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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穆朝庆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1)
已故的华山先生在《关于宋代的客户问题》一文中说:“唐代的客户不全是佃户,而宋代的佃户,则不完全是佃户。佃户之为佃耕农民似为极明白之事,但其实不尽然。宋代官田有时组织为营田或官庄,而有时则整批出租,而佃耕官田的绝大多数是豪强大 相似文献
2.
王晓如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5):102-105
两宋土地政策一脉相承 ,既有对前代土地政策的继承 ,又有自己的特色。北宋土地政策直接影响了南宋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它加剧了南宋土地分配不均状况 ,使土地高度集中于少数人之手 ,改变了农民的阶级结构 ,使以下户农民为主体的阶级结构演变为以租佃农民为主体的阶级结构 ,从而影响了国家税收 ,引起赋税结构变化 ,加重了城市工商业劳动者的负担。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超经济强制剥削 ,加速了社会不稳定进程 ,加深了社会危机 ,直接引发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多种形式的斗争。 相似文献
3.
张景贤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3)
官田这种封建国有土地形态,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之中。南北朝以前,其主要形式为屯田制;北魏至隋唐,主要形式是均田制。到了宋代,大土地所有制迅猛发展,国有土地急剧衰落,成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本文仅就宋代官田衰落的状况和原因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余也非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3)
明及清前期,中国已面临封建社会末期。本文所探讨的范围止限于这一时期的私田地租制度,其时的官田地租制度暂不涉及。 地租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附随现象,地租关系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地租关系的发展,大抵上自战国、秦汉,下迄中唐以前,主要为佃奴制。中唐以后,以均田制彻底崩溃为转折点、至清前期,则主要为佃农制,而佃奴制只不过是历史的残余罢了。 适应这种历史形势,明廷继宋廷在法律上肯定佃农制,否定佃奴制之后,又在法律上明白规定佃农制为法定的租佃形式;清廷承之,并在法律上废除了佃奴制的租佃形式。 相似文献
5.
曾琼碧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4)
一、官田佃农的不同来源和类别宋代官田的经营,除了在沿边地区采用士兵屯田以加强国防力量外,其余的官田基本上采取租佃制。佃种官田的农民,大致有下面几种人: (一)下户。下户是乡村的第四、第五等户。他们占有的土地很少,尤其是第五等户,只有田五亩、七亩或三亩、二亩,有些甚至是无产税户。他们为了维持生计,除了经营自己微薄的田产外,还必须租种官府或地主的土地。对于下户请佃官田,宋政府容许而且给予优待,“在法官田,惟许下五等人户请 相似文献
6.
均田制与唐朝的强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仁云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5(5):32-33
唐初为巩固统治而实施均田制.长期战乱造成的土地荒芜为均田制提供了可能,强大的中央政权为推行均田制提供了保证.均田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唐朝的统治基础,也加强了唐朝的军事力量. 相似文献
7.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5,(1)
(一) 毛主席教导我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1813年(清嘉庆十八年)李文成领导的河南、直隶、山东天理教农民起义,正是由于满汉地主对农民进行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阶级矛盾异常尖锐的必然结果。 清王朝自雍正、乾隆以后,满汉地主进一步勾结,大肆提倡尊孔读经,拚命推行反 相似文献
8.
元代屯田的发展和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干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1)
元朝统治者接收了金、宋遗留下来的官田,没收了旧皇室和一部分贵族、大官僚的土地,也没收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土地,同时也接收一部分农民因战争死亡而遗留下来的无主之田,以及各种荒闲地,作为政府掌握的官田。元朝廷对此类官田,除了赏赐宗王、官吏和寺观外,普遍地进行屯田,以收取地租剥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经营有了相应的改变。屯田的发展与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是不能相容的。元代是大土地私有制发展迅速的时期,中后期尤为猛烈,屯田由兴盛走向衰亡。本文拟就元代大兴屯田的原因和屯田私有化问题作一些粗浅的考察,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相似文献
9.
陈仲安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0,(4)
本文对于十六国及北朝时期我国北方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提出一些极为粗浅的看法。涉及的范围仅限于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海河流域。这些看法不一定正确,提出来是希望史学界的同志们批评指正。本文认为,在这个时期内,我国北方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经历了两种形式,以北魏孝文帝太和中均田制的颁布为界线,前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坞堡主经济及由此演变而成的宗主督护制经济;后期占统治地位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地主庄园经济。一、坞堡组织及宗主督护制下的大土地所有制形式 相似文献
10.
