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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环境犯罪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环境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给人类自身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环境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以达到控制和环境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犯罪治理之理念革新尤为必要。作为对犯罪现象采取行动或作出反应的实践过程,犯罪治理涵盖“本体、过程与效果”等基本范畴,犯罪治理的理念革新应围绕着上述基本范畴来展开。本体是对犯罪现象本身的认识,本体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犯罪治理中树立正确的犯罪观。过程是展开犯罪治理实践的行动与方法,过程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犯罪治理中引入现代化的治理理论。效果是关于犯罪治理的绩效评估,效果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建立科学的犯罪治理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3.
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犯罪治理之理念革新尤为必要。作为对犯罪现象采取行动或作出反应的实践过程,犯罪治理涵盖"本体、过程与效果"等基本范畴,犯罪治理的理念革新应围绕着上述基本范畴来展开。本体是对犯罪现象本身的认识,本体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犯罪治理中树立正确的犯罪观。过程是展开犯罪治理实践的行动与方法,过程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犯罪治理中引入现代化的治理理论。效果是关于犯罪治理的绩效评估,效果范畴之理念革新表现为建立科学的犯罪治理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4.
论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惩治中的适用空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对刑罚本质的反思和对正义理念的重构,恢复性司法对我国刑事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惩治中的适用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由于环境犯罪客体的特殊性,恢复性司法的适用应在规范本位主义环境犯罪罪名的框架内进行建构.  相似文献   

5.
论环境犯罪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客体是环境犯罪区别于传统犯罪的重要特征.作者从对有关环境犯罪客体的观点的述评入手,认为传统的根植于"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刑法犯罪客体理论在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上有着严重缺陷;对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应当突破"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狭隘性,立足于对环境利益的保护,即环境犯罪的客体应当是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受到破坏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环境权关系.  相似文献   

6.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7.
犯罪治理理念是决定和影响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方式及其效果的重要因素,所以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理念的正确定位对于实现环境污染犯罪的有效治理,促进整个地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环境治理的历史上,先后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两种不同的环境治理理念,这两种治理理念对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国际环境犯罪对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国际环境犯罪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国际犯罪,具有其独特的犯罪构成,从事了国际环境犯罪应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国际环境犯罪的惩治对于我国政府在打击环境犯罪和参与国际合作方面的立法与政府决策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发展理念的转型呼吁企业环境犯罪治理效能的优化提升,但目前我国企业环境犯罪治理存在着刑事立法上的供给不足与刑事司法上的正当性危机,亟须建立一种能够有效平衡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能切实起到预防企业环境犯罪效果的治理模式。企业环境犯罪专项合规的建设不仅能够回应该领域的刑事法不足,还能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具有必要性。与此同时,尽管是舶来品,但刑事合规与我国企业环境犯罪治理的理念相契合,将其引入企业环境犯罪治理并不存在规范上的障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风险社会中,犯罪不应再被认为是社会病态现象,而应被视为日常风险产物.因此需要以犯罪接受并改变风险作为引导运行的视角来重新看待犯罪.犯罪运行需要犯罪风险源作为能量为其提供动力.犯罪风险源包括人造风险、发展性风险、人性风险以及激发性风险.犯罪运行的过程也必然要和风险发生各种关系.风险的感知、分配、放大与沟通都会使犯罪呈现不同形态.在风险社会中对犯罪进行治理需要从犯罪运行、犯罪风险源以及犯罪与风险的关系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1.
人性与犯罪都是不断进化的,犯罪随着人性的进化而进化。所以如此,既有生存和欲望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人性进化的趋势是崇尚能力、推崇理性、追求利益、主张自立,犯罪进化的趋势表现为经济犯罪、有组织犯罪、职务犯罪、高科技犯罪的大量增多。  相似文献   

