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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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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认知争议,是目前中日关系改善的一大障碍。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对日本具有较大影响。迄今美国在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上保持某种程度的"中立",但又把钓鱼岛管辖权说成属于日本。2010年以来美国多次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这使安倍内阁更加有恃无恐,局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美国在钓鱼岛争议中偏袒日本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在甲午战争中曾偏袒日本;二战后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往往无视史实,重要决策大多建立在知识性错误基础之上;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主要从地缘政治与权力均衡角度考虑本国战略利益;美国至今仍把黄尾屿和赤尾屿作为射击靶场而不肯撒手;日美之间的相互利用也不容忽视。美国与其在钓鱼岛问题偏袒日本,导致日本采取更加强硬的姿态,不如加强中美对话,促进中日对话。中国也应更加重视钓鱼岛问题的研究与宣介。  相似文献   

2.
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3.
日本国内政治中存在鸽派与鹰派之争,除此之外,日本社会的"右翼"组织也时常影响各种政治议题。在钓鱼岛问题上,这三种政治力量观点不同,对中日"搁置争议"的政治默契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鸽派主张遵守两国关于"搁置争议"的默契,维护中日关系的稳定;鹰派则得寸进尺,主张对钓鱼岛实行"实效统治";"右翼"常常采取过激行为刺激中国。随着各派在日本政治过程中所起作用的消长,中日关系也受到相应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琉球托管问题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二战”后托管琉球并于20世纪70年代将琉球“返还”日本,并将钓鱼岛非法划入“归还领土”之列,这成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重要一环.本文另辟蹊径,围绕琉球托管问题和钓鱼岛争端的关联,在挖掘中日间琉球交涉及此后美国托管琉球的历史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托管制度,论证美国托管琉球及美日私相授受琉球的非法性,为我国反驳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提供有力论据.  相似文献   

5.
桐声 《日本学刊》2003,(6):69-81
中日两国在钓鱼岛主权、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主张各异,对相关国际法的理解也有明显分歧。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等原则,钓鱼岛的领土主权理所当然属于中国,并有其领海和毗连区,但作为一组无人居住岩礁而不享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日本在东海单方面划定将钓鱼岛归入日本一侧的所谓“等距离中间线”,并欲以此扩大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强分大陆架。日本的做法缺少国际法法理依据,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及其领海权,以及中国对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正当权益。在中日两国即将同时向联合国申请大陆架资源之时,应重视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判断,向世界重申中国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资源方面的合法权益。而且,作为解决问题的必要步骤,当前中日两国应以公平协商为原则,认真研究如何推动共同开发东海大陆架资源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愈演愈烈,尤其是日本否定"搁置争议"的存在,继而玩弄"购岛"和"国有化"手段,企图做实其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和主权占有之目的。日本这一系列动作受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和严正反制。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境外华人学者愤然著述,从历史、法理多角度论述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史地证据,涌现出一批有见地的论著。最近由海洋出版社隆重推出的《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最新增订本),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论著。  相似文献   

7.
截至当前,中国学者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其主权归属问题,而对于日本钓鱼岛政策总结、归纳不够。钓鱼岛主权争议牵涉复杂的历史和法律问题,这意味着中日之间围绕钓鱼岛主权的斗争将会旷日持久。因而,对日本钓鱼岛政策的历史与动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作者认为,日本钓鱼岛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帝国政策"(甲午前后至"二战"结束)、"务实政策"("二战"结束至冷战时期)、"法理政策"(冷战结束至钓鱼岛"国有化")和"联盟政策"(钓鱼岛"国有化"至今)阶段,并分别呈现出不同的侧重和特点。当前的安倍政府是联盟政策的集大成者,这种政策以美日同盟为核心,以价值观联盟为纽带,以海洋国家联盟为新的战略框架。中国需从日本的联盟政策入手  相似文献   

8.
美国是影响钓鱼岛问题的重要外部因素,中日钓鱼岛争端的产生、变化、未来发展趋势与美国有着密切联系。但目前学界对于钓鱼岛问题中美国因素的系统研究尚属薄弱,从美国对外政策的视角来探讨美国与钓鱼岛问题关系的论著则更少。①本文通过考察近二十年来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政策与实施活动,对其政策演变的过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政策发展态势做出研判。  相似文献   

