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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反内幕交易法的适用对象各国法律对进行内幕交易人员的范围一般均规定有:公司经理、董事或占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的大股东(上述人员统称“内部人”),以及与公司有关联的律师、银行业务员、税务专管员等(统称为“准内部人”)。对于“内部人”与“准内部人”的股票交易行为的认定,美国法律界存在着两种学说:“戒绝交易说”与“私用内幕消息说”。“戒绝交易说”认为,当公司“内部人”或“准内部人“获知未公开的重要消息,而有意买卖该公司股票时,他可以选择:在交易市场上公开谈消息,然后进行交易;或者完全不从事任何交易(…  相似文献   

2.
内幕交易罪犯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内幕人员等的判断是关系到相关交易行为能否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关键所在,在美国、欧盟、日本证券法中,对于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各自确立了不同的规制范国,如美国法分为传统内部人员、准内部人员、信息接受者与盗用信息者,欧盟指令分为直接内部人与问接内部人,日本法分为公司关系人员与公开收购等关系人员.反观中国立法,在内幕人员的界定上尚存在一定的矛盾与不足,因此,应借鉴各国的判断标准与列举方式,对中国法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保证能合理地规制内幕交易罪.  相似文献   

3.
李志辉  金波 《东岳论丛》2022,(10):135-151+192
以我国沪港通制度的实施为背景,基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期的股票异常换手率构建内幕交易指标,并利用双重差分模型探究沪港通的实施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沪港通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抑制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行为。同时,对其传导机制进行深入探究发现,沪港通制度并不是通过信息渠道,而是通过内部控制渠道来抑制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行为,即通过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来增加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成本和操作难度。进一步研究发现,公司的产权性质、市场环境以及QFII持股状况对沪港通制度的实施与内幕交易之间的关系有显著的影响。据此,应进一步扩大股票市场开放,积极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信息不对称直接表现为内幕交易(Insider Trading),只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才会出现内幕交易,可以说内幕交易是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本文把信息不对称分为宏观信息不对称和微观信息不对称。宏观信息不对称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在制定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时所产生的信息,市场活动主体(包括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获得信息数量与质量上不相等,由此导致的内幕交易为宏观内幕交易;微观信息不对称是指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市场活动主体(包括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获得信息数量与质量上不相…  相似文献   

5.
杜文俊 《社会科学》2003,(10):57-64
作者首先界定了内幕人员的法律内涵 ,在此基础上 ,运用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 ,结合国外理论的长处 ,对我国的内幕交易立法规制提出看法 ,认为在我国缺少理性投资者的情况下 ,要投资者证明对公开文件的依赖显得不合实际 ,而投资者只要证明内幕交易的存在和投资者受到损害的事实 ,就足以证明其中的因果关系 ,即采用推定因果关系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上市公司内部人是否能够利用内部信息进行择时交易并获取超额收益,关乎市场公平,一直都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2006—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交易的实证研究发现:内部人整体上不但没有获得超额收益,而且收益均值明显低于外部投资者,内部人整体上并不具有择时能力;不同类型内部人的超额收益存在显著差异,实际控制人获得的超额收益最高,短期显著为正但长期出现反转,而高管的超额收益最低且始终为负。理论猜想认为:内部信息给上市公司内部人带来的不是择时能力而是估值偏差,不同内部人主体的差异来自估值的空间效应,实际控制人的超额收益并非源于内部信息带来的择时能力,而是来自减持行为本身给市场带来的信息冲击效应。研究结论能够既帮助投资者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也能够为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内部人交易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持。  相似文献   

7.
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统一和国际合作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小燕 《社会科学》2000,18(1):46-49
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或insiderdealing),又称知情交易或内部人交易,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①。国际社会逐步意识到反内幕交易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各国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呈现统一化趋势,并在反内幕交易中逐步加强国际合作②。一、禁止内幕交易立法的规范内容渐趋统一  自美国首开禁止内幕交易的先河后,禁止内幕交易已成为各国立法的普遍趋势。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禁止包括内幕交易在…  相似文献   

8.
内幕交易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不利于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行为界定及其民事责任都缺乏明确规定。本文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经验 ,对证券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界定以及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交易操纵是一种难以辨别和监管的操纵行为 ,通过运用一个三阶段模型 ,论证了交易操纵者通过在股票市场严格模仿内幕交易中内部人的行为模式而获利的一般模式 ,并分析了内幕交易和交易操纵各阶段的特点 ,指出了众多的跟风者和盛行的内幕交易是导致交易操纵的激励相容条件容易满足的原因。对我国股票市场操纵行为的实证印证了此模型的正确性 ,通过减小内幕交易的比率 ,以及加大对交易操纵的惩罚力度等措施 ,可以减少交易操纵行为。  相似文献   

