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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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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政府、乡镇企业和农民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的生态治理主体。他们在生态治理过程中有不同的利益表达: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统一于生态治理的公利行为中;乡镇企业的社区责任要求其承担起社区的环境责任;农民则要求实现生存权利和发展利益的统一。但是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这种利益表达出现了异化:地方政府的自利性的膨胀导致其生态治理公利行为的狭隘化;乡镇企业的社区环境责任逐渐淡化;而农民的发展困境则导致了农民对地方生态利益的短视。正是这些利益异化行为导致了生态问题的日益严重。  相似文献   

2.
严明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乡村振兴中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缺乏系统化体制和机制、部分干部缺乏实事求是精神.乡村振兴中严明政府生态责任的实现路径如下:一要强化底线思维,发展绿色农业,保证农业生...  相似文献   

3.
当前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无序现象,正阻碍我国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确立和加强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伦理原则已成当务之急。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伦理原则之构建,应当坚持以人类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利益为最终依据、以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与协同发展为直接根据、以实现生态正义为现实依据。上述三方面的客观依据,内在地规定了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应遵循的三大生态伦理原则,即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当代责任与未来责任相统一、地方生态责任与区域生态责任相统一。地方政府只有遵循以上三原则,其生态责任的履行才能真正做到规范有序、合理有效。  相似文献   

4.
湖泊流域生态治理政府责任机制是指为实现和维护政府生态职能,保障公共利益,通过制度安排而形成的政府生态责任系统内各责任主体之间构成完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循环体系。湖泊流域生态治理政府责任机制建设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明确总体要求,并通过优化责任履行机制、健全责任保障机制、完善责任评价机制和构建责任追究机制等方式实现。  相似文献   

5.
地方政府合作是生态治理成败的关键,而以广东省为代表的某些地方政府已经具备较高的合作意愿.不妨以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与政策为鉴,通过立法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生态治理的合作能力.相关立法应当定位为促进型立法,先行尝试地方性立法,突破合作理念,拓展合作维度,并恰当运用鼓励措施与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生态环境的客观情况与政府发展经济的内在需求促使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生态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后发优势越来越突显.地方政府需要更加重视生态,把生态这种后发优势、比较优势发挥好、运用好.  相似文献   

7.
我们应当从监督或追究的主体、对象、内容(事由)和方式等方面辨析与诠释司法机关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职能定位。在中国特色的政府生态责任追究体系建设中,司法机关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多重层面的独到价值。目前我国司法机关监督和追究政府生态责任面临观念、制度和能力等多方现实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生态环境司法技能的更高要求、生态环境司法权力的不当受限和生态公民社会发育的相对不足。优化司法机关追究政府生态责任职能应坚持中国特色、司法独立、司法能动、最后防线、合作追责、生态优先原则,要以完善教育强化监督与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司法观念,以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与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司法制度,以健全保障提升监督与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司法能力。  相似文献   

8.
中国共产党是政府生态责任追究最为重要的核心主体,这既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题中之义,也是党的执政的内在要求,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在我国现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有关制度规定以及如火如荼的实践中,已经从追责的主体、对象、内容(事由)、途径(方式)等方面对新时代党履行政府生态责任追究的职能体系进行了初步定位,但目前仍存在着“同体问责”的固有局限、党政责任界定模糊、党内问责制度相对欠缺、党对合作追责机制协调不够等实践困顿。加强和优化新时代党对政府生态责任追究的职能履行,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责任界限适当明确、多种责任同样追究、多元主体合作追责和生态责任优先追究原则,不断完善异体追责以增强追责动力与效力,健全追责制度以促进追责公平与效率,提升追责能力以优化追责功能与效益。  相似文献   

9.
生态合作治理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合作治理制度建设对于政府与企业、社区、生态型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公众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价值。要认真正视生态合作治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困境,采取生态合作治理制度建设的有效举措,遵循生态善治的原则,以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所组成的生态治理联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信息公开制度、生态治理协商民主制度、生态治理集体行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促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相似文献   

10.
生态文明建设力图克服工业文明祸害自然的弊端,其社会目的不仅致力于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而且致力于维护人与地球生态系统的积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目的的统一性赋予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这个古老的课题以崭新的涵义,需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立足地方、着眼全球,在时空维度上超越个体、集团和时代的局限性,在历史的视野中形成全球性思维的整体观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政府、企业、公众应当面向未来,担当起时代赋予的生态社会责任,履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应有职责。  相似文献   

