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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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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是判断宅基地制度改革质量的重要依据。土地征收制度的局限性和宅基地收益权能的显化,使得我们开始重新反思“土地发展权私有论”与“土地发展权国有论”的法律正当性。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国家必然享有土地发展权并参与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为土地所有权人及用益物权人的土地发展权奠定了充分的法律基础,从而形成“土地发展权共享论”。构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需要结合中国国情,以“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为基本原则。在初次分配中,以产权为分配基础,促进土地发展权人机会平等,探索土地要素收入;在二次分配中,以现有税收法律体系为基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在三次分配中,确定“无偿原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情形,实现农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自愿性、自治性、公益性救助帮扶。三环节环环相扣、三层次层层递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2.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干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立法还存在法规不够齐全、配套,综合性的能源基本法还没有出台,某些可再生能源立法还相当欠缺或立法效力级别较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可再生能源法律与应对气候变化联系不够密切等问题。我国应在新制定的能源基本法和新修改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强调和突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其管理,将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或《低碳经济促进法》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种可再生能源一部法"的立法模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法律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针对可再生能源的特点,改进和健全可再生能源立法。  相似文献   

3.
曲延春 《东岳论丛》2023,(8):122-129+192
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第三次分配在农村共同富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体系的重要方面。农村虽然一直是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第三次分配的重要目标领域,但存在的问题亦较明显。在总量维度,农村慈善捐赠资源数量有限;在结构维度,农民精神生活富裕短板突出;在动力维度,农村志愿服务动力明显不足;在环境维度,农村公益慈善文化氛围淡薄。尽管第三次分配依靠的是民间的“自觉自愿”行动,但是这种“自觉自愿”行动也需要一定的制度设计进行激发。以第三次分配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应落实慈善捐赠激励机制扩大农村公益慈善资源,建立精神生活富裕促进机制弥补农村富裕短板,塑造志愿服务成长机制增强志愿服务动力,加强慈善文化引领机制优化农村公益慈善环境。  相似文献   

4.
苗青  尹晖 《社会科学辑刊》2023,(5):122-135+239+241
作为我国基本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次分配对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借助CiteSpace软件梳理1992—2022年间CNKI数据库中426篇有关第三次分配研究的文献,对其进行关键词共现、聚类、突现性分析。研究发现:第三次分配先后经历三个时期,分别是审视分配不公的概念启蒙期、推动行业发展的制度探索期和助力共同富裕的热点爆发期;现有文献已形成第三次分配的生成逻辑、内在动力、外在表现和积极影响四大研究板块,板块间存在紧密的理论联系;近年来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慈善事业、税收政策的关系成为热点议题,出现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实践机制、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鼓励第三次分配创造价值等研究趋势。过往研究仍存在现实观照不够、偏重理论演绎和视角过于宏观三大不足,未来应围绕完善顶层设计、构建理论框架、鼓励个人捐赠、激发志愿服务、促进商业向善和赋能慈善组织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5.
陈燕 《江汉论坛》2023,(1):39-45
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和实践途径,要着力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初次分配的改革能否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极化的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现阶段,初次分配改革还存在突出的难点:目前初次分配体系内,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依然不明显;城乡均衡一体化发展不足,城乡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差距依然较大;非公有制经济范畴内,要素占有的差异性拉大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极化效应;农村居民初次分配的收益不足,低收入群体增收较为困难。在初次分配领域需要改进的措施有:在公有制经济内提高按劳分配的比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内,限制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极化趋势;缩小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激活农村集体经济潜能,丰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创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通过规范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占有差异来规范居民财富积累机制。  相似文献   

6.
孟迪云 《理论界》2007,(5):60-62
我国现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未能成为立法的主要方向、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等问题。应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立法,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利于该法律体系的实施。  相似文献   

7.
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循环经济立法。日本循环经济立法是该国自上而下发动的国家推动型立法,采取了基础法、综合法和专门法三个层次的立法模式,这三个层次的法律各有其针对性,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日本不断对相关法律进行立、改、废,使这个法律体系处于不断优化之中。为解决环境资源问题,保持可持续发展,我国急需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可以借鉴日本经验,但应立足本国实际,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基本法、综合法与专项法并存,适时立、改、废,体现可操作性原则。  相似文献   

8.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构建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三次分配作为一、二次分配的补充,在新发展阶段大有可为。文章基于企业慈善行为探讨了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逻辑、内生动因、激励机制及模式升级。首先阐明了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逻辑,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第三次分配是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围绕企业慈善行为进行市场因素、政府因素及利他因素下的内生动因进行剖析,并基于共同富裕目标提出“生产—人人参与”“消费—扩大内需”和“分配—人人共享”三位一体的企业慈善激励机制。对比分析传统的非生产性捐赠模式与升级的生产性共同富裕基金模式,提出企业慈善行为的升级模式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9.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完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为发展低碳经济已进行相关立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应合理设置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加快国家战略立法,适时推出低碳经济法;构建以能源基本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体系;加强财政金融立法,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科技立法,促进低碳经济科技的创新;加强消费立法,促进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  相似文献   

10.
针对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收入分配秩序紊乱、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收入分配调节能力弱化等问题,十七大报告中收入分配政策的重大创新是:“四个提高”和“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在这一新政策的调节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将是:收入差距得到控制但还会持续扩大;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将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将有所提高,但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提高;收入分配秩序将有所改善,但规制难度较大;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步形成。为此当下我国收入分配的对策应是:持续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让市场“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大力完善第三次分配的调节制度;让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起到“维护公正,兼顾公平,高端调低,低端托底”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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