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2 毫秒
1.
清代旗地制度的演变,表现为私有化与公产化两种相悖的历史运动。前者反映了社会经济自身运作的必然规律,而后者则反映了清政府对封建经济关系的调节和制约。清代东北旗地的公产化主要表现为清政府将部分私有旗地入官征租,设立各种公产旗地,推行八旗官兵职田制,实施京旗移屯政策。通过实施这些旗地“补强”措施,使部分旗地出现公产化趋势,旗地国有”性质得以强化。但这些措施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旗地私有化问题。不久以后,这些“公产”旗地也出现了私有化因素。  相似文献   

2.
柳岳武 《中州学刊》2023,(9):130-139
清代漠北地区内地商民之存在乃清朝强化该地区治理的结果。康熙后清廷在科布多地区屯军,推动内地商民前往经商,导致其商业兴起与买卖城的兴建。为管理这些商民,清廷设置了多重管理机构。内地商民不仅与科布多地方官府间关系密切,商民内部也联系紧密。同治后诸多不利因素导致了该地区商业的日渐衰落。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存在对清朝西北边疆地区的治理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清廷管理的不足以及商民自身存在的问题反过来又影响到清代对该地区的治理。  相似文献   

3.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兴之地",清前期和中期多数是旗人聚居.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的旗人实行旗屯管理制,守堡即是旗屯的基层社会主要管理者.清代东北地区的守堡,最早设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专为基层旗屯管理而设置,是一种"准行政"的旗人自治组织体制.守堡的名称与管理范围并不固定,体现了清廷在乡村治理上的实用主义特征.守堡选自于旗人,待遇、选任与考核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是清代"旗民分治"政策的典型代表.守堡"立于官民之间",于"上"传达、协助,于"下"管理、教化,具有行政、经济、治安、教化等较为全面的职能,虽然名义上受州、县官府的管辖,但更多的是旗人自治.到了清末,守堡在旗屯管理和维护旗人利益上基本失去作用,最终被裁撤.纵观守堡制度存续期间东北地区的历史发展,这种旗屯自治有效地维护了旗屯社会秩序的稳定,基本达到了守护"龙兴之地"的目的.从国家层面而言,守堡的设置具有其独特的政治意义;从社会层面而言,守堡的消亡是旗民融合的内生需求与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6,(4):106-115
有清一代,吉林、黑龙江八旗官兵是清廷侍卫挑补的重要来源地。清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部分吉黑旗籍官兵业已因从征立功或以扈从随围来京后蒙挑侍卫,另有新满洲及未编入八旗的各部落精壮男丁也被选送进京,备选侍卫。然而,清廷正式辟设吉黑地区"三音哈哈"送京备选侍卫制度,是在嘉庆、道光二朝多次探索后,于道光十五年(1835)正式创立。"三音哈哈"送京制度的创立,是清廷对在吉黑地区建构起来的"首重军事"统治体系的认可与固守,更负有"首崇满洲"政治目的。该制度的施行,在京师旗籍侍卫内树立标杆典范方面确有一定功效,并为吉黑旗人群体拓宽了进京当差的仕途道路。然而,此制度的推行,在重振京旗满洲国语骑射本业方面效果甚微,更无力扭转整个八旗官兵群体战斗力衰减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5.
陕甘总督是清代常设定制八总督之一,为陕甘两省最高军政长官,掌控西北边防战略基地陕甘两省。因此重要军政地位,自康熙七年起,定山陕督抚专用满员,雍正元年,又改参用蒙古及汉军。相比于其他常设定制总督,陕甘总督群体结构呈现鲜明的个性特点,因陕甘总督专用满员的规制,满洲出身,特别是上三旗出身的满洲官员成为陕甘总督群体的主体。与清代满汉关系的演变轨迹相一致,陕甘总督群体的结构特征呈现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清前期主用满洲,自嘉庆以降,汉人逐渐增多,至同光时期,湘系将帅基本垄断陕甘总督一职。陕甘总督群体结构特征既是清代督抚制度发展演变的表征,也是清代满汉关系历史走向的风向标。  相似文献   

