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昌宪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6):104-113
宋前期,职官制度已形成官、职、差遣三大系统。唐代职事官的地位,在这一时期,升降剧烈,并已阶官化、虚衔化。而后起的职名、差遣,〖JP2〗一为清要侍从官,为升迁之“终南捷径”;一为有实职、实权者,二者虽无品秩,却为士大夫所重。为了整顿自唐中后期以来混乱的职官制度,适应使职差遣制度出现后的新形势,宋朝前期,权宜地但又是务实地应用比品、序班等手段,在百余年的不断调整中,逐步建立起了职官制度的新秩序。各类官职则以比品、序班来确定其实际的政治地位,其详则见于《宋史·职官八》的《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相似文献
2.
3.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节度使源于唐初都督的说法,似已成为史学界的定论,但细检史志,殊为不然。其一,唐代都督是有品秩的职事官,而节度使终唐之世不列品秩,实属差遣,两者性质不同。其二,都督不但掌诸军事,还负有“……”考复官吏,……劝课农桑,敦敷五教”(《唐书·百官志》三)等民事职责,而节度使最初不过是掌总军旅,专诛杀的军事长官,二者职责不同。如果说节度使源于都督,何以由职事变差遣,何以只管军不管民,又何以由都督、长史等官充任呢?事实上,节度使乃渊于行军总管。唐沿隋旧,初呼总管,武德七年改称都督。然“复有行军大总管”(《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盖有征伐则置于所征之道,以督军事。此时总管常以禁军将 相似文献
4.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4)
在宋代文官中,宰相是总揽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的长官.《宋史·职官志》中说:“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宰相的名称,屡经变更.秦和西汉以相国或丞相为宰相.西汉末,废丞相,置三公(即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分掌丞相事.东汉初,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掌兵,司徒掌民、司空掌工,都是宰相.东汉中、晚期,为了限制宰相权力,尚书省逐渐取代三公职掌,三公成 相似文献
5.
田炜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5)
在已经公布的战国出土文献中,有不少与职官相关的材料,对我们研究战国官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以出土文献材料为立足点,通过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对比研究可知:赵玺中的"将行"是率领行伍的职官,与<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的秦官"将行"名同而实异;楚玺的职官"筑邦率"是负责营造邦国城邑的工官之长;燕玺中的官名"大史",还可证明战国时燕国也设有太史一职. 相似文献
6.
何汝泉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1)
唐代的转运使是一种重要的差遣官。瞿蜕园先生在《历代宫制概述》中说:转运使是一项“唐代临时性质的要职。”这是对的。不过,唐代的转运使并非一直都是临时性的。陈仲安先生《唐代的使职差遣》一文已经指出:玄宗时,在财政部门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使职,“这些使职有些是因事立名,事罢即废,如劝农使等;有些则逐渐形成为长期设置的固定职务了,如转运使等便是。”的确,在财政方面的许多差遣官中,转运使是一种由临时性逐渐变成固定的重要职官。 相似文献
7.
论唐代使职的功能与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1)
唐代的政治制度具有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典型意义,后世多有因袭。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以及六部为中心,统领全国大政,九寺五监,分理群司庶务,秘书、殿中、内侍三者,则辅治文教、内务诸事,条分缕析,各有所司。然而,也正是唐代,君主直接命使普遍盛行,至玄宗时,几乎到了无事不设使的地步,从国家大政决策、财政经济管理、监察考课官吏,到对外礼仪以及一时一事造作,乃至瓜果蔬菜的栽种,都遣专使负责。部分使职逐渐成为长期化、固定化的职事官,自成系统,以致部司机构变为闲曹,而宦官充任的内诸司使更是成为南衙之外的又一庞大的行政班子。杜佑在《通典·职官序》中指出,唐“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将使职放在重要的地位。而中唐以后的政治格局,基本上是以使职为中心而展开的。这一特殊的现象,在《通典》、《新唐书·百官志》以及《旧唐书·职官志》中,大多语焉不详,所提到的也只不过有四十米种使职名 相似文献
8.
