率。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社区,农户承包地细碎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使许多农户失去了依靠土地生存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从法律上切断了农地继续细分的制度路径依赖,但是,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在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压力下,今后很难阻止农民继续要求平分集体土地的机会主义动机;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了满足多数农民的强烈愿望违法调整农村承包地的行政行为也会经常性发生。因此,从宪法和法律上明晰农地私有产权,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是我国21世纪农地制度创新的惟一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明显具有行政主导的特征.这种农地制度虽存在着某些合理因素,但在产权结构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为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应是: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或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立农村集体公地制度;实行以土地转让为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政策;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将国家对农地的管理由政策管理转变为法制管理.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对农村承包土地的调整制度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其性质、利用等方面,主要关注土地的经济性,极具经济学话语。而农地调整制度除应具有经济效能以外,还有稳定农村与保证农民生活等社会价值,有利于化解人地矛盾、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民实行新的合作。目前农地法律制度在下乡过程中又与农村实际显示出一定的不协调性,在调整被国家严格控制的同时,农村对农地的调整需求却还是不少,而且调整制度在当下成为解决土地困境的渠道之一,使得对农地调整制度进行解析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关键。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在一定时间段内对中国农业生产力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其优势的逐步释放,也凸现出它的弊端,这为新一轮的农地改革创造了需求。本文建议实行公司+农户的农地股份制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18.
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村级组织运转存在着严重的经费匮乏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有关,与村级组织的管理体制有关,与农村税费改革制度有关,也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有关。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提出可以从深化并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发展村级经济、严格规范各项收支、合理划分镇村事权、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等方面做出努力,缓解和改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匮乏问题。  相似文献   

19.
农村改革后,在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由于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成员构成和集体产权结构存在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归属和表现形式也不同。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为其成员提供与农村产业结构变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相适应的多样化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主要着眼于如下方面:制定能体现公平和正义的成员权规则,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的自由选择权;建立具有科学法理基础的集体资产所有权行使机制;区分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以明晰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为前提,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相对比较落后,不少村级组织存在着收不抵支的困难,债务问题已使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巨大障碍.从表层看,债务问题的原因在于收入少、支出多,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当前村级组织收入不足且来源定性模糊.因此,要解决目前的困难,表面看应增收节支,从深层看则应为村级组织确定出合法的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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