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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集体场所 ,脱离家庭的监督管教和学生的活泼好动决定了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增多 ,通过对学校的性质、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的分析 ,论证了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学校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高校在校生面临伤害事故需要获得司法救济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也对法律适用的高校在校生的主体范围作了规定。因学校失职而出现的学生人身伤害和因学校违反相关程序规定而出现的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学生个人的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此时,学生不能够适用相应的司法救济。当学生和校方都不能预见并避免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时,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不能归于校方。  相似文献   

3.
学生人身安全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由于有关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缺少具体法律规范,给其妥善处理带来很大难处,更影响到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教育部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及借鉴有关经验于2002年6月25日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文从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归属和认定;学生伤害事故损害的赔偿三个方面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4.
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这与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有根本的关联。而学校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侵权行为的样态有密切的关联。学校的一般侵权行为应当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学校的特殊侵权行为应当区分不同的具体情况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笼统地把学校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抽象为过错责任,是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有关法理的。  相似文献   

5.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保护与被教育、被管理、被保护的关系,而不是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范围;确定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既要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也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赔偿责任,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充分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可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几方面,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包括教育活动、教学设施、学生间事故和第三方致害事故等。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未尽职责范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其免责事由主要指“外来原因”。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16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两个条款,显得过于原则和简单。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就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从归责原则和补充责任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就归责原则而言,该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分别施以学校承担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补充责任是学校就校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该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法律效力层次、内容、适用范围、归责原则上存在差异。学校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应对,为学生在校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9.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成功与不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行政性立法。其成功主要体现在:建构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框架,突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定下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的基调,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是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其不足主要表现在:适用范围不周延,缺欠体现伤害事故处理特点的基本原则,过错与因果关系的规定相互冲突,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责任规定违反了法人制度原理等等。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赔偿责任,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充分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几方面,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以期为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论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应为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除本车人员、车外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人"无责赔付"原则不仅于理不通,而且在实践中难以有效推行,应改采"有责赔付"原则。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足额的赔偿,应赋予其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机动车交强险应采取由保险公司代办经营的经营模式。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进一步扩大。  相似文献   

12.
航空事故调查与空难事故损害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航空事故调查报告不能决定空难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有无,也不是确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前提和惟一依据,事故调查的目的仅限于查明事故原因和预防事故再发生。航空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事故的性质认定可使事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突破法定赔偿限额,对裁量事故赔偿额度产生一定影响,但其对空难发生后达成的《空难赔偿支付收据暨解除责任书》不应发生影响。  相似文献   

13.
论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具有特殊性、补充性和有限性的特点.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当实行过错原则.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第三人受有损失、验资机构主观上有过错、第三人受有损失与验资机构出具的虚假验资报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我国,第三人主要是指与委托人从事经济交往的人.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但是,法律应当对此民事责任的期间做出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4.
交强险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对受害人更加全面的保障,也符合交强险设立的目的.在目前交强险赔付限额较低的情况下,如何调整精神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项目的关系以及确定赔偿次序,更好地发挥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的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交强险更好的施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否定了"撞了白撞"。但对这一通俗的说法应有更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更深刻的理论分析。依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法经济学分析,表明过错推定责任规则更有效率地体现了立法原意。  相似文献   

16.
纯经济损失近年来成为侵权法领域的焦点话题。学者们在对纯经济损失是否赔付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产品责任这一特殊侵权领域同样如此。但是无论从历史视角、法经济学视角还是价值视角来看我国立法对产品责任中纯经济损失确立有限赔偿的规则是十分必要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确立合理的限制赔偿范围的工具和限制赔偿数额的方法。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作了原则规定,但仍不尽明确和完善。文章从归责原则、赔偿原则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三方面对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作了探讨,明确了在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坚持补偿性赔偿,赋予权利人赔偿方法的选择权,兼顾举证积极性和合法权利的保护,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8.
供应商核损害赔偿责任豁免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保护受害人和促进核工业发展的考虑,豁免供应商对第三方的核损害赔偿责任成为国际惯例。但在实践中,责任豁免的范围被扩大到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核事故对营运人的损害。笔者认为,供应商核损害赔偿责任的绝对豁免不仅造成供应商与营运人权利义务的绝对失衡,有违公平公正,而且不利于敦促供应商加强质量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核事故的发生。文章进而对供应商核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从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的重构,建议明确规定供应商对因其原因造成核事故引起的核设施本身及营运人其他现场财产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细化责任的实现途径。同时,借鉴各国在食品、药品等特殊领域废除适用发展风险抗辩的做法,要求核材料、核产品供应商承担产品发展风险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为应对重大油污事故带来的巨大生态和经济损失,二战以后,国际社会建立了油污损害赔偿机制。随着我国航运大国地位的确立,在我国发生的油污事故日益增多,损害结果触目惊心。相比发达国家,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立法很不完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国际公约和我国立法中有关油污责任主体法律法规的梳理与分析,指出我国在涉及油污责任主体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审判中应考虑的因素。  相似文献   

20.
从20世纪初,中国建立美术学校起,传统美术就受到西方美术的巨大冲击。西法与中法的对立首先集中表现在写生和临摹学习方式的应用上,继而产生了以徐悲鸿为代表的写生派"素描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和国粹派"画中国画学素描有害无益"的观点之争,直到20世纪末,这种争论还在继续。那么21世纪,中国画教学路在何方?已实实在在摆在我们面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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