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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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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民族地区乡村人民调解工作正面临着现代转型需求。以G自治区H市乡村人民调解实践为研究样本,分析转型时期H市乡村人民调解工作回应民族地区"转化型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特点及现实困结,提出新时代实现民族地区乡村人民调解工作的现代转型,应当从优化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组织构成、提升乡村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水平、创新推进乡村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纠纷调解回访机制以及加强纠纷预防法治宣传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2.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渊源与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村自治表现为依靠宗族、乡绅的自治;法治表现为礼法秩序;德治则指依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进行的治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根源于悠长的历史传统而又与时俱进。但是,在当下某些区域的乡村治理中,还存在着自治深度不够、效率低下,法治贯彻不彻底、不完善,德治被放空、难以真正发挥其效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体系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确立明确的道德标准,建立健全德治相关机制;继续加强法律的普及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村,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结合道德、法律、习俗来完善乡规民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治理有效的自治、法治、德治机制。从而做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  相似文献   

3.
人民调解是一项融合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历史特色的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在传统帝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法律和民间习惯的冲突、国家治理技术促成了传统人民调解的形成与发展.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结构的分化以及国家法治主义的完善,传统人民调解的功能逐渐发生弱化.但是,国家不仅没有摒弃这一本土的纠纷解决方式,反而成为一种官方提倡和支持的纠纷解决模式.从外部性和国家权力融入基层社会等两个方面分析认为,无论是在中国传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人民调解机制之所以具备存在、发展与转化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社会需要的使然.  相似文献   

4.
当前农村正处于由传统逐渐向现代过渡的后乡土社会阶段。农村纠纷逐渐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地缘关系减弱、纠纷缘由利益化等特点,单纯依靠传统的纠纷解决方法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农村纠纷类型。构建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法律的普适性与本土性、农村法治与村民自治、公民权利救济理论的共同意涵。纠纷处理中应把握法情协调、完善行政救济与人民调解、加强各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6.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更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方法论导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却面临自治功能遭到削弱、乡村原有传统价值体系明显衰落、法治乡村建设陷入情法两难困境等多重现实挑战。应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三治合一”的引领能力、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德治教育制度以及法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者间的有机融合。通过制度供给激活乡村社会的内生秩序,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化水平,以达到强化制度供给的目的,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制度能够长期在我国农村存在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基础,目前人民调解制度在调解人员素质、制度保障和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调解制度作用在农村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在坚持人本理念、利益协调理念、自治和法治相统一理念的前提下,从各个方面对我国现行人民调解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当今的中国,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整合过程中,对脱胎于传统社会的调解制度青睐有加,2010年《人民调解法》的出台更是从制度上给予支持,无论是舆论宣传,还是体系构建,都表现得非常强势。作为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制度也被寄予厚望。但是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理论危机,定位过于功利性,调解依据强制法律化、调解目标现实与理想脱节等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对于人民调解制度,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或者说自治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意义上,人民调解制度本身无法承栽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人民调解制度的存在价值不应该被无限放大。  相似文献   

9.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10.
《人民调解法》仅从宏观上把握人民调解,而未能对城乡差异予以审视。这正是城乡差异性存在的客观要求与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现实需求。对此,城乡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理念之塑造、人民调解组织之构建、人民调解员之配置、人民调解程序规范之设计上均有不同发展路径,唯有探索与实现城市人民调解现代型发展模式与乡村人民调解现代过渡型发展模式,方能促进人民调解制度良性发展,发挥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之功效。  相似文献   