12.
法定性是考察和界分目的犯的基本视角和标准,直接关系到目的犯范围划定,最终影响司法认定。解读法定目的犯的法定方式,不应囿于"目的"、"意图"等主观性描述,仅仅作形式界定,而应该探求刑法规定的实践价值,作实质性解释。非法定目的犯表面上与罪刑法定原则冲突,实际上却有内在的一致性,因而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侵害则是划定非法定目的犯的基本标准。检视目的犯在立法上的不足,作出相应的调整,将有利于对目的犯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遥测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于环境监管实践的程度不断加深,技术赋能已然成为当前及今后开展环境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成为环境法法典化的时代背景。然而,技术赋能在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的同时也挑战了现有环境法范式:一是新兴信息技术介入环境实践引发了新的不公正现象,使实体性环境正义和程序性环境正义都受到了挑战;二是环境法律规则滞后于治理需求,由于在环境法律规制场景中,以技术代码等为主的"算法程序"能够成为实然层面的"环境法律规则",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三是环境监管过程中大量运用新兴信息技术,可能出现数据失真、算法偏见、规制俘获等风险,影响环境监管部门在决策、监督、管理及执行等过程中的职能履行效果。随着环境法典编纂提上议程,如何权衡技术赋能的风险与收益成为亟待解决之题。由于技术赋能环境治理突破了既有环境法范式,出现环境治理场景去人工化和环境法律规制在线化现象,这意味着技术成为环境治理和环境法律规制场域的介入因素,导致环境治理实践面临社会系统和规制系统双重"脱域"之境遇。可见在大数据时代,不仅要关注环境法典编纂的篇章结构、规范体系等具体问题,也要立足环境法范式转型之时代需求,为研究环境法典的未来样态提供理论支撑。因此,技术赋能背景下的环境法法典化要在祛魅技术风险的同时保障治理效能,并逐渐迈向智慧型环境法典。其一,要塑造新型环境法典理念,重构环境法与新兴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回应技术赋能对传统环境正义所带来的冲击,进而形成能被环境法共同体所接受的共有价值,实现数字环境正义;其二,要结合新兴信息技术改造环境法律规则,实现环境法律规则与技术代码的沟通,并以此为基础创新环境法律规则形式;其三,智慧型环境法典要关注风险预防,实现风险与收益相平衡,利用新兴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型环境风险防治机制,提高事前、事中及事后全流程环境风险防治效能。  相似文献   

14.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作为本罪的罪名较为科学.  相似文献   

15.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环境治理现代化内涵,而环境治理观念现代化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全面加强党对环境保护的领导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保障.为此,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治理政策支撑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及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运用绿色技术创新破解环境治理难题、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环境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16.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首先对非法拘禁罪的罪名与定义之争进行了分析,认为本罪罪名应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继而对本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剖析,主张本罪客体应是受法律限制的人身自由,而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亦可成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本罪客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最后对本罪司法认定中几个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指出由于单位犯罪主体方面的特殊性,它的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失引来争议。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学界关于单位过失犯罪的各种学说,研究了单位犯罪的核心和本质,最终肯定了单位过失犯罪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中国环境治理的两种模式:政策协调与制度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古至今,中国环境治理存在两种模式和路径:一是环境史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政策意蕴;二是环境伦理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制度需求.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的司法维度来看,环境治理存在环境政策难以协调推进的问题和环境司法制度更新完善的问题.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为中国环境治理的政策协调和制度优化提供了指导方向.环境治理的政策协调,需要遵循超越环境保护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主体的要求为理解环境法律政策,具体的运作为环境治理的刑事政策分析和克服相关实施障碍.环境治理法律政策的实现,是一个环境法治系统工程,需要实现环境治理相关制度的优化和升级.这种制度优化,以生态整体主义为核心价值指导原则,从环境实体和环境程序两个体系,实现对现有治理技术与实践方式的融合.在实体方面,环境治理法律政策的实现,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机制;在程序方面,强调对于环境司法学的重视和对相应程序分类保障机制的倚重.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大亮点,是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增设了袭警罪。袭警罪的增设,不仅及时回应了近年来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的现实和严惩袭警犯罪的呼声,而且为依法惩治暴力袭警行为提供了充分的规范依据,有助于保障人民警察执法时的执法权威和人身权益。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暴力袭警行为主要通过妨害公务罪进行规制,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为暴力袭警行为配置独立的法定刑后,意味着暴力袭警行为的规制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模式调整为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适用袭警罪,让规范背后的立法目的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实现,是当前最为紧迫、重要的研究课题。立足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在具体理解适用袭警罪时需要注意的是,其行为方式"暴力袭击",应突出人身要素,应将其解释为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人身施加的有形强制力,既包括直接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也包括通过其他物体间接作用于警察人身的暴力,但不包括不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和"软暴力";其行为对象"人民警察",不能脱离立法目的单纯进行文意解释或者机械地追求法秩序统一,应当立足当前警察执法实践从职务而非身份的视角进行认定,除有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外,正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应当属于"人民警察"的范畴;其限制条件"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从更加有利于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适当的扩张解释,将依法处于与执行职务行为密切关联的状态也认定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其加重处罚条件,需要按同类解释原理认定兜底性手段,并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实质限缩。袭警罪从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后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暴力袭警案件的正确处理也十分关键。从立法目的和构成要件看,新增的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按照特别条款(《刑法》第277条第5款)优于一般条款(《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规则处理。此外,暴力袭警过程中抢劫、抢夺人民警察佩带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导致人民警察出现伤亡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还有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等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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