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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语词类的科学划分始于《马氏文通》,这是按意义标准划分词类主张的创始与典型代表。如它说:“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凡实字用以指名者,曰代字。”“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静字。”“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者,曰状字。”(以上实字)“凡虚字以联实字相关主义者,曰介字。”“凡虚字用以为提承展转字句者,统曰连字。”“凡虚字用以煞字与句读者,曰助字。”“凡虚字以鸣人心中不平之声者,曰叹字。”(以上虚字)  相似文献   

2.
从状字看《马氏文通》字的功能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不少语法学家都认为《马氏文通》对字的分类,是按意义划分的。其根据就是马建忠在书中所说的字的分类标准。他说:“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又说:“字各有义,而一字有不只一义者,古人所谓‘望文生义’者,此也。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这是马氏对字进行分类的总原则。根据这个总原则,把《马氏文通》中的字,分为九类。这就是他所说的“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具体说,就是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都是实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都是虚字。  相似文献   

3.
《马氏文通》是清人马建忠所著的中国第一部比较科学系统的语法学著作,开创了汉语语法学研究的新纪元。其书共十卷,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界说,是对各种语法术语所下的定义,总共有二十三个界说;第二部分为实字,即今日所谓的实词。在这一部分,马氏将实字分为五类:第一是名字(即名词),第二是代字(即代词),第三是动字(即动词),第四是静字(I!11形容同),第五是状字(即副iftJ);第三部分是虚字,即今天所谓的虚词。在这一部分,马氏将虚词分为四类:第一是介字叩11介词),第二是连字(即连同),第三是助字(即语气词…  相似文献   

4.
宋人范温评杜诗时举了四个“全虚而意味无穷”的例子,虚,即虚字.但用现代汉语语法显然无法分析其所谓“虚字”.论文结合大量古人论杜诗中“虚字”和“实字”的例子,分析归纳,发现古人诗论中所说的“虚字”和“实字”与今天语法的界定不同.论文认为不能用今天的语法去分析、界定古人所说的“虚字”和“实字”,并指出古人所说的“虚字”和“实字”的具体含义.  相似文献   

5.
虚词是与实词相对而言的。早在宋代就出现了“实字”和“虚字”这两个名称。至于它们的含义是什么,从理论上赋予名确的定义,则是从清代开始。刘淇《助字辨略序》云:“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而虚字其性情也。”他用人的肉体和精神的关系作比,说明实词和虚词的性质及其在作文中的用途,还不知道如何从语言本身说明二者的区别。因此,后之学者谈虚词的含义时,很少提到这一说法。从马建忠开始,大半个世纪中,在虚词的含义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迄无定论。综合起来有两大派:一是意义派,一是功能派。我们把这两派中的代表性论点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6.
清代刘淇在《助字辨略》中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而虚字其性情也①。”又说虚词“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由此可见,文言虚词在古代汉语中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大到一篇文章,小至一个句子、语气表达、前后承接等都需要借助于虚词。虚同的词法纷繁复杂,又是不太容易把握的。清代阮元在《经传释词》的序文中写道:“经传中实同易训,虚词难释产”可见虚词有其难解的一面。特别是古汉语虚词一词多义的现象很突出,因而要确定一个虚词的真正含义,首先要了解这个虚词的基本用法,词义系…  相似文献   

7.
《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由以下几个系统组成:(一)“字类”系统——即实字和虚字的类别,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词类系统;(二)“词”系统——即实字充任的句子成分系统,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句子成分系统;(三)“位次”系统——即名字和代字在句读中的“位次”,是仿照拉丁语法中名词代词的变格变位系统而给汉语设立的;(四)“句读”系统——即句读和顿的结构和运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句子系统或句法系统。  相似文献   

8.
说《马氏文通》划分字类的标准是"词汇意义"是不妥的,《马氏文通》是依据字的"语法意义"划分字类的。它所运用的划分字类的标准,被后来人继承并加以完善。它所建立的汉语词类系统,包括实字五类:名字、代字、静字、动字、状字;虚字四类:介字、连字、助字、叹字,大体上是合理的,发展到现在,除了把"字"改为"词"和做一些局部的小调整外,并没有多少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9.
“诸”是不是合音词的问题关键在于它是不是等于“之于”或“之乎”。动词后用“诸”的情况总共有三种:(一)“动词 诸”,(二)“动词 诸 乎”,(三)“动词 诸 名词(或词组)。文章对这三种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和讨论,发现上述(一)(二)两种情况的“诸”字都只相当于代词“之”,由“诸”字煞尾时,“诸”字并不是“之乎”的合音。第(三)种情况的“诸”字,有称代作用时,只相当于代词“之”,认为“诸”字是“之于”的合音,是忽视了古代汉语中“于”字可用可不用的客观事实而误会的结果;“诸”字无称代作用时,只相当于介词“于”。最后得出结论:“诸”没有合音词的用法。  相似文献   