11.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中新乡贤的作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源于浙江桐乡的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是破解乡村治理困境的有效途径,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并最终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和工具,"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仍有待丰富和完善。从乡村的历史和现实逻辑思考不难发现,当下乡村治理仍陷于困境的关键在于乡村内生动力不足,最大限度地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根本途径。中国源远流长的乡贤文化恰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的宝贵资源,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引入新乡贤的参与、保障、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其道德示范、能力引领与学识涵养,有望全面激活乡村自治体系、有效培育乡村法治精神、充分唤醒乡村德治传统,全方位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进而重塑乡村共同体,达到乡村善治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依靠道德力量教化和约束民众行为、规范民间秩序.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道德伦理基础,是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当前乡村治理背景下,德治必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以此融入现代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13.
人民调解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工具,工具效能的高低必然受到环境因素影响。从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调解环境出发构建分析框架,对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变化机理及增效策略展开探讨。研究发现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最优态势的形成主要缘于自治环境和德治环境相对平衡,法治环境影响力小,且特定的社会背景对法治环境要求低,但原有环境从动态平衡转向暂时失衡,即自治环境嵌入行政,法治环境日渐成熟,德治环境受到破坏,打破了原有环境系统的和谐性,从而降低了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导致当前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难以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相媲美。新时代国家增强农村人民调解解纷效能需要高度重视调解环境要素,树立自治、法治、德治环境有机平衡的立法理念,坚持农村人民调解村民自治属性,提升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引导农村人民调解德治环境回归。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全国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了一些较好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在技术手段、目标设置与治理格局诸多方面呈现出新型治理意蕴。但实际运行中,由于当前基层综合治理体制组织资源、制度资源的薄弱,导致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和结构面临了诸多困境和问题。从根本上看,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社区公共服务,同时也属民生法治领域的治理范畴。由此,在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必须建构与农村社区法治需求相适应的民生法治体系,以“共治”为思路推进政府、社区与居民依法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以“民生”为前提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治理,以“法治”为保障努力把社区矛盾纠纷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形成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实现以民生法治为导向的基本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5.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建设法治乡村,需要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立法和乡村治理结构,通过推行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促进“三治”有效融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四条红线,正确处理自治与他治的关系、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治理、法律法规授权或课责农村自治组织等问题,不断提高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质量与效力,依法赋予行政机关以附带民事争议的裁决权,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乡村法治之基,从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深层次分析,它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一直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不能不涉及它的伦理文化基础问题。儒家理论文化的长期浸润和影响,使得中国成为一个"礼仪之邦"式的"道德大国",传统的伦理精神养成了中国人习惯和善于从道德上论是非、解决纠纷和争端的思维定式,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完善提供了深厚的伦理基础。  相似文献   

17.
随着乡村社会的逐步转型,以调解为主的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呈现日趋弱化迹象,严重影响新农村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这种新形势下,有效整合本土资源,构建现代乡村人民调解制度就显得十分迫切。这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史延续性的尊重,更是顺应乡村社会变迁,在制度上对传统解纷机制的一次超越。  相似文献   

18.
无讼边境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实践,是整合了村民自治组织、基层法院、基层行政单位、乡贤力量的乡村法治模式。借鉴该模式的治理经验,处理好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增加司法确认以保证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建立纠纷逐级处理机制等,有利于健全我国乡村法治。  相似文献   

19.
《南都学坛》2018,(1):101-106
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竞演的场域,村规民约因其自身的乡土优势,自古就是重要的乡土竞演规则。随着国家政权和政策的演变,这套乡土秩序规则历经了辉煌、式微、转型三个阶段,当前重新活跃在广大乡村。作为一种村民自决产生、沿袭传统道德、发挥"法律"约束的文本,其与当前建构集自治、德治、法治于一体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不谋而合。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建构应该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制定程序缺乏民主、乡村共同体消解、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缺乏调适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发挥其在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上的作用。建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应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的民主程序、重构乡村公共意识、调适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多理论维度对乡村治理进行考察表明,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是适应时代要求和保障农民直接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必然选择;通过国家正式制度和乡土制度的博弈为乡村治理的良性运行提供一个乡村制度框架保障;通过改造和升华传统乡村社会资本、大力培育现代乡村社会资本,为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提供扎实的现代社会基础;通过多中心治理体制促使同时满足乡村公共利益和农民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善治体系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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