9.
韩国虽不是钓鱼岛争端的当事国,但地缘上的临近以及中日两国对于韩国的重要意义,使韩国不得不对钓鱼岛问题保持高度的关注。从韩国政府、学界、媒体对钓鱼岛争端的认知来看,韩国秉持着"政治上恪守中立、道义上倾向中国、实际上中日皆忧"的基本态度。韩国的这一立场,与其奉行的外交路线、独岛与钓鱼岛之间的连带关系以及对中日政治发展态势的预判密切相关。由于韩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对东北亚国家间关系和地区局势都具有重要影响,力争韩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严守中立甚至于支持中国,对争取钓鱼岛博弈中的战略优势,营造有利于我国的周边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11.
钓鱼岛问题不能孤立来看,而应置于东亚地区大国博弈的战略大格局下审视。日本在钓鱼岛“撞船事件”处理上的攻防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外交纠葛,其牵涉面广,谋划深远。钓鱼岛“撞船事件”后,日本采取了强硬的外交手段,高调宣称中日之间“不存在领土争议”,不计后果地依照国内法律拘留了中国船长,并乘“撞船事件”之机渲染“中国威胁论”,扩充军备,频频与美、印、韩、澳、印尼等国家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可见,日本在钓鱼岛事件中所图谋的是长远战略目标,即意欲通过钓鱼岛问题,强化日美同盟,联合印、韩、澳、印尼等国家,全面牵制中国,构建联手制华的C形包围圈,最终达到在政治、外交甚至军事领域遏制中国在亚洲形成超强地位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2.
日本政府无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和严正警告,对钓鱼岛采取“国有化”行为及措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日本“国有化”钓鱼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补正国内法缺陷,体现日本政府对其的“管辖”,也是日本海洋扩张战略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反制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完善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法律制度,提出维护钓鱼岛主权的措施和对策.  相似文献   

13.
高兰 《日本学刊》2012,(2):52-64,158
随着奥巴马政府"重返亚洲"安全政策的实施,美国在美日同盟框架下进一步介入钓鱼岛争端,使钓鱼岛问题更加复杂。但介入钓鱼岛争端也使美国自身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美国需要履行对日本的盟国保护义务,另一方面美国自身也面临着历史、国际法理等的潜在挑战。  相似文献   

14.
日本政府宣扬的"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论据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无法接受的,必须予以批驳。本文重点批驳了日本针对"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蕴涵的所谓六个论据的非法性和错误性,提出了应依据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和平解决钓鱼岛列岛问题争议的方法,包括国际、双边和国内层面的措施,以重申和界定"二战"后日本的领土范围,遵循国际法制度安排。本文认为,为坚定维护海洋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我国应积极主动地利用媒体资源,深刻批驳日本的"基本立场"及其论据的错误性,宣传我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历史证据。  相似文献   

15.
原有钓鱼岛争端的解决进路需要重新考量.我国仅依靠政治、经济博弈,回避法律手段,对自身主张的国际法理由不做出充分的阐述,而注重于对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渊源和证据的阐述与收集,不足以解决错综复杂的钓鱼岛争端.在钓鱼岛争端上,中日双方政治沟通难有结果、经济制裁两败俱伤、军事行动虚张声势,博弈已经陷入僵局.在日本高调提出以国际法解决争端的背景下,中方仍旧强调历史依据,已经不足以改变争端中的劣势地位.本文认为,诉诸国际法,乃是解决或者缓解争端最为可行的和有效的途径,中国应做好寻求法理支持的准备.  相似文献   

16.
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视域下钓鱼岛主权的历史沿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钓鱼岛虽只是弹丸小岛,却是两岸四地、海内外华人以致中、日政府纠缠难解的一个心结。史实证明,中国至迟于15世纪初,便取得了钓鱼岛的原始主权权利。19世纪末,清政府甲午战败,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实现了其侵吞中国钓鱼岛的目的。二战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三个条约完全恢复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权利。日本对《旧金山合约》第三条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谬解,与现代国际法理相背离,根据《冲绳归还协定》归还给日本的领土自然不包括中国的钓鱼岛。因此,中、日在钓鱼岛已不存在主权争议,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之领土。  相似文献   

18.
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根据大陆架是大陆领土延 伸的原则,中国对整个东海大陆架拥有不容侵犯的主权权利。东海大陆架理应由中国和有 关国家协商确定如何划分。为避免中日在钓鱼岛和东海划界问题上的分歧影响两国关系, 中国政府积极倡导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来处理这一问题。近年来,中国与日本围 绕钓鱼岛问题、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以及关于海洋科考通报、海洋法磋商、渔业协定、东海沉船 事件等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涉与磋商,坚定地维护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和在东海的海洋 权益,同时反复强调指出:维护东海稳定,避免矛盾升级,实现互利双赢对中日双方都有利。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分为三个阶段对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过程进行考察:①非法将钓鱼岛列入“托管”范围;②非法“托管”并纵容日本的非法活动;③非法“归还”琉球并私授“钓鱼岛”施政权.笔者认为,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合法权益,并对中日关系正常发展产生了影响.此外,钓鱼岛问题不仅助长了日本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气焰,而且成为美国牵制中日两国的手段.  相似文献   

20.
日本政府对《马关条约》第二款第二条“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这一模糊性规定是别有用心的,其目的是借以掩盖其按既定之认识和策略去占领钓鱼岛列岛,避免清政府发觉和干扰,保证马关谈判从速进行.但日本为实现其野心,对此条款又是以清政府的理解为据,并以其他措施来保证,这是日本缔约时的合意情形.而后来对该条款的解释,无论是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抑或是现代世界的解释规则,都可解释出该条款包含我国钓鱼岛列岛在内.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废除《马关条约》以及盟国达成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为我国政府收复钓鱼岛列岛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对日本具有拘束力.而对于《旧金山和约》,日本政府同样也负有遵守、执行之义务,钓鱼岛列岛是其必须放弃之岛屿,也应无条件交还给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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