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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于诉讼目的以及相关证据的特殊性,亟需环保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无公权力保障的环保组织以及无专业技术的检察机关,均面临诉讼证据收集难的重大挑战,而环保行政机关在日常执法监管中,掌握了大量诉讼原告难以采集到的证据,具有先天的作证优势。但由于环保行政机关证人角色法律定位不明晰、相关配套制度欠缺以及存在可能阻碍作证的风险,导致难以发挥应有的角色优势。为此,以法理逻辑推理、类比分析等方法,论证环保行政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应为证人,并提出确保角色发挥作用的相关措施,以期能助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任洋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5(1):107-11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衔接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民法典》正式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制度规则,但如何协调与平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间的关系这一难题仍未解决。以行政机关在"两诉"中的重新定位为突破口,可以厘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混乱局面。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应逐步限缩。以是否已造成生态环境受损的结果作为限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内涵的标准和依据:对于尚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应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范畴之内,诉讼请求类型以预防性的行为给付型为主;而对于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则不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为主导型诉讼,诉讼请求类型限于以财产给付型为主的赔偿性诉讼。而行政机关应由以预防性为主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舞台逐步向以救济性为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舞台过渡。 相似文献
3.
赵颖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39-43
目前,无论在我国立法上还是实践中,民事公诉已经"崭露头角",而行政公诉则"前途未卜"。然而,环境民事公诉的实践困境折射出民事公诉在督促行政执法进而维护公益方面难有作为。监督行政是我国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行政公诉更能促进行政执法以维护公益、更契合我国国家机关权力结构和检察机关性质,行政公诉应该大有作为。在即将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应当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均提出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大部分是相同的,因为公益诉讼保护的利益是公共利益,但有的案件的固有属性是"民事",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属于"行政"的范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民事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程序构建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程序,二者在行政前置程序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两个方面有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5.
何燕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2)
"番禺皮革厂案"是一起典型的环境民事公诉案件。尽管目前环境民事公诉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宪法、环境保护法等领域已有一定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各地人民法院逐渐开始受理环境民事公诉案件,某些地方立法机构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准确界定环境民事公诉,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诉权,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方面合理构建环境民事公诉,是环境司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叶勇飞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4(6):22-25
民事诉讼作为保护权利与解决纠纷的衡平机制 ,它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需要。在运用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时 ,存在利益衡量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法谚中有“无利益即无诉权”的说法 ,环境权是一项私益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权利 ,因此 ,既可私益诉讼 ,也应允许公益诉讼。在许多国家 ,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 ,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 ,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 ,因此 ,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孔维臣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0-13,57
囿于传统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诉权问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中的应用。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诉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诉权符合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也可以弥补行政诉讼立法的缺陷与不足。构建行政机关行政诉权制度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也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以化解行政纠纷,维护公共利益。同时要从制度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诉权。 相似文献
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环保NGO法律地位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玉娟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2(1):97-102
环保NGO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然而现行的登记管理体制不仅阻碍了环境NGO的发展,更直接导致了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缺位。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环保NGO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只能是诉讼支持者和诉讼代理人。要更大地发挥环境保护的"公民参与性",必须重构环保NGO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仅要赋予其原告资格,还需要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使其成为诉讼赔偿归属。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如何设置诉讼请求,关乎诉讼目的的实现及监督的精准度。从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请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执行效果,但仍然存在预防性诉讼请求作用发挥难、赔偿性诉讼请求不明确、恢复性请求实现困难及赔礼道歉惩戒作用弱等现象。因此,在注重科学设置并完善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可通过加强审查力度、设立环保基金专用账户、完善专家辅助人、优化磋商及执行和解制度,以及健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方式,保障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10.
赵德铸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5(1):77-79
行政公诉的直接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进而在根本上维护公民的个人利益。因此,对于纳入行政公诉的案件范围的理解不宜过于机械和窄狭。而且,行政公诉只能是"为民告官"而不能是"官告民",否则将会陷入"以法治民"的非法治状态的危险。 相似文献
11.
张旭东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5-29
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客观上需要立法加以保障和有效实施,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正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实现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途径。针对目前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法律上的空白以及现行法律在环境公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前提下,从现实和法理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原告资格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我国对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加以限制,降低了对潜在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监督效能。环保组织的公益性及专业性特点符合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要求。检察院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履行监督职能,符合检察院内在职能的要求。设置环境行政管理前置程序,在行政环保职能部门穷尽行政管理措施后,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了防止滥诉,个人暂不能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建议建立原告诉权冲突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3.
唐茂林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1):52-54
我国应当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这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也符合我国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还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也是国外实践经验的借鉴。在具体设置民事公诉制度时,应当明确民事公诉案件的范围、条件、检察机关的地位和提起的方式,理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几种关系。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起诉权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公益起诉权是指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认为国家、集体或者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予以司法保护的一种诉讼权利.在我国也出现过一些涉及民事公益的诉讼案件,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等,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行使起诉权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者因起诉主体不适格致使法院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判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研究探讨建立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起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雷连莉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1):7-9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确定了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但没有赋予其上诉权.本文认为被害人上诉权具有纠错、防错功能,安抚、说服功能,平衡利益关系功能,保障司法终局性和权威性功能以及维护司法统一适用等功能,被害人上诉权的功能决定了赋予被害人上诉权之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在我国已初见端倪,但还未形成制度,就其原因主要是在实践中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起诉主体很难确定。我国应借鉴国外公益诉讼的模式,即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同时鼓励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7.
关于起诉权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俊武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19(3):63-69
当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发生争议时 ,法律规定了当事人有向司法机关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但是 ,在当事人实际运用该项权利时 ,无论是作为当事人诉权的直接来源的现行民事诉讼法 ,还是受理和解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法院 ,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为此 ,应当完善民事诉讼立法 ,改革民事司法工作。 相似文献
18.
张有林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6(4):68-72
民事公诉制度是许多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予以规定。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着诸多严重侵害民事公益的问题,并且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所以,在我国建立民事公诉制度十分必要。我国的民事公诉制度应由检察机关以公诉人身份提起,其起诉范围主要为几类特定的涉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