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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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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原则适用的困境 --方法论视角的四个追问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如果我们省略其他的形式分类,则大体上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通常情况下,两者本身不存在矛盾,实定的法律原则是由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转化而来的.但有时人们必须从方法论的角度考察"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效力的优先性,以及"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能否通过法律解释或论证纳入现行法律秩序的框架之内.法律原则是否具有可诉性,是通过个案来加以验证的,不能断言法律原则自始即无可诉性.相反,在对法律原则有否可诉性进行实证检验之前,预设其在性质上属于具有可诉性的法律规范,是符合逻辑的.  相似文献   

2.
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作为违宪审查制度一项重要原则,历来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违宪审查机关所遵循。该原则包括2个息息相关的子原则: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法律明显违宪原则,其中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又包括消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积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3.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也是确定行政立法权限的原则。法律优先要求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的效力优越于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相抵触,同时还要求公民基本权利对行政的直接效力和违反法律优先原则的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不包括行政立法,相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是授权法。法律保留原则的范围已经从干预行政扩大到给付行政、内部行政等领域,重要性理论是判断法律保留范围的主要根据。我国法律保留原则已经得以确立,但是还有需要加强之处,法律保留原则的实现也同样需要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机制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法律原则作为法律的要素之一,在法律推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原则对于权利在法律中得以确立和保障有着重要意义,尤其是宪法中基本权利规范一般具有法律原则的性格。人权原则在规范中有着不同的形式,这些原则通过法律推理作用于实践。如何保证人权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应用对于中国的宪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法律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其配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生产和供给的特殊经济过程.当下,一些法律出台和施行引发的争议,归根结底都源于法律资源初始配置的欠缺性.为此,探讨法律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成为科学、合理配置法律资源的基础和关键.法律资源配置应该遵循适应制度需求原则、降低法律成本原则、提高法律收益原则、提高法律效率原则和加强制度间配合原则.  相似文献   

6.
论法律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本源和价值基础的法律规范或者是能够证成实在法的正当性的综合性准则,其应当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具备实在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型法律原则;另一种是不具备实在法效力的非法律规范型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可以认为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稳定性、效力与表现形式的二元性、适用范围之宽泛性及“竞争与协调兼顾”的适用方式之复杂性等特性。基于对法律原则特性的认识,可进一步揭示出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规制和评价功能、对实在法的续造功能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功能。而要全面解读法律原则问题,还必须以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为切入点,从理论和操作层面深入分析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适用过程。  相似文献   

7.
法律移植的原则是指法律移植理论的初始原理 ,是法律移植活动的领导性规定。在我国 ,法律移植应遵循科学性原则、合宪性和法制统一性原则、变通原则和适时、适量、适度原则。这些原则对立法者慎重移植、保证移植的成功以及克服法律移植的诸多弊害 ,使法律移植顺应并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含有涉外因素,在法律适用上会发生冲突.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原则有不当得利地法原则、属人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基本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原则,我国大陆立法为保护不当得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解决涉外不当得利纠纷,有必要制定国际私法典以完善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院规约》将一般法律原则规定为法院裁判案件时可适用的国际法律之一。学者们据此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为国际法的渊源之一。但对一般法律原则的内容,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国际司法机构对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大多是比较慎重的。而由于审判实践的需要,国际组织行政法庭较为积极地适用一般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及其法律性质这一重要的国际法学理论问题作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作者在评析了目前国际法学界所提出的“一般法律原则”“应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这一观点之后,提出并论证了“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国际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或者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渊源所表现的内容,而非国际法渊源本身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与地域性造就了矿山企业的破产法律适用的特殊性,以比较法学的分析视角可揭示跨境破产域外效力的发展趋势。矿业权的破产适用与排除反映了政府在自然资源立法上的取向。矿山企业的破产承载着公有权益与私权利益的法律博弈,只有公有权益得到了应有维护,私权利益方有实现的物质基础。合理、科学的破产法律机制成为平衡公权与私权的制度保障。破产法是推动一国产业体制转型与改革的助力器,在国家社会经济制度的完善中往往起到主导的法律指引作用。我国破产法应当更进一步确立生态本位优先权,同时,也要进一步确立破产管理人的公益监督义务。  相似文献   