LU bei-jiang 《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刘邦进入关中以后,"承秦之制"着手重建政治体制,其中包括了最重要的财政体制。经过汉初的努力,西汉建立了完备的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比秦更加完善、完备。两汉财政机构,特别是财政职官体系,实际上代表着统一的封建王朝初期财政职官体制状况,也成为封建社会中期和晚期财政职官体系的雏形。《汉书.地理志》作为我国第一部正史地理志,它为我们研究西汉史提供了许多重要史料,其中记载了大量地方财政职官的设置情况,如铁官、盐官、工官、服官等。研究《汉书.地理志》所记职官,对我们进一步了解西汉财政职官的组成、发展概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史介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6)
监察官吏历代皆为御史。御者,侍也,进也;史者,官也。所谓御史,意为侍帝左右司进御之官。考证“御史”,并非设置之始即为监察官。刘师培在《论历代中央官制之变迁》中写道:“御史之职在周代之时亦属微官,惟邦国之治,万民之令,均为御史所掌,复兼摄赞书之职,以书从政之人,与后起居注略同。战国时秦、赵皆有御史,亦属未僚。盖御史训为侍御,犹言侍史,惟居斯职者得以日亲君侧,故至秦,即为尊官,与丞相并,复改称御史大夫。”可见, 相似文献
10.
“通判”在唐代并非九品序列之官,是为职官当自五代始。但是在唐代基础文献中,多见“通判之官”一词。故笔者检阅相关资料,对唐代“通判”之义做详细阐释。文章指出其有两种含义:一是动词,即“共同参理,分曹掌事”;二是名词,指“副贰之官”,是佐职的泛称,即所谓“通判之官”是也。笔者以为,唐代的“通判”是动词和名词之义兼用的;南唐时,以水部员外郎充“通判”的例证,表明了其具有了正式职官的特征,是其走向职官的标志性变化;北宋初,便置“通判”一职,并明确了它所应具有的行政、监察之责。 相似文献
11.
冯天瑜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3)
宦官,指被阉割失去性机能,在宫廷内侍奉帝王及其家属的官员,古代即有“宦者四星,在皇位之侧”(《后汉书·宦者列传》)的说法.宦官的称谓甚多,有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中涓、内官、内待、太监、内监、内珰等种种名目.我国阉宦制度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周代置官,宦者已在其列,《周礼》对阉宦的职责规定是“寺人掌王宫之内人及女宫之戒命”;《左传》记载,春秋时阉官掌理王之内政、宫令,曾直接介入齐、楚、晋、宋等国国君的更迭废立大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告诉我们,赵国名臣蔺相如本为宦者令缪贤的舍人(食客),是缪贤将其推荐给赵王出使秦国 相似文献
12.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1):99-106
根据汉代侯国职官制度,海昏侯国职官制度相对完善。在行政职官中,设置相1人,官秩400石;丞1人,秩200石;尉2人,秩200石;又设乡有秩、令史、狱史、官啬夫、乡啬夫、游徼、牢监、尉史、官佐、乡佐、邮佐、亭长若干人,皆为百石以下斗食少吏:分别主管海昏侯国的吏治、民政、赋税、诉讼、治安等行政事务。在侯国家臣职官中,设置家丞1人,官秩比300石;仆、行人、门大夫各1人,庶子1人,先马、中庶子14人。此外,海昏侯国家臣中还可能有傅、主簿、舍人、私府长、食官等职官。 相似文献
13.
何浩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5)
明末董说所编《七国考》,于“楚职官”中分别记有“少师”、“太子太傅”、“太子少傅”与“保”。对其职掌,董说虽然未加解说,但凡见之于史籍者都予以平列记录,实际上形成了四种不同的官职。如果加…卜被他遗漏的“师”,则有五种。近来某些考证楚国官制的文章,也是参照董说所列,或分五种,或分三种;解说也不尽合楚官原意。“师”与“太师”,本有某种内在关系,论者却未予注意;且多以司马迁之“潘崇为太师,掌国事”为据,认定潘崇为令尹。本文拟就此试加解说,并兼及楚官“环列之尹”。 相似文献
14.