6.
《文史哲》2016,(6)
通过对清代《巴县档案》中70个行帮公产纠纷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清代重庆的行帮更倾向于通过诉讼解决此类问题。在清末新政之前,行帮的确能够凭借与地方官府的互惠关系,比较有效地利用法庭处理纠纷、保护公产。但是在新政实施之后,地方官府在巨大的财政压力之下,转而利用诉讼剥夺行帮公产。基于此,可以运用"官府掌控下的‘理性市场’"这一框架来分析,即官府主导着市场的命运,但也会在经济、社会比较稳定的前提下,给市场发展留下一个弹性的空间。然而在面对财政压力和形势突变的时候,官府又会不遗余力地剥夺工商业者。这些既矛盾又共存的现象,其实是一种微妙、变通的制度安排,清代中国许多地区或许都存在着"专制统治"与"理性市场"的共生。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9):107-115
律令制的法律体系到隋唐时期渐臻完善。《天圣令》中较集中的丁匠资料,为我们就公共工程建设中丁匠役作种类的考察,进而揭示唐代徭役制度的相关问题提供了帮助。与以往更多是在官府手工业与私营手工业区分中考察匠人地位的关注点不同,丁匠同役的令文将二者间建立联系且置于同等法律地位上,启发人们以新的角度关注匠人,尤其是匠人群体的层级及其内部各色服役的区别。除了承担正役以外,丁匠也是杂徭、色役的征派对象。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5,(2):243-247
学术权力的主要行使群体为科研人员,但其本身又间接与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结合,导致高校内部行使学术权力出现了障碍。《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成员组成比例方面遵从"教授治学"思想。学术委员会要发扬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的重要地位,必须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其制度建设,突显其学术地位。  相似文献   

9.
清初江宁(南京)八旗驻防兵员众多、装备精良,是清廷维系江南统治的军事支柱之一。雍正之后,江宁旗人渐染汉俗,战斗力持续下降。当局曾试图恢复八旗军的行围制度与骑射训练,但因受限于江南的自然环境,成效甚微。江宁驻防在满城内外拥有大量旗地。旗地类型多样、分布零散,均归属八旗官方所有。自清代中叶起,随着江宁满城人口的增长,八旗生计问题日益严重。驻防当局虽采取迁移官兵、增加养育兵数量、出租旗地等多种方式缓解压力,但仍无法遏制八旗兵丁贫困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清末中国内河公益救生组织从业人员在社会上属于中低收入人员。从内部比较而言,高层中实际管理人员的薪俸相对较高,杂役中技术性和有生命风险的人员工食收入较高;从外部比较而言,救生组织管理者的收入与州县衙门官员收入表面上相差无几,但实际相对较低;救生水手在清代下层中应该属于有较高收入的杂役职位。从清代内河救生慈善组织内部服务收入情况来看,中国传统公益慈善救生组织虽然外在服务公益性明显,但从内部特征来看显现出建构“官府化”、服务“有偿化”特征。这种状况也显现在其他慈善组织内。所以,清代以来的慈善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并不像以前学术界认为的分文不取,或只是部分人员领取,或只是象征性领取,而是有偿化的。清代慈善组织内部建构“官府化”、服务“有偿化”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中国传统慈善组织的扩大、董事会制度的推广、官本位对社会的渗透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历史上民间慈善组织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总是遮遮掩掩,似有难言之隐,这既显现了历史上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的两种差异,也显现了现实收入诉求与情感世界不安引发的矛盾纠结。  相似文献   

11.
清代广西的移民垦殖与人口状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以优厚的垦殖条件吸引了大量的外省人口进入广西谋生,除务农之外,务商者、开矿者等各式流民纷纷进入,导致清代广西人口剧增,同时也为广西带来了先进的物质与精神文化。为防止外省人口在广西作乱,清廷采取了严厉的户籍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2.
清代北方乡约的行政组织化,虽然有利于州县行政绩效的提高,但伴随着乡约的行政组织化,乡约首事和吏役勾结害民的现象开始出现,并引发了乡约权力和官府权力的矛盾,从而使乡约与官府的关系逐渐复杂化。  相似文献   

13.
盐船水运为盐业运输主要方式,盐船失事则会严重影响盐商营运与国家盐课收入。清初,清廷即出台失事盐船“淹消补运”条例,为食盐水运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后随盐区盐业经济发展,更将该条例从权宜之法发展至常法,直至升级为国家大法。然而,有清一代,“淹消补运”条例在实践中不断遭遇来自违法官吏、不法船户甚至盐商的破坏。这促使该条例在整个清代不断得到修订完善并于清中后期逐渐形成较系统的“淹消补运”法制体系,但其实践效果仍然陷入短期时好时坏、长期不断恶化的困境。纵使如此,因“重商”成为近代以来国家发展共识,“淹消补运”条例在屡遇撤销提议的同时,一直延续至民国。清代“淹消补运”条例演变的漫长历程展现了清廷为平衡“杜弊”与“恤商”而进行的艰难探索,同时也彰显了清代盐业国家法制体系的弹性。  相似文献   

14.
福建同安县的规约碑最早可上溯至晚明,入清以后才大量出现,形成“规约碑铭化”的现象。“树碑”过程有助于将规范嵌入公共空间,营造出权力持久化和日常化的政治景观,反映了晚明以后在社会秩序复杂化的背景下,官府与乡族共同整编社会秩序的努力。规约碑可分为“奉宪示禁”和“阖乡公约”两类:前者以官府权威独断的面目呈现,但背后往往是乡族集团策略性选择的结果;后者除了表明自治化的深入发展外,也表明地方乡族与官府权威的互动交流。“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了明清时期中国地方社会秩序运作的复杂性和流动性特征。  相似文献   