11.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已然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和责任。为了应对环境问题全球化和适应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的政府治理必须创新。首先,改变政府治理理念,加强生态教育宣传;其次,调整政府职能体系,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最后,完善政府治理的生态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监管能力。  相似文献   

12.
用治理理论来研究和解决生态治理问题,必然演绎出生态善治的目标与治理模式。政府生态善治包含着民主性、合作性、责任性与透明性等基本诉求。当前在生态治理中仍存在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责任的冲突、多元治理机制尚未形成、社会资本缺失等诸多困境。因此政府必须转变治理理念,达成与市场、企业、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构建一个多元参与的生态共治网络,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性保障机制,进而实现政府生态善治。  相似文献   

13.
城市化发展中废旧电子产品跨区域治理成为重点社会问题,协调政府间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协同治理废旧电子产品显得尤为重要。区域环境整体性要求地方政府在治理中共同努力,然而地方政府责任界定不清晰、"理性经济人"特性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废旧电子产品协同治理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不仅要完善协同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有效的区域协同治理机构,而且要健全废旧电子产品治理法律体系,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4.
新《环保法》具有注重明确法律定位、创新环保理念、完善保护制度、强化法律责任、回应社会关切等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特点,在绿色发展模式、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行政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等重要领域实现新突破。作为上位法的新《环保法》修订对下位法的制定和完善形成有力促进,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对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明确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将会进一步引领和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但新《环保法》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扩大环保责任范围、优化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方法、健全全民共同责任的制度、规范媒体与公众参与监督环保的权利行使、重视和加大雾霾的预防和治理力度等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15.
政府作为生态治理的主体,由其主导的企业型生态治理体制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而政府和企业合作共治的生态治理体制,既有利于发挥政府的服务优势,也有利于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生态治理主体角色过于强化,而企业主体意识又显缺失,两方面的原因阻碍了共治体制形成.因此,促进政府与企业共治体制的形成要正确定位政府主体角色,培育企业主体意识,然后通过政企互动重塑生态治理共治的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6.
乡村生态治理是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的乡村生态治理缺乏整体意义上的治理机制,出现了社会资源整合有限、政府角色错位、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合作治理主体单一等多重难题。唯有在善治视野下重塑乡村治理中公民与政府的角色定位,在治理体系、治理方式、治理机制等方面推进乡村生态治理,方能将外部的政策、资金支持转化为乡村生态治理的内生力量,从而提升乡村生态治理的实际效果。未来应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充分发挥各个主体的能动性,提高主体参与意识,完善政府与社会、市场三个维度的合作治理范式,健全乡村生态治理的有效运行机制,改善乡村生态的公共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7.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形式,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基础。人类所处的生态环境系统和政治系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会危及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而且能诱发政治冲突,影响一国的政治稳定。因此,中国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注重生态文明导向的政治发展:构建完善的政府生态责任机制,实施绿色新政;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发展基层民主,激励社会公众环保深度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生态治理;公正协调环境利益冲突,保证生态公平,以使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和政治发展取得双进展。  相似文献   

18.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生态责任是其重要的责任。针对和谐社会建设中边疆民族地区政府生态责任缺失现状,从生态文明观引导、生态制度制定、生态经济发展、加大执法力度以及生态主体多元化等方面阐述了边疆民族地区政府应承担的生态责任。  相似文献   

19.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互促共进,前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题中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该战略的助推器,后者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可归因于相关主体责任缺失,既有地方政府"主导者"角色缺位,也有部分地方企业不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甚至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因素。另外,农民环保意识淡薄,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有限等因素亦不容忽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乡村社会的全方位振兴,亟待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地方企业、农民、非政府组织、农村社区等"利益攸关者"各司其责,且"多元共治"。其中,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主导者"责任;地方企业需强化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农民应增强治理主体意识;非政府组织需提升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农村社区则应发挥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场"优势。  相似文献   

20.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其重要的内容之一.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生态责任是其重要的责任.针对和谐社会建设中面临的生态问题,从尊重自然规律、强化环境意识、建立和完善政策和法律、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立绿色认证制度、发展生态经济和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等方面阐述了政府的生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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