10.
本文指出了《马氏文通》中五则引书分析方面的错误。它们是:一、“地”“日”等“假为外动字”并非“《公羊传》之特笔”。二、《公羊传》中“问句煞以‘也’者”,并非“未之见也”。三、《孟子》之后,连词“斯”在结果分句中并非“用之者仅矣”。四、先秦文献中并非没有“为”“所”连用构成的被动句。五、《说文》并非“无无解之字”。  相似文献   

11.
《马氏文通》关于“同次”的界说称:“凡名代诸字,所指同而先后并置者,则先者曰前次,后者曰同次。”(102)所谓“同次云者,犹言同乎前次者。同乎前次者,即所指者与前次所指为一也。”(102)我认为,马建忠这里关于“同次”的定义至少向我们提示了以下四点:(1)“同次”是针对明代诸字而言的;(2)“同次”与“前次”是互为依存的一对概念,没有“前次”就无所谓“同次”;(3)“前次”与“同次”先后并置,且  相似文献   

12.
知识之窗     
澳门之称谓 王俊国 澳门这个古老而年轻的城市,她的名称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叫法:一称“香山澳”,二叫“濠镜澳”,三曰“莲花岛”,四谓“妈祖”,五是“澳门”。 澳门旧属于香山县(即今中山市),“澳”字的本意是指海边弯曲可以停船的地方,古人又指与外人通商的地方。所以,在明代,尤其在300年前,“诸澳俱废”以后,人们便称它为香山澳。  相似文献   

13.
中国语言的分类很早就只是以虚字和实字来分的。但在过去的历史中,研究实事的多面研究虚字的少,并且大多数都是从语法的角度来研究虚字的。 本文将采取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和中学语文课本以及《暂拟语法体系》(包括补充意见)的意见,将虚词包括的范围列为:介词、连词、副词、助词、叹词。 马建忠《马氏文通》第一卷上说:“凡  相似文献   

14.
[原文] (客曰:)坚白石三,可乎? (主)曰:不可。 (客)曰:二,可乎? (主)曰:可。 (客)曰;何哉? (主)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客)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 (主)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 ① 之石;犹此石。 ② 拊:抚摸。此句旧本作“拊不得其 所白而得其所坚者得其坚也”,这里据子汇本删“得其坚也”四字。  相似文献   

15.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我们这个汉字是怎么记录汉语的呢?古人“分文析字”,总结为六书,《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之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郑玄注引郑司农曰:“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即指事)、假借、谐声(即形声)也。”象形、会意、处事三书是用图形来记录汉语的,是表意字。据统计:《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其中象形三百四十七字,会意八百三十字,处事一百十九字,合计一千二百九十六字,占《说文》百分之十四。待记录的语言还很  相似文献   

16.
主语谓语之间有一个“之”字,是古汉语中一种常见现象,用例甚多,且出于不同之句型。自马建忠以来近一个世纪,学者们都相继论述过。《马氏文通》卷七“介字(之字之用)”曰: 凡读于起词坐动之间,间以“之”字,一若缓其辞气者然。又凡读为起词,为止词,皆可间以“之”字。读无起词而欲间以“之”字者,必有字以先其坐动,所以为“之”字可间之地也。读有“所”字先乎坐动者,如间“之”字,则不先坐动而先“所”  相似文献   

17.
《诗》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棫朴》) 又云:“整我六师”(《常武》) 读史者据此,每视“六师”为“天子六军”之代称,而以六师或六军称天子之军,如“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白居易《长恨歌》)。黄以周《礼书通故》释此曰: “天子国制 六军,其出征, 只用六师,不尽 发正卒;不足, 则徵诸诸侯。故 《诗》述天子六 军,皆曰六师。 《常武》为宣王 亲征,亦惟曰‘整 我六师’。六师 万有五千人,其  相似文献   

18.
一、转词的含义 转词的定义在《马氏文通》(以下均简称《文通》)中有两处。一处在“外动字”章:“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曰‘转词’。”另一处在“内动字”章:“内动者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内动之不得转为受动者此也。而施者因内动之行,或变其处焉,或著其效焉,要不能无词以明之,是即所谓‘转词’也。”那什么是止词呢?《文通》曰:“凡受其行之所施者,曰止  相似文献   

19.
《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没有专门给转词立界说,只是在讲动字时指出:“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曰转词。”(《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印本,第145页。以下凡引《文通》语,仅注页码。)又说:“内动者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而施者因内  相似文献   

20.
《经传释词》既误以反诗句之“不”“无”为语词,予撰《反诘句相反见意》以正之。王氏凡遇古籍中有“不”“无”字句而稍难于理解者,又多以“不”“无”为语词。此亦不可不辨。夫“不”字为语词者,仅限于《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一类名释,“不”字实无意义可言。故《玉篇》曰:“不”词也。其他“不”字皆有意义。如《书多方》“尔尚不忌于凶德”,言尔曾(《说文》尚,曾也。)不畏于凶德也。《诗·抑》“尚不愧于屋漏”,《楚辞·九章》“尚不知余之从容”。皆“尚不”连文,“不”岂语词,《诗·何人斯》曰:“否难知也。”否即不,上句曰“还而不入”,则其与于谮我情事,不难知也(参《毛诗后笺》)王氏以“否”为语词,(?)未达诗之旨意。《思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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