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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挪用公款罪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罪的诸多问题都存有争议,对于“挪而未用”的行为如何认定即是其中较突出的问题。文章试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等角度着手,认为对于“挪而未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2.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首先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款”的占有和使用权,其次才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款”应当限于“具有直接支付功能的公共财产”。“挪用”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和作为结算依据的金融凭证等均不属于挪用公款。“国库券被司法解释拟制为公款”的观点值得商榷。“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的观点,与“从实质上把握‘公款’的内涵”的观点不宜推广。有必要厘清挪用公款犯罪客体的内在属性,理顺立法、司法思路,考虑在立法上单设“挪用公物罪”、“挪用有价证券罪”和“滥用金融凭证罪”。  相似文献   

3.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将属于"公物"的"一般公物"与"特定款物"都列入其范围;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应当保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构成前提与"数额构成标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宜缩小,更不宜将"国家工作人员"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从其自身性质以及与同属贪污贿赂罪的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的关系来看,应当增设罚金刑或没收财产刑才与之刑罚相当;挪用公款罪罪名称谓的完善改为"挪用罪"是比较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4.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之分析应以刑法规定为依据,以刑法理论为指导.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有三种行为模式,因而本罪的停止形态应具体分析.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的实行行为是“挪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复合模式,其中,“挪用”是手段行为,“进行非法活动”是目的行为,也是本罪构成要件之结果.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是隔时犯,其存在四种停止形态,“挪而未用”构成犯罪时属于未遂形态.营利活动型挪用公款罪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在构成要件上具有相似性,亦存在四种停止形态,“挪而未用”构成犯罪时属于犯罪未遂.普通使用型挪用公款罪是非隔时犯,不存在未遂和既遂形态,只有预备和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5.
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体现了"公款私用"的程度,应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素.理解挪用公款罪中的"使用"应当从货币的职能出发,凡是对货币五种职能进行利用的行为,都是使用货币."挪而不用"分为纯粹的"挪而不用"和不纯粹的"挪而不用",前者是指挪用时没有特定使用目的的挪用,其实质是贪污,后者指以特定目的进行的挪用,但尚未将公款用于该特定用途的行为,该情况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  相似文献   

6.
挪用公款罪是我国近年来刑事立法中新增订的一个罪名,本文运用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对该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此种犯罪与其他类似的犯罪行为的基本区别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7.
论挪用公款罪的立法完善徐逸仁全国解放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挪用公款的行为,通常都按违反财政纪律问题处理,很少有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没有规定挪用公款罪。这就是说,立法者并没有将挪...  相似文献   

8.
将徇私舞弊理解为犯罪动机较为符合刑法规定与现实情况。受贿后滥用职权的应当数罪并罚,这取决于对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益"要件的准确认识和定位,以及刑法中牵连犯理论的深入分析。在受贿后滥用职权的情形下,如果对两罪进行并罚得到的宣告刑可能轻于滥用职权罪的徇私舞弊加重情节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徇私舞弊加重法定刑判处。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罪是常见多发的一项职务犯罪,在刑法理论学界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也较多。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视角,探讨了“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及其产生争议的缘由,“挪而未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建议挪用公款罪应当取消“归个人使用”这一必备条件的规定,废止将公款的具体用途作为选择要件加以规定的作法,以求“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挪用公款实行行为的实施终了等争问题得以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10.
挪用公款不退还行为的定性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刑法》第384余所指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应限于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想退还而因客观原因无法归还的情况。如果挪用公款后主观上不想还而事实上也未退还的.应以贪污罪论处。这种情况下的贪污行为与先前的挪用公款行为不存在转化犯关系,而是分别符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但考虑两种打为的关联性而仅以贪污罪一罪论处。  相似文献   

11.
基金违规、违法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并且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时才构成基金犯罪。灰色私募基金,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挪用社保基金行为可根据犯罪主体不同作出不同定性。基金“老鼠仓”犯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并不完全相同。网络基金诈骗犯罪应根据有无采用集资或传销方式予以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假冒专利罪在刑法中的具体规定、所属类罪以及立法背景的分析,该罪的刑法条文的目的主要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也兼而保护权利人的个人利益。据此,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是复杂客体要件:其主要客体是专利标记管理制度,其次要客体是专利标记权。  相似文献   

13.
网络技术发展促成了网络代际更迭。在大数据为核心的Internet 3.0阶段,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网络的刑法属性由传统的犯罪对象、工具演变为网络犯罪的场域空间和存在方式。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演化,在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加强的同时,出现了人工智能犯罪等新的犯罪形态。在对比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危害性评价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犯罪区分为三种类型:危害性评价等价于传统犯罪的网络犯罪类型、线上线下危害性评价背离的网络犯罪类型、以网络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网络犯罪,后者尤以人工智能犯罪为代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冲击着以人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也给刑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新的风险时代的到来。刑法对以网络为工具和对象的犯罪进行了有效立法应对,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犯罪规制不力,对以“网络为空间”的犯罪应对不力,对以“网络为存在本质”的犯罪尚未作出实质回应。刑法缺乏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风险机制,一是对大数据系统安全、算法安全和数据与信息安全为内容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二是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瑕疵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应对。同时,在立法规制网...  相似文献   

14.
我国彩票市场刚刚建立,但对相应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却付之阙如.各国和地区关于彩票犯罪的规定和实践各具特色,尤其是德国刑法中的彩票犯罪的立法和解释,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相关彩票犯罪,进行刑法规制的整体配置.  相似文献   

15.
基于某省2008—2012年247件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罪案件的分析表明:村干部主体身份和挪用款项的复杂性,导致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界定模糊;被挪用款项主要用于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收取高息、购买房屋、做生意等,挪用人与用款人多为直系亲属且用款人被追诉的极少。村干部挪用型犯罪的司法惩处乱象主要表现为公共事务与村集体事务管理之间界定模糊、征地补偿款是公款还是资金界定混乱、量刑畸轻而且罪刑倒挂、控辩审三方对案件定性分歧大。应基于管理职能界定村干部是否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基于被挪用款项性质界定犯罪性质,以犯罪数额为主要依据予以恰当量刑。  相似文献   

16.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界定,我国实务界与理论界各说各话,没有共识。理论界在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往往根据国外黑社会犯罪的界定作语义推演,理论难以指导实践;实务界则运用形式解释,以填充构成要件的方式检控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俨然演变为"口袋罪"。对此,适宜的解决办法是立足中国国情,运用语境解释,根据已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实践,找寻该类罪的实质要件。同时,对该类罪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作适当修正,确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出罪通道。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在第六章第六节中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惩治环境犯罪。现有环境犯罪立法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立法体系不完善、环境犯罪立法保护范围过窄、犯罪构成要件界定模糊、刑事责任实现不足等问题。环境犯罪立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实现惩治犯罪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以重构出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环境犯罪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侵占遗忘物是侵占罪的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持有者因疏忽未带走而遗留在他人能有效管理之场所的财物。第三者非法取得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的遗忘物,不能构成侵占罪,但可能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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