15.
本文考察世界社会论坛上正在出现的社会变革的实践和观念的变化。另一种全求化运动的核心是从现实社会转向“另一种可能的世界”的观念。这一运动如何描绘又如何实施这种转化?如今社会论坛上并存且互动的各种社会变革路径,从观念到实践都已经发生了彻底变化。本文通过研究法国的一个群体来分析这些发展。这一群体由参与2003年欧洲社会论坛组织工作的主体组成。他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共同的空间,以便自测另一种全球化运动的进展。由于这一群体没有总体设想或政治计划,他们便把当下作为必须完全占据的空间,这样才能影响和刺激行进中的变化。这一群体试图利用论坛上出现的各种实践和分析,重塑政治目标和总体设想。以这种途径在社会变革的形式和内容之间、不同层次和领域的行动之间建立一致性,使地区化的变革连成一片,传播开去,“成为制度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6.
清初沿明制,通过里甲制度来催征赋役,但这一制度在其运作中很快就出现了现年负担沉重、豪劣包揽和催征系统严重紊乱等弊病.为矫正这些弊病,清廷和各地官府采取各种措施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但也仍然需要一定形式的催征.有清一代始终没有正式颁行过统一的赋役催征制度,雍乾以后各地自行改革,形成了顺庄催征、乡地催征、里甲催征和义图催征等几种不同的催征机制.这几种催征机制就其基本特征而言,可归结为当时人所谓的“板法”与“活法”.然“板法”与“活法”都存在严重弊病,导致催征效率低下.清政府不去建立常规的行政组织来管理户口、土地和赋役册籍,反映了它只求保证政府税收而不关心国家治理和社会民生的治理理念.这种落后的治理理念是导致赋役催征弊病严重、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7.
清代书院官学化,很多书院重视科举。有些书院对科举持理性的态度,在从事时文教育时,也注重包括古文在内的综合素质培养。这些书院施教者通过制定学规、撰写经典古文著作的叙录或评点时文课艺等方式,要求生徒钻研古文,从中汲取丰富的养料,为时文写作提供借鉴。清代书院"以古文为时文"教育有助于提高生徒的时文写作水准,增强生徒的应举能力;也有助于提升生徒的综合素养,为社会输送健康的人才;还有助于丰富时文理论,促进古文的发展与传播。一些书院进而以经是文学的源头为依据,凸显经书研读在"以古文为时文"教育中的重要性,试图纠正清廷的科举目的与士人的应举意图之间所出现的错位现象,真正发挥书院传道讲学的教育功能。  相似文献   

18.
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互动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践表明,作为乡村治理正式制度的村民自治制度的运作并不是非常顺畅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偏离了制度文本的"应然"模式而走向非正式制度层面上的运作。客观地说,正式制度无法消弭乡村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运行空间,必须要以非正式制度作为前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将正式制度嵌入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使之深度融合、落地生根,从而建立起在正式制度框架与约束范围内的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动态开放治理体系,实现对村庄的民主治理、自主治理与合作治理。这一研究,对于将田野研究而得出的"碎片化"的乡村治理经验理论化以及理解隐藏于乡村社会内部的非正式制度治理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清代的土弁职衔设置,专指雍正改土归流之后按照绿营弁衔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设置的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武职。程序上,土弁应系经中央政府批准后,由督抚佥给委牌委任,而非由中央政府颁给印信、号纸进行直接任命;隶属关系上,土弁始终归地方流官管辖,并与流官形成“流土并治”格局。因此,清代土弁制度是独立于传统土司制度之外的一套新的边疆管理体制。概言之,清廷不仅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地进行土弁设置,更因时制宜地确立土弁的承袭章程并裁汰地方官擅设的土弁,从而在制度规范与运作实践上对边疆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以适应边疆治理形势的变化。  相似文献   

20.
"学生官"群体的出现为军队建设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导致了其个体认同与军队群体认同无法调适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部队军官队伍的稳定和部队的长远建设.这些矛盾与冲突的产生除了特定的"社会转型效应"因素外,"学生官"的再社会化与其军营适应的影响是主要原因."学生官"军营再社会化的矛盾和冲突是基于军队和社会两种社会文化的差异.要适时地解决这个矛盾,首要是"学生官"应该主动地进行角色学习,这是其社会化的自身成熟路径;其次是军队的强制角色训练和教育,主要包括强化军人角色意识、明确其角色期待及帮助其摆脱角色冲突等,这是受组织群体的施动路径;其三是军队特质的自我改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