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公共政策系统的复杂性给公共政策分析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亟需探索能够更好解析政策复杂性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基于主体建模仿真(Agent-Based Modeling and Simulation,ABMS)的研究方法以及公共政策分析框架的梳理,讨论基于主体建模仿真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应用性。提出基于主体的公共政策仿真建模的核心规则,即政策等环境变量对主体变量的作用规则、主体间行为的互动规则和主体策略进化规则;并进一步阐述领域模型、静态概念模型、动态概念模型和可操作模型的建立方法;自下而上的建模框架,具有使模型适应政策问题并有效解析其复杂性的能力,丰富了解析公共政策复杂性的方法论选择。  相似文献   

2.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前后经过五次大的调整,相应的林权流转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当前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特征,其主要内容是以产权安排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林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林权市场化流转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层缺陷的必然选择。林地是林区群众安身立命之本,妥善解决林权流转引发的问题,对于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和林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林权改革,就是改变旧有以往的不合理的林权利用管理模式,建立新的适合社会发展的林权管理模式,使森林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开发利用,在现有及至将来能够最大限度的利国利民。我国林权改革的方向之一应该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这既适应了目前全球"低碳经济"方向发展的需求,也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大力保障。  相似文献   

4.
林权改革在完善农村经营制度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也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传统的集体林权存在很多问题,如经营主体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均、流转不规范等,这也是导致农村收入无法提高的原因,进而严重影响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业的发展。因此林权改革是新农村建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分析了林权改革的成效与存在问题,提出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相似文献   

6.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顾,提出了促进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作者认为,虽然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林权纠纷不断、林业金融发展滞后、资本下乡影响农民就业、森林保险短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林业税费过重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客观上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林改精神,积极推进林地林木流转,加大林业信贷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引导林农参加森林保险,积极开展生态林规模化承包试点,减免林业税费,加大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相似文献   

7.
自2009年开始,G省全面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是一场农村制度变迁,但部分地区是通过制度变通的形式得以执行的,即实行集体经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临时搁置矛盾纠纷;而原有林权运作中的关系产权、国家的政策网络,以及乡村街头官僚的互动作用,是引发变通的主要原因;它们执行结构的构成及其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乡村政策运行中"国家在社会中"的形态。  相似文献   

8.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引发了新阶段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从宪法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一方面林权改革过程中"林"本身涉及到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这关涉到《宪法》第9条森林资源权利问题和《宪法》第10条土地制度问题。另一方面,林权改革是以政府主导型模式进行推进,主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下进行,而对制定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政府权力行使的合宪性考察也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9.
林权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林农兴林、养林的积极性,缓解了我国林木资源供应不足的压力,同时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有利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对商品林和公益林进行明确的区分,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分配不均,加之商品林和公益林存在巨大的收入差距,造成对公益林保护不足,严重损害了林业的生态效益。解决这些问题,前提是要明确公益林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公平分配,充分考虑林农的意愿;根本途径是要拓宽公益林的收益渠道,提高公益林农的收益。  相似文献   

10.
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结合实际,在阐述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变革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集体林权存在的产权问题,从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保障收益、配套改革5个方面统筹提出推进湖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为全面推进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探索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对林业林权体制改革进行了重大探索,变林权国有制为职工承包制,实行职工自主经营和政府监管服务新机制,让职工拥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实践证明,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有效增强林业发展动力、转变林业增长方式、提高林业发展水平、实现林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所在和必然选择,这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林业林权体制改革找准了方向。  相似文献   

12.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效开展对于推进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湖北、安徽、河南3省4县市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深感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实践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当前,需通过扩大公益林林权改革试点,逐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林权登记制度,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和优化公共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林权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来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3.
我国当前的立法实践与相关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不恰当地泛化了林权概念,并由此引发了明显的在林权概念认知和理解上的法律逻辑混乱。基于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实践,可将林权的应然功能简明扼要地概括为,实现对农村集体所有森林的非所有利用,确认并保护林农对森林的开发利用权益。以此作为前提,林权的基本内涵应限定于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及收益的权利,具体表现为森林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  相似文献   

14.
2008年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了个体农户对林地的使用收益权利。但从整体的制度表达上,这种意见仍然属于政策的范畴。而从物权法的视角上看,虽然已经把林地经营权规定为一种用益物权,但缺乏针对林地特性的具体规范。在大陆法系的传统用益物权制度中,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典一直存在着林木用益权制度。这种用益权与《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所要建构的以个人用益为目标的权利形态有着结构上的相似性。可以借鉴这一制度以完善我国物权法中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林权改革:如何使“双重属性产权”并行不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森林资源广泛的经济价值使国内外关于林权界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意义的产权上,而林业资源无法替代的生态功能决定了它有着不可忽视的环境产权特征,两种产权范式具有不同的目标、追求与结果.如何使双重产权并行不悖,是中国林权改革的重大问题。为此,通过对双重属性产权不同的人格化代表、不同的效率目标及不同的功能定位分析,探讨了如何通过制度构建将林权经营放在共同遵守的经济秩序与社会规则中,以实现双重产权的相容互盈。  相似文献   

16.
小额林权证抵押贷款模式研究对有效解决林农资金缺口、提高林农收入、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和规模化经营、制订科学的林业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数据,对林权抵押贷款研究文献进行分类统计,对小额林权证抵押贷款的相关概念、经济学和产权理论进行总结。结合我国小额林权证抵押贷款模式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制度型农村小额贷款的运转经验,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村小额林权证抵押贷款模式,是一段时期内林业小额融资的重要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7.
私有化不是林权改革的方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有效率的林权(这是一种生产关系)必须是与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这是一种生产力)相适应的林权。我国提高国有林效率的核心措施是改革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取消分权,集中经营,以及剥离社会负担和改革用人制度等。那些国有林私有化和分权化改革的意见违背森林经营的原则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在确保国有森林资产的前提下,鼓励发展私有林是可取的,但私有林权分散和林主追求短期利益的动机必然损害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价值。国外的经验是一旦造林后国家就要帮助林主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合作化或规模化经营。森林经营和农田经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营,林业改革如果仿效农业改革将是一场灾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