丁进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28-35
《周礼》“大宰八法”有“官职法”,学术界从东汉郑司农之后,对“官职法”的研究几乎没有新进展。“官职法”主要包括定职能、定职名、定职称、定职掌四项内容。定职能以辨邦治,定职名以获名份,定职称以别职权,定职掌以明职责。“官职法”对应于《周礼》二十字大纲中的“分职”,与“官属法”一起,是“设官分职”的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15.
韩养民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2)
秦始置太尉之说,初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自此说闻世后,史家多信之无疑。但也有人提出过异议:晋人束暂据《尚书·中侯》认为太尉非秦官。唐房玄龄的《晋书·职官志》云:“太尉,古官”,即太尉非秦始置。《太平御览》卷二○七引《百官表注》也持同一说。这些见解是有道理的,可惜他们都没有作进一步的论证。然而,秦设太尉是否掌全国军事,也值得怀疑。若太尉为三公之一,掌全国军事,这一煊赫职官,为什么在秦统一、伐匈奴、征南越、镇压农民起义中,却无一语道及。但《史记》 相似文献
16.
宾长初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
太平天国官、文书中有许多带“妖”字的词语,治史者对其隐含之意多有忽视。笔者拟分类逐一析之,并兼及太平天国领袖对革命对象的认识问题。一何谓“妖”?《太平天日》载,洪秀全梦中上天堂拜见皇上帝,“斯时天父上主皇上帝所指看一切妖魔,总无非冒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劳,迷坏世人行邪事,犯天条,不必敬畏天父上主皇上帝,而敬畏他之意。”实际上,太平天国官、文书中的“妖”并不仅指此意,而是具有多种特定的含义。为了便于分析和讨论,特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朝统治阶级。太平天国官、文书中许多带“妖”字的词语含有此意。细加分 相似文献
17.
出土秦器物铭文和封泥中有“诏事”或“诏使”“诏吏”二字,辨析众多隶释意见,实指同一职官。一般认为诏事是负责管理制造器物的职官,与属邦有关。但从职官命名原由来看,诏事本职实非负责管理制造器物,而是负责接待来朝聘的诸侯、友邦使者,是典客的属官。秦汉易代,文献和出土材料未见再设诏事之职。由于“诏”字作为皇帝专用的禁忌,“诏事”作为职名并未见有原来意义的设立,而汉代诏使与秦诏事名同实异。 相似文献
18.
汪超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6):48-50,68
<唐六典>根据唐玄宗的意旨编撰而成,对唐代及后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该书详细地记载了唐代前期的设官分职以及唐以前职官制度的沿革,对于研究古代职官制度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基于<唐六典>成书问题,重点分析<唐六典>成书时间、书成于何人之手及成书历时较长之缘由这三个方面,认为<唐六典>书成于唐开元二十七年,由李林甫进御给唐玄宗. 相似文献
19.
孙伯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3):60-71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天盛律令》卷首的"颁律表"与"司次行文门",以及西夏文献款题中出现的职官与封号是了解西夏官制的比较重要的资料,但其中职官和封号之难解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本文利用《掌中珠》以及存世西夏文献中有夏、汉两种文本可资对照的款题,通过对西夏职官和封号的勘同,讨论了西夏人对这些专有名称的翻译原则,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这一原则为指导,对《官阶封号表》《天盛律令》卷首的"颁律表",以及西夏文献款题中出现的职官和封号进行了重译,希望对这些译名的勘同、翻译乃至西夏官制的研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吴善中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2)
天历六节的规定,最初见于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新历所附己米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诏旨》: ……又将今诏系于天历之首,并注明每年正月十三日是太兄升天节,二月初二日是报爷节,二月二十一日是太兄暨朕登极节,三月初三是爷降节,七月二十七日是东王升天节,九月初九日是哥降节,每年六节各注明该月日顶头,永远如是,颁行天下。天历六节,不仅是天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与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太平天国初期的许多重大史实有直接的关系。天历六节有进一步考释的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