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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矿业权兼具行政特许和民事物权双重属性,调整矿业权法律关系的手段包括行政许可和契约自治。在实践中,随之而来的则是行政审批权限与契约自治之间的张力:行政许可与行政协议手段的重叠以及功能的受限、行政协议与严守契约原则的冲突。如何平衡国家干预与私人自治便成为在矿产资源领域的现代问题之一。因而,从分析上述两种手段的性质、作用入手:矿业权出让许可化应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矿业权出让协议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同时,以保障公共利益实现为理论指导,提出应重新认识矿产资源配置中审批权限与契约自治之逻辑及限度:以公私法共治为原则,并重新定位行政许可的作用及寻求替代性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曾利  邱文捷 《理论界》2006,(6):67-68
商业秘密是构成特许权内容的核心要素之一。特许经营的实质及商业秘密的特征决定了特许人加强商业秘密特殊保护的重要性。一方面,特许人应在特许协议中尽可能地明确相关当事人在保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特许人也必须注意相关条款并不违背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要求。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特许协议的两个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在全面审视了国际国内学术界对特许协议的不同观点后,提出特许协议法律性质是一种国内行政合同。接着阐述了特许协议的法律适用的观点,认为特许协议应首先排他地适用东道国的国内法,在国内法缺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行政特许是国家对有限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和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的重要制度,在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前我国行政特许制度存在着设定范围不严、标准不清、操作程序过于简单等问题,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依法行政要求存在不小差距.因此,在重新审视和评价我国行政特许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行政特许法律制度对策建议,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BOT特许协议的行政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BOT特许协议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对其法律属性认识的偏差导致实践中BOT特许协议适用民法规范的不当。然而从协议主体、目的、内容、原则、担保等方面分析 ,BOT特许协议实质上是行政合同。BOT特许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具有行政可诉性 ,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6.
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国家具有公权力主体身份与私权主体身份。在特许物权设立的过程中,会出现国家依其双重主体身份作出的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且二者会呈现交织在一起的状态,国家身为公权力主体作出的公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私法效果,国家作为私权主体作出的私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管制效果。行政特许不应被理解为特许物权设立中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审批等某一个行政行为,而应被认定为动态的复数行政活动,行政特许实际上是特许物权设立中的一系列行政活动。行政机关通过确定特许物权受让人的行政审批等方式进行行政特许,并产生了授予特许物权买受人以特许物权资格的效果。行政特许是特许物权设立的基础条件,特许物权的设立采登记生效主义。  相似文献   

7.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得到广泛应用,一些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都采用了该方式。但对于其基础协议——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各国认识不一,在我国法学界也存在着争议。基于此对特许协议的定义、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指出其性质应该属于国内行政合同;鉴于国内在特许协议、行政合同方面的立法空白以及特许协议的特殊法律性质,就该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理论界》2000,(1)
李新天在《法学评论》1999年第 5期中指出中国内地与澳门合同法律适用制度主要差异有 :选择法律的方式上 ,内地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澳门则不但允许当事人以明示方式选择 ,而且也承认默示选择的效力 ,甚至法官的推定也是在许可之内的 ;选择法律的时间上 ,内地规定当事人从订立合同时起直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 ,当事人随时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而澳门只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予以选择 ;选择法律的范围及受到的限制上 ,内地规定当事人选择法律不违背公共秩序 ,不规避强制性法律 ,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 ,港澳地区法或…  相似文献   

9.
行政许可的概念在中外法学论著中有过多种界定。譬如:“许可证是对要不然便被限制、禁止或非法的事情的允许”;“许可证是由行政机关核发,以证书或文件形式允许做某种行为,非经允许即为非法的侵权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颁发从事某种被一般性禁止的活动许可证,使受许可人获得从事该项活动的资格”;“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一般人的禁止措施和对于特定人和特定事的禁止措施依法予以解除的行政措施”等。这些界定虽然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对行政许可基本含义的认识是一致的,它们表明,行政许可的概念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  相似文献   

