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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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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水江下游地区,苗、侗族民众世代在此繁衍生活.明清时代由于“木材之流动”,清水江下游成为全国贸易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由此而引起的社会变迁中,苗、侗妇女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并且逐渐进入到契约的程式中来.通过梳理契约文书等民间历史文献发现,苗、侗族妇女的权利地位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体现在财产的继承以及对财产不同程度的自主处理上.当然,她们也不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此来实现自我价值的提高.  相似文献   

2.
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地买卖的主要原因是村民需要银、钱使用,次则缺米食用以及合卖、转卖等;其特点表现为:一是田产、山地、土、园地和房屋地基五类土地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二是道光二十年前多以银为货币,之后基本上以钱作为货币;三是部分保留了宋代以来"先尽亲房、再尽地邻"的传统,但有较大突破,土地交易的自由度加大,反映了清代宗法关系日益走向松驰;四是土地买卖趋向集中。木杉村的土地买卖凸显了清代土地买卖日益商品化的特征,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4.在家工作与休息的权利。 我国妇女之中的很大一部分,既在家内也在家外,承担着双重的工作,这些妇女甚至要为维持自身的生计在田地、工厂、办公室和学校中辛勤工作,回到家中,还不得不从事烹调和其它的家务管理工作。为这些家务,每日她们至少用去三至四个小时的宝贵时间。而为这些工作,这些妇女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另一方面,一些男人居高临下的声称,做饭和操持家务是妇女的本份,这种说法,是误解了创造者婆罗门在妇女额头上引起命运的三条线的说法。之所以如此,是男性工作者没有考虑,雇用妇女或劳动阶级的妇女承担家庭内工作的任务是否适当。加之,妇女们也轻而易举的忘了养育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我们必须从目前这种两性关系的可怕状况中找到出路。每人都有权得到属于自己的空间和充分的休息,这个问题应该能通过一种途径加以解决,丈夫和妻子双方都应承担家务劳动和对孩子的照料。  相似文献   

4.
从社会性别视野审视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发现存在一些形式平等但实质未达到公平正义立法效果的法律规定,实际上损害了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有必要在社会性别平等的框架下完善我国《婚姻法》的条款,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之目的。  相似文献   

5.
自古以来,西方妇女的权利与地位明显优于东方妇女。西文妇女在财产权、继承权、婚姻自主权与一夫一妻制方面与东方妇女的差异表现得非常明显,在古代东方,妇女不过就是男人的家庭奴隶。东西方妇女在权利和地位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6.
明清以来,中央王朝对清水江流域实施了大规模的经营活动。在此过程中,明清王朝把在新拓殖地区推行汉神信仰作为重要的经营策略。就清水江下游天柱苗侗地区而言,明王朝万历年间由所置县,是为官方推行汉神信仰的开始,明末清初则是汉神大规模传入的时期。时到乾隆时代,整个汉神系统已网络式地分布于整个清水江下游的乡村社会。自此,民众既想象着借汉神庇佑而人才辈出,又试图通过汉神信仰在乡村社会建立组织资源和构建身份认同,同时还赋予汉神作为监管民众行为与行事法律裁判的权力。明清王朝正是通过这种汉神信仰的推行,对边疆乡村社会进行着有效地管理。  相似文献   

7.
妇女权利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尺,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妇女一直处于受压迫、被奴役的地位。她们在思想上屈服于“三从四德”的桎梏,文化上极少有受教育的机会,经济上沦为男子的附属品,婚姻上没有自主权,政治上更无参政权。在陕甘宁地区,中共中央十分重视保障妇女的权利,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从而保障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家庭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权利。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使她们在价值观念、参政意识、思维方式、情感意向、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实现了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本文专事南方地区的白族、壮族、土家族的妇女诗歌评价.有清一代将近300年,有些少数民族的妇女正式跃上了诗坛,有的著有诗集.据资料留存说到五位,即苏竹窗、周馥、陆小姑、张苗泉、彭春芝,谈了她们的人生经历,重点论述了她们的作品.  相似文献   

9.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整体数据显示,我国女性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但女性政治地位低于男性的问题依旧存在。基于社会分工失衡而产生的家庭责任偏重、职业发展渠道不畅、教育投资不力等因素都影响着女性权利的实现。从根本上看,改善女性政治地位必须改变女性在社会分工中的弱势处境,现代社会应通过更新观念、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开发女性人力资源、优化家庭分工模式等方式提升女性的经济能力,从而促进女性权利的全方位实现。  相似文献   

10.
[摘要]妇女在土著民族农业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在地传承保护方面所居的重要地位及存在的问题已逐渐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基于对一个古老侗寨的田野研究,本文从性别分工、继承制度、世系继嗣和传统仪式等方面探讨侗族社会性别制度与香禾糯遗传资源在地保育之间的关系,旨在揭示侗族妇女在传统农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传承保护机制中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妇女的社会地位是社会变迁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文章利用2013年和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采用有序Logit回归分析方法,从社会、家庭、个人三个层面研究了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的因素。研究发现,夫妻受教育程度差异、夫妻收入差异、受教育程度、收入、妇女自我认可程度对其社会地位有显著的影响。同时,通过两年的边际效应分析,夫妻差异、人力资本、社会经济地位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影响程度减弱。分样本回归表明,农村和城镇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一定提高,但妇女社会地位仍存在城乡差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应整合政府、社区、就业单位、社会舆论、家庭、女性个人等方面资源,形成合力以促进妇女社会地位的提升。  相似文献   

12.
工作是人得以生存的途径,并且是获得发展的源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享有工作权,是人能享有人权的前提条件。因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通过一系列规定赋予人们工作权。作为该条约的加入国,我国也在《劳动法》及相关的劳动法规中对工作权给予了一定的规范,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我国在保护人的工作权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文,笔者将从几个主要方面探讨工作权在我国保护不充分的原因,从而可以从一个角度看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实施的障碍成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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