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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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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RIPS协议与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目前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虽然我国已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的范畴,然而相对于TRIPS协议的要求及发达国家的立法而言,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此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是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大热点。本文通过对WTO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及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现状的分析 ,结合当今世界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保护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地理标志是在不同语境下具有系列不同概念的一种知识产权。各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确立的基本范畴不尽相同,TR IPS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保护范围的局狭、产品界定的模糊视阙是最大缺陷。本文分析了影响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范畴的动因,并提出了我国在厘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取向。  相似文献   

4.
泰国是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是最早和最积极与我国达成地理标志保护双边合作意向的东盟国家,在TRIPS协议下建立中泰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和平台是双方的迫切需求。从TRIPS协议视角对泰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保护的产品种类、管理机关、注册申请主体、第三国注册和注册的程序等问题进行分析可知,泰国专门法模式下的地理标志保护与我国国家质检总局的专门法模式下的地理标志保护很相似,中泰两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具有有很好的条件和基础。  相似文献   

5.
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所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体系.关于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严格保护与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松散保护形成鲜明反差.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宜坚持以商标法为主,其他相关法律为辅的立法模式,明确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机制,对地理标志进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6.
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所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体系。关于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严格保护与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松散保护形成鲜明反差。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宜坚持以商标法为主,其他相关法律为辅的立法模式,明确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机制,对地理标志进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国与东盟在地理标志领域加强保护与合作符合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的利益,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TRIPS协议为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可考虑在TRIPS协议框架下,在中国与东盟各国原有地理标志保护基础上,建立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机制,核心内容包括将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地理标志保护成果的展示平台,举办地理标志保护专题研讨和论坛,建立地理标志保真溯源平台,建立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保护注册体系。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经过试点后,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了四个受案范围。这并不意味着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仅限于此。原因在于“等”字的兜底从规范角度为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张提供合法性,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了其监督范围也不会拘于一隅,且“公益”的内涵也处在一个动态变化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申请主体和功能定位来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且在实践中已有相关案件与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密切联系。因此有必要将证明商标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加以认可,后续再通过出台司法解释等方式进一步确认。对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受理标准仍需与当前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9.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既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我国运用三种制度保护地理标志,德国是运用商业标志法保护地理标志的国家的代表.中德两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虽然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但各有千秋.与德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相比,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地理标志权与一般商标权之权利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应采商标法模式,用证明商标从积极方面使地理标志权得到行之有效的保护。同时,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消极方面作为补充;对于历史遗留的一般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的冲突,应依据照顾在先权利下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个案审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1.
12.
那力  魏德才 《江淮论坛》2013,(4):120-125
地理标志问题是WTO中最为困难的谈判领域之一,TRIPS确立的地理标志多边保护规则并不完备。近年来,方兴未艾的自由贸易协议(FTA)给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使之成为贸易大国之间博弈的战场,特别是通过地理标志专门立法保护的欧盟与以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美国,都在通过FTA扩大自己的保护范围与影响,彼此发生了利益冲突。我国应积极参与多边贸易地理标志谈判,密切关注贸易伙伴FTA中的地理标志条文,在双边FTA中谨慎对待地理标志问题,以维护我国权益。  相似文献   

13.
地理标志保护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地理标志具有品质保证、广告促销等功能 ,因此地理标志的合理使用和有效保护对经济发展、市场开拓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尽快建立与国际潮流相适应的保护制度已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对于发展经济、提高我国特色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由于我国存在多部门立法、多机构管理的混乱局面,使我国地理标志被大量冒用和滥用,地理标志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实现,所以有必要对地理标志采用专门立法保护模式,通过科学、系统的制度建构来解决现存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商标标志是一种图形语言,它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也成为区分商品的记号,它在商品与消费者之间起着“桥梁”作用,承担着宣传和美化企业(商品)的任务。不同的商标设计形式,会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优秀的商标构成形式必须具有商品性、代表性、通用性、易记性和持久性,以便建立和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  相似文献   

16.
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地理标志保护中仍存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知名度整体较低,授标农产品质量规范化程度较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未落到实处,后续发展乏力的问题。应当通过政府主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行会主管,打造管理运行平台;鼓励引导,提高认知使用意识;规范使用,保障产品质量特色;放眼国际,积极开展国际注册的措施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7.
许雄 《琼州学院学报》2012,19(6):22-24,21
本文以比较分析的方法阐述地理标志创造限制性的具体表现、形成因素,提出地理标志有限优先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杨波  郭继伟 《理论界》2007,(1):236-237
2005年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对鞍山南果梨实施原产地域保护。这就意味着南果梨成了鞍山地区的“法定”特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鞍山市南果梨产业实现标准化生产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这一独特优质产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创造了条件。本文对南果梨获得地理标志带动相关产业兴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经济意义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张驰 《兰州学刊》2003,(6):129-130
本文论述了地理标志的概念与分类 ,分析了国、内外立法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指出了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及其路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保护农民知识产权,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开发和拓展农业的综合功能,发扬传统农业文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路径主要包括: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理念氛围;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注册主管机构;明确政府职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注册保护,强化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督;研究国际上相关立法规定,积极开展国际注册和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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