10.
高校与学生:两种法律关系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朱玉苗  赵伯祥 《学术界》2005,(1):220-227
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教育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和学籍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高等教育服务合同订立、生效和学籍许可程序包括考生要约人资格的行政确认、招生部门民事代理、高等学校承诺和学籍行政许可的申请、学校复查和学籍许可。转系 (专业 )与转学是合同变更 ;“退学”、“作退学处理”、“应予退学”和“勒令退学”是合同解除。学籍行政管理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表扬和奖励属于行政奖励 ;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准予毕业和授予学位属于行政确认。学校纪律可以分为三部分 ,学生违反纪律的不同部分应适用不同的法律处理。  相似文献   

11.
现代行政法最突出的特征表现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运用。从法治是对人性弱点的合理怀疑角度,行政程序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最理想的工具;作为行政程序的保障,行政主体因违法行为或违规事实的出现应承受行政责任之归结;从人性合理性角度,潜意识对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心理起有重大作用并提出法律信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休止符。  相似文献   

12.
邓佑文 《学术界》2012,(2):38-47,282,283
参与式行政是当代公共行政兴起的新的行政模式,赋予行政相对人行政参与权是参与式行政的根本标志。行政参与权改变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地位,重构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转变了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变化了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存在方式,形成了新型行政法律关系,亦即参与式行政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在当今社会中应当发挥解决行政纠纷、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机能,但目前行政复议的公众认同感下降,办案质量不高,应然效果不彰。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问题是现行管辖设置不科学、复议机构不合理、审理方式单一、审查程序不透明、办案人员素质不高。针对这些问题,积极回应解决行政纠纷的实际需要,可以从多个层面进行系统的完善,但这种重构应在坚持行政复议的"行政本色"而非司法化改造的框架内进行。  相似文献   

14.
行政追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力。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追偿制度的涵义和性质的理论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法治实践中由行政主体依法定要件实施的具有行政行为外型但与行政相对人权益没有直接关联的内部行政行为或外部行政行为。其包括貌似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貌似给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以第三人为对象的行为、貌似具有特定对象的对象不特定性行为、貌似实体性的程序性行为、貌似执行性的决策性行为、貌似设定义务的赋权性行为、貌似法律行为的事实行为等类型。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影响的行政行为并非完全没有诉讼地位,它是具有部分诉讼地位的行政行为,即当事人有将其作为诉讼标的的权利,人民法院有裁定不予受理的权力,原告资格转移后有再诉的可能,人民法院应作出适当的司法处置。  相似文献   

16.
行政补偿性质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补偿性质是行政补偿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通过综合分析国内行政法学界有关行政补偿性质的各种观点 ,我们可以将行政补偿性质界定为 :既是行政主体一种特殊行政责任 ,又是行政主体一种补救性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7.
杨爱葵 《学术探索》2013,(12):69-72
各地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立法较为混乱,理论界对地方著名商标制度的质疑也颇多,只有正确界定地方著名商标认定的法律性质,才能正本清源,实现地方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立法的完善。地方著名商标认定本质上属于行政许可,同时兼具有行政奖励的行为特征,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应当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8.
潘牧天 《北方论丛》2004,(5):129-132
俄联邦与立陶宛在建构行政司法行为的法律规范机制以及行政委员会,在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与两国行政法律理论研究的现状以及两国培植行政司法发展的外部环境的健全程度尚存在一定差距有直接关系.立陶宛在行政司法制度建设上的合理性、系统性及实效性,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俄联邦所借鉴.同时,立陶宛行政司法具体实践的成功经验表明,建立独立、自治的,脱离普通司法法院体系的行政法院体系是保证行政司法实践良性运行的最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张坡  王锐 《北方论丛》2003,(6):125-128
自由裁量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现代社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为行政效率所必需。然而,其固有特征导致了其侵犯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危险,必须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控制。从立法和司法途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可以避免权力的滥用,保障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20.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权划分边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中央缺位,地方先行”的重大行政决策权问题研究,必须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权限划分.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权边界问题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分权多少或分权事项范围的问题,而且是关涉到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权的法律属性和决策权行使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属性问题.本文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法语涵及其学理规范入手,以省市地方出台规章文本和实证经验为要件,将“行政三分权”理论展开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与权限划分边界问题上研究,归结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法之独特的法律特征和其权力必当受限的宪政本质,抑或边界即为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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