高树林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宋史·食货志》载“宋制岁赋”,有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之赋、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五大类.“曰公田之赋,凡田之在官,赋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这是农民租佃官田的租税合一的封建剥削,租与税相较,租为大宗,税的比重甚少,再加宋代官田比过去已经大为减少,所以这部分官田的税收部分不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曰城郭之赋,宅税、地税之类是也”,是城市有产居民的赋税.“曰民田之赋,百姓各得专之者是也”,是乡村民户的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隋唐时代,中国的封建制经济已发展到了顶峰,也是衰落的起点.大抵以中唐为转折点,封建地租关系已经由佃农制取代佃奴制而占据主导地位了。 自战国以来,封建土地关系中的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占居主要地位,国有土地仅居次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因战乱相寻,人口流散,土地荒芜者多,官田数在国家耕地总额中的比例增加,成为曹魏屯田、西晋占田、北朝均田的物质前提,但并未因此改变封建大 相似文献
12.
王明前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学报》2010,(2):69-75
“照旧交粮纳税”、“着佃交粮”和田凭,是太平天国史中具有特色的社会经济政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随着西征的展开和统治方式的转变,很自然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后期苏福省、浙江省当局普遍实行的是“着佃交粮”与“招业收租”并举的政策。“着佃交粮”不仅没有改变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状,也没有减轻佃农的社会负担,因此不具有任何社会经济变革意义。颁发田凭是太平天国农村政治中最高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其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不能作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发挥革命性作用,因为它仅仅是对现有土地关系的确认。 相似文献
13.
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耿元骊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并无从公有到私有的逐步转化过程.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在公有意识形态和私有现实的碰撞中发生诸多扭曲."均田制"不是唐代存在的一种制度,是一种学术观点而非唐人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实践.宋代"田制不立"中的田制,并不是"均田制"之后的一种土地分配或者管理制度.从整体上看,唐宋时期地权也没有大幅度的集中,大土地所有制更没有高度的膨胀.小农占有土地均在50亩上下波动,平均规模相似,差别不大.在经营上,租佃制是业、佃、官三方都能接受的具体操作方式.因此,唐宋土地制度没有发生任何重大的转变,其根本性质一致,唐宋之间是自然性的延续而不是断裂性的变革. 相似文献
14.
王明前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2):69-75
“照旧交粮纳税”、“着佃交粮”和田凭,是太平天国史中具有特色的社会经济政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随着西征的展开和统治方式的转变,很自然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后期苏福省、浙江省当局普遍实行的是“着佃交粮”与“招业收租”并举的政策。“着佃交粮”不仅没有改变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状,也没有减轻佃农的社会负担,因此不具有任何社会经济变革意义。颁发田凭是太平天国农村政治中最高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其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不能作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发挥革命性作用,因为它仅仅是对现有土地关系的确认。 相似文献
15.
余也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3)
一、前言 我国历史上封建生产关系所构成的地租制度,大抵自战国至中唐以前,主要行佃奴制,唐中期以后至清前期,主要行佃农制。均田制的崩溃,则为其转捩点。 由于中国是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农民具有二重人身依赖关系,地租归地主,赋役归国家。租佃制下的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不限多少”,自战国以来已然。这与欧洲中世纪王权衰落,“农奴制”下的份地上的农奴之于领主,只有一重隶属关系,是大不相同的。 自中唐以来,“均田制”已成了历史上的名词。由于“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宋史· 相似文献
16.
我国封建社会在春秋战国之交,产生了由封建领主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经济的转变。这种经济制度转变的基本点,在于土地制度的改变,以及由此必然引起的剥削形式和剥削关系的改变。从此,以土地自由买卖为基本特征的封建地主制经济土 相似文献
17.
罗家云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4(5):81-85
作为法律范畴的土地所有权是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土地私有权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历史上的井田制以及后来的屯田制、庄园制和租赋制度等土地占有形式,丰富了土地法律制度的内容。南诏的授田制与唐的均田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其授田制实施的范围远较唐均田制为小。 相似文献
18.
魏晋南北朝史发展要义二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大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1,(6)
魏晋南北朝约400年,为分裂割据时期,战乱促使人们思维活跃,无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皆出现了承上启下的新内涵。而其要义则为政治上的儒法结合和三省六部制,军事上的府兵制,经济上的均田制,文化上的永明新体诗和骈文的出现,所有这些对后世历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9.
梁秀华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3)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但是,在抗日战争爆发前,山东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处在封建土地制度的严重剥削下,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广大贫雇农、中农饱受无地和少地的痛苦,生活饥寒交迫,无力抗战。如胶县北部的胶北、胶莱、丰隆三个区,只有六户大地主,就占有土地三千余亩,每村租地的佃户达百分之八十。莒南、沂蒙、泰山区、鲁山区有租佃关系的村子都在百分之八十以至九十以上。地主富农以苛重的地租残酷地剥削农民、 相似文献
20.
曹端波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2):40-47
唐代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大变革时期.唐代中叶,中国古代社会即开始向近世过渡,这一过程至宋已完全确立.在这一历史变革中,土地制度的转型与农民身份地位的变化极为显著,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互动.均田制的实行促进了农民身份地位的提高;而农民身份地位的提高,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增强,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下,要求获得更大的土地自主权.唐中叶,均田制的崩溃,土地私有制的兴起正是这一要求的反映:而土地私有产权的加强,在制度上,经济上更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己取得的相对自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