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段剑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3):179-180
通过论述法与道德的关系,阐述在司法实践中道德与法之间存在冲突的原因以及道德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提出我国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改革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儒家法律文化经过了上千年的历史演化和社会积淀,以非传统的表现形式寄寓于我国现代社会之中,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实践于中国法治社会的承接力量,也是现代民间法形成的重要渊源。儒家法律文化中蕴含的人文主义精神,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本土化开辟了人文法治的道路,因此深刻挖掘儒家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3.
郑媛媛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2,28(3):18-19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璀璨的文明,其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居于文化传统的主流地位。千百年来,儒家文化始终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在对外传播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完善并成为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韩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钱付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3):66-69
中国古代司法官吏责任制度是古代吏治中的关键内容。它内容丰富,规范详密,自成体系,几乎涉及现代诉讼的每个环节.甚至在某些环节的责任要求比现代更为严格。它强调对违法的司法官吏课以刑事惩罚和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很严,但实际执行很少,立法与实践相脱节;皇权主宰着它的功能的发挥,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它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腐败,对于减少或缓解冤狱对人民的摧残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钟金雁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8(1):129-132
先秦两汉时期的儒家不反对求财致富,但强调获得财富应遵守"道义"原则。指出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基本制度设计违反"道义",造成"重税、兼并",从而使特权、垄断盛行,侵蚀人们的劳动所得,应根据"道义"原则建立相应的财富约束与调整机制,从基本制度设计上竭力防止和避免贫富分化。 相似文献
6.
吴立志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6):22-27
恢复性司法源自西方,其与西方的法律文化,尤其是后现代法律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从理念的角度看,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既具有诸多与恢复性司法相契合的元素,如追求无讼和重视调解;同时也具有一些与恢复性司法相悖离的因子,如崇尚重刑和缺乏宽恕,因此,恢复性司法目前在我国践行的法律文化空间有限。以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为指针,着力在我国培育轻刑化和宽容的社会氛围,从而使恢复性司法在我国的践行逐渐获得一个较大的法律文化空间,应当是我们理性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田莉姝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3):79-82,113
法律儒家化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儒家思想向法律的渗透影响着中国法律的走向,汉朝是法律全面儒家化的开端。本文从立法思想、法律解释、法律内容和司法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汉朝法律的儒家化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8.
儒家音乐思想对我国音乐文化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审视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音乐观和儒家集大成之作《乐 记》,并由此顺流而下,全面观览,去伪存真,我们就可以正确地把握儒家音乐思想对后世音乐文化的影响和正确地继 承传统音乐文化。 相似文献
9.
论司法过程对法律漏洞的填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制定法范围内,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法律漏洞是必然存在的。而法律漏洞的存在会给司法带来难题。法解释学认为法律漏洞的填补并非只是立法者的任务,相反,法官的能动司法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当然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的能动司法又必须是有限制的。"法治"原则不仅仅意味着规则的统治,法官作为人的因素对法律发展的重要性同样明显。 相似文献
10.
岳纯之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2(4)
两汉时期不动产买卖极为盛行,其所以如此,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即商品经济的活跃、不动产私有制的深化和农业经济的局限.不动产买卖的盛行引发了许多问题,两汉政府为此进行了多方面控制,包括禁止强买强卖、禁止商贾名田、禁止擅自买卖公田和名田他县,等等.两汉时期不动产买卖都要订立契约,这些契约一般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买卖时间、当事人姓名、标的物情况、不动产价款及交付情况、瑕疵担保责任、见证人等,这种情况表明,汉代契约已经是一种相当成熟的契约,同时也表明汉人在控制契约、保证交易安全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相似文献
11.
郭俊然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4):113-116
汉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着雇佣关系,此种关系也被汉政府以"招募"的形式大量利用。除募兵外,汉政府在许多经济、政治活动中采用了"招募"的形式,像募凶杀人、募人出使、募人除害等。其薪酬除金钱给付外,还有封王赐爵、赐田宅、赦免罪行等。其有着自己的特点,如带有强制性、种类多样化、报酬多元性及非等价性、主体范围特别大。它们保证了政务活动的顺利实施,加强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相似文献
12.
汪荣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11-15
两汉时期,随着儒家经学的发展,在以经治国的影响下,汉代士人和官僚不断晓习儒经,由此开创了汉代官僚集团及汉代政治文化经学化的格局。这对实施经学意识形态的政治、法律实践创造了条件。在经学的侵润和熏陶下,汉代官僚的经学刑德观也不断渗透到汉代政治与法律体系之中,推动了汉代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以及法律经学化。它使儒家经学刑德观成为封建法律的灵魂,对汉代及其后世的立法、司法和狱政等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王惠霞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3):55-56
文章着重对两汉时期官吏的选拔、任用、考核、监察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了解古人在官吏制度方面的优点、缺陷,促进社会主义干部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4.
叶正渤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汉文化,是指两汉时期所形成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文化典章制度价值观念等。汉文化自形成以后便对后世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就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正统地位。"儒术"的内容涉及个人修养和治国理念,关系重大,影响深远。"儒术"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只有全面贯彻,不可顾此失彼,才能取得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儒术"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有生命的学说,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作为国学应继承发扬并光大之。 相似文献
15.
吕逸新 《淄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71-76
汉代是经学的时代,文人强烈的宗经意识深刻影响着汉代文体的生成。在汉代文人看来,经学既是天地人间恒久之道的渊薮,也是文章的最高范本和各种文体之源,所以撰写文章只须直接采用经典文本中已有的文体类型,或从经书中抽绎某种文体的潜在形式加以发展,或依经称名稽古制式,或汲取说经方式形成新的文体。汉代经学烦琐的阐释方式和动辄以经为据的风气直接影响到汉代的文体风貌。汉代经学对文体的复杂影响使汉代文体在文学性和精神性两方面都带上了明显的经学色彩。 相似文献
16.
郭俊然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7(5):107-111
汉代司空职官的种类繁多,大致有三公官司空、非三公官的朝官司空、王国官制中的司空和地方官制中的司空四大类。虽然两汉大司空与御史大夫屡次相互易名,其属官大致相同,但仍有单独考察的价值所在。三公的职权十分广泛,文献与实物所见大致有20多种。汉代司空职官的禄秩从号称秩万石到160石,上下差别很大。 相似文献
17.
18.
高叶华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2):195-197
我国古代掌管朝廷诸侯礼宾及四方部族朝贡事务的主管官员,先秦称大行人,秦时称典客,汉景帝中元六年改称大行令,之后又改称为大鸿胪并一直延续到封建王朝末期。大鸿胪秩中二千石,为九卿之一。本文对先秦、秦汉时期大鸿胪官职的渊源及职能演变作一考略。 相似文献
19.
王雅梅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6):61-64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20.
周兴春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45(2):67-70
仁政思想是儒家的核心思想,文景之治的取得关键在于尊崇儒家思想,实行仁政.文景二帝在位期间,正法省刑,宽慈待民;重农富民,与民同乐;轻徭薄赋,节用爱民;任贤惩奸,安养吏民.要大治国家,强邦富民,就必须以文景之治为鉴,以文景二帝为典范,推行仁政,利国安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