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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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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困扰与对策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但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农村土地流转不畅,农村金融体制不配套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需要从创新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分类建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入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2.
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能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在实践中生命力较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作用是其他农业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应确立其基础地位。家庭农场的一系列特征,决定了其具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枢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科技推广、耕地保护、传承农耕文明等重要作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了其作用发挥。应通过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强化农场主教育培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措施,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约束与建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政策界定、土地获得、金融支持、社会化服务、扶持政策、后继人才等方面存在诸多发展约束。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和保障,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创新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风险规避、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6,(10):47-5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纵向合作、横向合作,以及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乃至相互融合,初步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农户自我经营与服务模式、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合作模式和市场化交易模式等多种运行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它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加速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广大农户分享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目前仍处在初级阶段。各级政府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长期稳定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提供产权保护;改变政府的扶持方式,逐步取消对特定"主体"的扶持,全面转向"项目"支持;财政支持项目中应加大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5.
高鸣  江帆 《中州学刊》2023,(12):45-53
系统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是回答“谁来种地”之问的破题之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更加顺畅,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当前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实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价格上内容上持续优化,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各地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多元多样。对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要求,新时期系统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需要在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上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需要提高战略定位,推动各类主体协调发展,强化政府政策支撑。  相似文献   

6.
张亮  樊梦瑶 《河北学刊》2022,(4):154-161
中国现代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两新”融合发展是各自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趋势,但现实中并未真正实现融合,存在匹配性较差、培育体系不完善、自身认知和市场行为局限性、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扶持政策不能协调统一等问题。从典型案例得知,“两新融合”本质上是缔结增强双方协调性和稳定性的利益联结方式,以消除土地制度障碍为前提,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基础,构建“要素融合+市场化运作+三方协作”的融合机制,最终实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7.
基于对浙江省178例农业生产组织的抽样调查,比较分析各类型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中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及其实际满足度。调查发现,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组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综合性等新特点,迫切需要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然而,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服务主体职能的有效发挥,导致了农业生产组织难以得到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从而制约了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因此,为了满足以各类农业生产组织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需要,应该要培育和加强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8.
尉福生  付帅 《晋阳学刊》2014,(2):105-110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出现的又一重要事物。本文分别从政府公益性服务、企业经营性服务、合作组织互助性服务三方面对山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做出评析,并从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环境三方面指出山西省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山西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 河北省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土地信托受托人型的农庄或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 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诸如土地流转速度慢、农业经营规模小、人才支撑政策不健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多种制约因素, 在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经营、人才支撑政策、融资服务体系等方面寻求突破, 是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由于三农资产收储管理流转交易、信贷风险监测补偿、金融风险处置转化等激励约束制度或机制尚待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较大融资风险,导致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排斥明显,严重制约其发展。对此,基于演化博弈模型,分别考察了在有无激励约束机制条件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博弈均衡状态,并对其进行仿真实验。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初始状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博弈均衡状态具有显著影响,而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调整资金供求双方的初始状态。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的纾解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法律制度保障和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及其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1.
从社会再生产的视角看,农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上的劣势,对农村三产融合提出了客观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动因包括新科技的广泛应用、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赢利增收驱动、支持政策创新等。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村三产融合模式包括第一产业后延、第二产业前伸、第二产业后延、第三产业前伸、第二产业前后延伸等五类。为更好发挥带动作用,要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合作,创新融合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保障融合发展中的农户权益;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强化融合发展保障。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中办、国办以及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大庆市金融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规范、银行信贷创新有待增强、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6,(8):46-5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典型涉农产业链的微观组织,实现企业化运营管理是其发展趋势和目标。农业经营主体关系中激励和约束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构建激励约束相容的农业经营主体关系机理,有助于经营主体结构,增强农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研究发现:环境条件变量、行为选择变量和目标变量是激励约束相容的重要影响因素;农业经营主体、客体的各种需求对总效用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影响激励约束相容。因此,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能力、提升政府与市场认同度、强化经营主体分工协作、提高同化行业准入标准、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从内外部激励、合作激励以及自律和他律全方位优化农业经营主体关系,可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美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才刚刚起步,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战后甚至更早就已基本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特别典型的是美国和日本。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公共、私人和集体三个系统组成,而日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主要代表。由于美日两国各自特定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使两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政府的作用、服务组织形式和服务体系主体都大不相同。我们可在借鉴美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5.
我国粮食产能近年来大大提高,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为实施粮食安全新战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供了有利条件。但由于地力透支等因素的影响,年际间粮食产量稳定存在一定困难。地力透支是一种典型的租值消散现象。相对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落实新战略的平台和抓手。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的对策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新型农业主体",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继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时至今日基本形成了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体系,在实践中各服务主体也创新了不少很好的服务模式.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上,不同的服务主体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  相似文献   

17.
以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大包干"之所以在凤阳县形成,除自然灾害因素外,主要得益于当地群众的大胆探索和各级干部的包容支持。家庭承包经营后,为了促进小农户尤其是兼业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凤阳县一方面借助土地流转扶持专业户和重点户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凤阳的经验表明,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担当并坚持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18.
中国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形成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东岳论丛》2016,(2):24-29
保持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已经成为与增产、增收并列的农业发展政策新目标。这既是顺应农业发展转型的主动选择,也是全面保护农业多功能性的理性回归。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代表的迅猛发展、其行为特征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以及成功实践,都将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实现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合意"主体。实现农业政策新目标,首先要加强新目标的宣传落实,使之深入人心;其次要在政策上提供指引,激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行为;最后要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使其成为农业政策新目标的"合意"主体。  相似文献   

19.
农业经营主体分化不仅是由于外部潜在利润的出现,更关键的是主体对外部潜在利润的不同反应。而之所以产生不同反应,一是由于不同农业经营主体所面临的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及行为逻辑存在较大区别;二是因为外部制度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由此造成的可供主体选择的方案不同。基于"历史—现实"的演进逻辑,农业经营主体未来分化的趋势为:少部分承包农户明显向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经营转变;小规模承包农户仍将在中长时期内大量存在且兼业化程度继续加深;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呈现多元发展态势并更多发挥服务功能;工商资本受政策约束和自身优势驱动将更多进入农业生产性服务领域。由于农业经营主体分化现象已嵌入农村社会结构之中,因此,在构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体系时,必须具备宏观视野,除关注农业内部关系的变化外,还应注重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及农村社会稳定等全局变化。  相似文献   

20.
运用要素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分析农业规模经营的理论基础,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对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现实状况行了分析,提出了发展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四点政策建议:把握好农业规模经营的"度",创新农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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