12.
软法治理已成为社会公共治理的重要路径。在社会转型时期,为能全面反映公民的多元诉求,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以及互动的平等协商。基于对浙江省金华市W村的个案研究,结合对农村软法实施授权的阐释、农村软法资源和软法治理面临问题的现状分析,考量了村规民约、社会团体章程、村"两委"制度和党政机关文件等四大类的农村软法的治理实践。软法治理,弥补了硬法的不足,规范了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了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更有效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和农村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孙家洲 《南都学坛》2005,25(1):11-17
立法的"汉承秦制"是明确无误的,而在执法过程中,汉代士人表现出高度的智慧和理性。汉人则非常重视法律与人情、人心之间的谐调。特别是对"法律与民心的谐调"、"法律与皇帝诏旨的制衡"、"执法宽平、议法从轻"等问题的讨论,都表现出与秦人大为不同的思路与选择。结果是,他们把僵硬的法律规定赋予了人性化的解释,缓和了专制皇权对法律的非良性操控,减轻了法律残酷无情的色彩,从而保证了人心的归属和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质,既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文章从消化——学法、内化——守法、转化——用法、强化——护法四个方面,循序渐进地论述了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途径与方法。并指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相似文献   

15.
运用法律解释学对著作权法进行了解析;认为著作权法内在的缺陷凸显于问题之中,缺陷与问题是矛盾的统一体;并从聚焦问题,分析缺陷,重点对著作权归属、对象和效力的重要条文展开解释,以此提升条文的可适用性;指出著作权法的解释学分析是实用法解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为法学界探索著作权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进路,并试图增强著作权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进入21世纪后国际社会问题愈趋复杂,相关的国际法理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吕迪格·沃尔夫鲁姆教授作为一名资深国际法学家,尝试以新的理论阐释国际法基本指导原则一隐藏在国际法基本原则背后的指导性原则,以及国际法渊源应包含的新内容即原则和规则,基于此,文章尝试结合当今社会具体的实例对国际法基本指导原则及原则、规则在国际法渊源中的地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基于简单化理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始终饱受误解和质疑。与自然法相比,法律实证主义关注的重心发生了“位移”:前者关注的是法律“是”什么的定义问题,而后者关注的是法的实效层面的对策、策略问题。通过对“恶法非法”及与之关联的“恶法亦法”命题的分析,指出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都具有两面性,二者的差别应当在认识论、方法论的意义上理解,而不应简单理解为本体论上的对立。就此来说,法律实证主义的考虑可能更为周全、稳妥。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什么”的解答攸关我国宪政工程的质量。然而,我国法学界对此却存在一些误读。正本清源,宪法不是母法,是公法;宪法是主观法,也是客观法;宪法是根本大法,也是精细之法。  相似文献   

19.
航空法应否成为独立的部门法存有争议, 主流观点认为是国际法的新分支。航空法有天然的国际性, 但不等同于航空法即是国际法的分支。航空法内容的综合性、多学科性、较多技术规范性和国际航空公约适用的条件限制性, 决定国际航空法无法包容航空法的全部内容和特性。航空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 不仅可从航空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法规数量上寻求到自证自洽的缘由, 而且中国民航强国战略、低空开放、航空立法新变化和海峡两岸直航也都是巨大的驱动因素。应该从夯实航空法学自身理论根基、加强航空法学与各学科知识的融通、修改法学学科分类办法等方面推动航空法独立。  相似文献   

20.
有效规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有赖于行政法与刑法各自特性的充分彰显和功能的协调发挥。公法适用的层次性要求行政法与刑法在适用秩序上恪守刑法最后保障原则,即公法适用秩序的先行政后刑事,在未穷尽行政法方法之前一般不得动用刑法,“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恰是对上述规则的典型违背。“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超越了当前中国社会对犯罪概念的普遍认知,其犯罪化的正当性值得反思,犯罪化的有效性亦不能被实践所证明。刑法不当前置所引起的法律适用上的纠结与混乱昭示着发挥行政法能动性与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双重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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