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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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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有的竞争规范体系主要是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建立起来的。但上述两部法律的不完善性和滞后性已经无法适应传统工业经济与新兴的知识经济并存,公用企业与跨国企业成为主要的垄断力量等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搭售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的立法模式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达不到竞争法应有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加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和修改经济方面的法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发育,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宏观调控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有力手段。反垄断法则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基本法之一,是制止和消除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现象,促进和保护市场竞争机制功能的发挥,打破地区封锁和条块垄断的法律工具。根据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因行政性垄断行为和经济性垄断行为而产生的垄断关系。在立法形式上应采取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制定的原则,对反垄断法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等技术规范内容要作出科学严格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存在较大不足,不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势,在《反垄断法》出台的背景下,对其修改势在必行。参考国际和国内地方立法,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注意四个方面问题:1.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对象的问题;2.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扩张问题;3.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限制竞争(垄断)行为的区分问题;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问题。可以将我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为:一切不具有独占地位的市场活动参与者,违背公认的商业伦理道德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妨碍公平竞争、扭曲竞争,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电力企业电费拖欠严重,而预收电费方式则是避免拖欠电费的有效途径,但却被一些政府部门认为是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限制竞争,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笔者认为,预收电费方式不属《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范围。但同时,供电企业是垄断企业,不应完全享有一个普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的全部权利,其限制竞争行为应接受将要出台的《反垄断法》调整。供电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既要与用电人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也要公平合理,这有待电力法及相关立法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崇高的法律地位,素有经济宪法之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信息时代,不正当竞争又有新的表现,于是需要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使之更加适应新时代的市场竞争。本文从混淆行为、误导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滥用经济优势地位行为、倾销行为、权力经商行为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八个方面,厘清《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条文的含义,这是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修课。  相似文献   

6.
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电子业务的兴起和网络经济的繁荣,但同时也使得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了更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也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有别于传统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从现行立法来看,现行法律法规很难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制,甚至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窘境。所以我们一方面应修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各国立法发展趋势,建立完善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在内的竞争法体系;另一方面应加大反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利用现行法律资源中的基本原则等弹性规范,并以法律解释为补充,不断摸索审理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的对策和规律。  相似文献   

7.
论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规制——以反垄断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述了反垄断法律规范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规制的有效性和优先性,分析了新近出台的《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不足和现有配套法律法规的缺失,提出了在现有《反垄断法》基础上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和《反知识产权滥用法》等,以形成完善、有效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8.
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规制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综合运用民事方法、行政方法、刑事方法调整具有直接社会性的平等主体内部的组织经营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纯粹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市场规制法是对市场的进一步规制 ,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 :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业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市场规制法是实体法和具体行政程序法的结合。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6年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平、合理竞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其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因为除了横向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需要纵向的《反垄断法》,只有两者的共同作用,配以已经出台的其他法律、法规,才能使市场主体真正形成公平、合理和有序的竞争。现实迫切要求反垄断法的出台。本文通过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的基本框架作一设想。一、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西方发达国家的多数学者认为,反垄断法是“经济宪法”、“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是垄断行为规制的制度性工具,其实施效果取决于责任体系的合理设置;《反垄断法》针对垄断行为已经设置民事和行政责任但并没有刑事责任的规定,因而是否应将垄断行为入罪化,一直是中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中的争议点,责任设置应与法益保护需求相应适应;通过对《反垄断法》责任机制进行评估发现,既有的责任规范能够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并对垄断行为予以有效规制,因而没有必要导入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的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了迅速提升用户流量和积累数据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采取了一系列违背公认市场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互联网行业的复杂性,故《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首次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同时,基于互联网平台化竞争趋势日益明显,也不能再只运用《反垄断法》中单边市场的思维处理双边市场的竞争案件。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暴露出了许多的法律缺陷,主要问题是缺乏一般条款的规定,与反垄断法相冲突,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本文从竞争法理论和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应增加一般条款、删除对垄断行为的规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责任制度以建立完善的竞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中国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是二元制立法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已十余年,反垄断法也进入立法阶段,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和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目的、价值进行比较,以求深入了解我国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使两法能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我国市场经济良性、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基本理论构建历程之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 ,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结果 ,其实质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平衡法“。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 ,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经济法基本概念不适宜借用民法“调整对象“之理论来构建 ,而应以“主体 -行为 -责任“模式来构建经济法理论体系。经济法的内容包括规范国家直接干预社会经济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国家间接干预社会经济行为的法律两部分。  相似文献   

15.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入手,揭示并阐明了中国与德国在制定该法中所共同维护的市场基本价值———经济自由,继而比较了两国法律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以及一般条款的设置问题,然后参照德国法中的相关规定探讨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责任体系的规定方面的不足,并给出了可供借鉴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6.
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排他性和竞争性,这种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使得高等教育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供服务。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出现名称混同、虚假招生宣传、贿赂、诋毁竞争对手办学声誉及不正当的人才引进等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规制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严重缺失,而且现有的规制立法层次较低。鉴于我国立法的现状,可突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地位,以行为定主体,将高等教育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该法规制范围,这样既有利于全面涵盖各类高等教育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满足法律规制的普适性要求,又有利于提升调整该类行为的立法层次,满足规制法律的权威性要求。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侧重于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和行政责任,这给当前惩治不正当竞争犯罪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依据现行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当前惩治以欺诈手段从事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等几种比较突出的不正当竞争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研讨.  相似文献   

18.
云计算产业是新兴发展的产业,重新定义了用户与软件、设备的关系,同时云服务也引起诸多法律问题。其中云服务商的市场垄断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因我国《反垄断法》中没有云计算产业的相关规定,对云环境垄断市场语焉不详。我们需从《反垄断法》中作出相关规定,以维持我国云计算市场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很好的体现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及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必要的司法解释;确立一个具有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执法机关:建立针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具体法律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20.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垄断是对竞争的限制或阻碍.经济学上的垄断主要是作为一种市场结构形式,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主要、甚至完全是指一种市场行为,且须同时具备危害性和违法性的构成要件.在反垄断法中区分垄断行为与限制竞争行为是没有必要的.若非从某一特定国家来看,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某些国家保留了对市场结构或状态的规制).我国目前在研究制定反垄断法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同多数国家一样,将垄断仅界定为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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