10.
内幕交易,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所实施的证券违法交易。所谓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包涵以下三个要素:一、与证券交易直接有关;二、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三、尚未公开。三个要素相辅相成,缺一便不属于内幕信息。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以下信息在尚未公开前都属于内幕交易中的内幕信息:(一)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相似文献   

11.
证券内幕交易及其法律规制季秀平王朋(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证券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非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和证券交易公正性的行为。一、证券内幕交易的构成对证券内幕交易的一般构成要件,学者们已多有...  相似文献   

12.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损害众多投资者利益 ,破坏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我国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广泛存在 ,但被查处的却少之又少。因此 ,明确内幕交易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认真分析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难追究的原因 ,提出防止内幕交易的对策建议很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建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建立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对于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持投资者的信心乃至证券市场的存续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与作为侵权责任的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相关的内幕交易民事诉讼原告的确定、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及落实、诉讼形式的选择等难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析,以期能对完善我国的证券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4.
在资本市场迅速发展之际,内幕交易也正以超乎寻常的频率发生.积年经验给我们的认知是,内幕交易常常伴随着股东非法牟利、债权人利益及小股东利益受损.在对内幕交易本质探究的过程中虽存在着数个试图为内幕交易"正名"之声,然而内幕交易下债权人及相关利益者利益受损的事实残酷地验证了内幕交易的"罪证".内幕交易所可能产生的收益不成比例的远远高于其产生的成本,债权人极少有在公司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下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面对监管机制与违法者之间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不间断博弈过程中,手段翻新、招式多样的内幕交易行为迫使相对进步缓慢的法律监管亟需积极应对,以规制内幕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15.
由于公司并购多被视为利好消息,这使得内幕交易常伴随着公司并购而生.邓军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充分表明,认定公司并购中的内幕交易存在几个特殊难点.为更有效地规范公司并购中的内幕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法>应明确设定认定外部人内幕交易的条件,应结合并购事实发生的几率与影响认定并购案中的内幕信息,并规定并购案中内幕信息的成立时点.  相似文献   

16.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散户、大户(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也构成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由于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特征不同,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治理方式。散户投资者通常资金规模较小,一般进行被动投资,不直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治理主要依靠法律法规体系,股票市场交易机制。以散户股东为主构成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模式形成了“保持距离型”公司治理模式,其特点是没有大股东侵占公司利益,但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大户投资者所拥有的资金规模较大,且是自有资金,所以没有资金的代理成本,他们在上市公司中通常拥有一定的控股地位。存在大户投资者股东的上市公司,由于大户投资者会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的监管,不容易有“内部人控制”现象,但大股东为追求“私有利益”,往往有着对小股东的侵权行为。机构投资者虽然也拥有资金规模大的特点,但其资金是有代理成本的,另外受政策法规的限制,传统上机构投资者也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只进行被动投资。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断上升及维持投资者风格等原因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开始逐渐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其方法主要是积极主义投资,如投票动议和与上市公司经理人谈判等。  相似文献   

17.
论内部人短线交易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内部人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及持有法定比例股份以上的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进后再卖出、或卖出后再买进的行为。而所谓内部人短线交易的民事责任则是指内部人因从事短线交易而应承担的将非法利益归还公司的责任。公司因该种责任而享有的请求归还利益的权利学理上称作归入权。归入权制度是各国证券法上预防内幕交易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对该项制度的意义、性质与其构成要件等问题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因而有深入探讨的必要。一、短线交易民事责任的性质民事责任一般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大类。违约…  相似文献   

18.
谢志红 《江西社会科学》2002,18(11):178-179
对于证券欺诈行为的界定,学者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是将证券欺诈限定为对客户欺诈的行为,并与内部人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并列为证券禁止行为……  相似文献   

19.
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失范:表现、成因与矫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但由于市场、制度、监管、自律、结构等种种因素,机构化在给市场带来深刻影响和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过度投机等行为失范问题。加强规范、优化结构、强化治理、转变机构发展模式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20.
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利用资产重组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扭曲股票转让价格等,获取不正当的重组收益。由于会计监管是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必要手段,为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应着力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时的会计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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