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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进入大数据时代,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得以接触更为丰富的数据集合,并在其中提取出有利于案件侦破的刑事证据。由于取证手段的特殊性,其所获取证据材料的争议性也更突出。技术侦查过程中的大数据取证行为亟需严格的法律规制。在侦查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强化取证监督,规范“信息数据”的提取流程;审查起诉环节实现对“证据材料”的筛选查验,破解证据使用的异化情形;在审判阶段,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特殊的质证制度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定案根据”予以认定,以此倒逼技术侦查中大数据取证规范化。  相似文献   

2.
高通 《齐鲁学刊》2023,(4):83-95
通过对136份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监察案件刑事裁判文书分析后发现,申请人申请排除的主要是被调查人供述,申请排除被调查人供述的主要原因是被刑讯逼供或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取证,审判机关在监察案件中对“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认定总体上比较严苛,决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比例较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存在着非法证据认定标准被不当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启动困难、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为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有效适用,应当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监察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并合理设定辩方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要求的内涵。  相似文献   

3.
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作准备。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强化对抗求证,实现实体正义的需要,是促使法官当庭认证的需要,也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要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就要修改补充刑诉法,明确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规则,确立以法院为中介的控辩双方交换证据的稳定途径,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4.
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可先行作出行政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刑事优先"原则;行政证据同样具有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基本属性,经公安机关调取后,应当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在现行的立法框架下,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行检察监督,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应该修改<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6.
刑事证据保全制度对于刑事诉讼意义重大,它不仅有利于强化辩护权,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也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当前在我国的诉讼保全制度中存在着诸如刑事证据保全的主体不合理、刑事证据保全的诉讼阶段不合理、有关证据保全的程序性规定过于粗疏等缺陷,正因为如此和真正的证据保全制度还有一定的距离。要缩短这样的距离,我国应该在刑事证据保全制度上作出更大的完善,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做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刑事证据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在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下对刑事证据通过认真细致的审查,用确实、充分考虑的证据认定案件,是具体办理刑事案件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是英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刑事诉讼发展的产物,是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关键保证,英、美等国建立了较完善的证据展示制度,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日本、意大利两国司法改革后移植了对抗制程序或其本质要素,废除了“卷宗移送式”的起诉方式,也先后建立了证据展示制度。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真正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导致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有碍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实现,因而设立证据展示制度势在必然。  相似文献   

9.
无论是从广义还是从狭义的角度看,各国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卷证传递关系.对于卷证材料在一审普通程序中由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送的活动,可以从卷证移送的时间、步骤、数量等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相似文献   

10.
监听对于侦查机关打击和惩罚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监听也是一把双刃剑,如对监听不加任何限制的采用又会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各国大都对监听的采用规定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以防止侦查机关滥用监听。我国虽然在侦查实践中对监听措施经常采用,但在刑事诉讼立法上对监听缺乏明确规定。规范监听立法及在证据效力上对其正确定位业已成为改革与完善侦查措施以及刑事证据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杨鸿 《学术研究》2004,(4):89-95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再审提起的普通刑事案件“刘涌案件” ,以其涉及“可能刑讯逼供”影响判决而对非法证据是否排除引发了新一轮的探讨。为此 ,本文从理性思考的角度 ,以程序公正与实体真实既一致又冲突的关系展开 ,对刑事非法证据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 ,分清了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之间的界限 ,对如何确定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与采信提出了“有效性”标准 ,对排除刑事非法证据的举证责任提出倒置 ,并为在我国真正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据的关联性之审查是刑事案件中证据审查的首要门槛。我国现行法律尽管规定了证据之关联性却无对关联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其中,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缺失致使品格和外部行为一类证据的适用与否成为司法实务的悬空区,法官对此类证据的自由裁量权亦无法得到法律的规范和监督,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证据运用的争议案例。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证据关联性审查的立法空白,通过对证据关联性的理论分析,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以检察官和法官自由裁量权为切入点来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证据关联性审查制度,可以弥补"捕诉合一"模式下侦查与检察一体化倾向可能带来的证据审查被弱化的弊端,提升刑事审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3.
在现有海峡两岸刑事证据司法互助的框架下,《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强、操作性差,两岸刑事侦查、刑事证据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引起了司法互助证据的证据能力丧失和证明力下降,应当从证据相关制度、刑事证据互助渠道及补充司法互助证据条款等几方面来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徐志杰 《理论界》2003,(5):76-77
一、非法证据的含义及范围所谓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违反国家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采集证据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程序规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1、收集主体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我国有权收集刑事证据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对特定案件有权收集证据,律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收集刑事证据。除上述机关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收集的证据均归属于非法证据。2、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的证据材料。我国《刑事诉…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7,(1):187-194
纪检监察证据是指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纪案件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实务界和法学界对纪检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问题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三种基本观点。纪检材料中客观性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已经获得法律的明确认可。纪检材料中的主观性证据,往往需要由检察机关重新搜集,并存在例外。言词材料在法理、法律和实践上都存在模糊空间。纪检材料证据资格分析的前提性问题包括纪检程序的正当性问题、法律界限及其例外、纪检材料的证明作用辨别。言词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作用应重新构建,具体包括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主体互认、程序衔接和证据种类衔接。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交流机制、案卷移送机制和人权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澳门刑事证据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 ,在刑事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作证等方面与内地刑事证据制度有所不同 ,造成两地差异的成因主要有立法沿革、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我国的证据立法可以借鉴澳门刑事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 ,重构刑事证明标准、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诱惑侦查所获证据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是侦查实际中一项卓有成效的秘密侦查措施。诱惑侦查带有一定程度的欺骗性,与刑事追诉中的基本价值追求相矛盾,备受争议。各国在放松对诱惑侦查禁止性规定的同时,又严格加以限制,力图充分利用这一可能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侦查手段,平衡价值上的冲突。诱惑侦查所获证据在运用中应坚持有限可采性,从实体法、程序法方面加以限制,确立诱惑侦查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更好维护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金钟 《天府新论》2008,(6):92-95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过程中,按照法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各自掌握的,满足证据三性要求的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展示,称为书证开示.我国由于缺乏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庭审中"证据突袭"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庭审效力和对证据认定的准确性.针对我国书证开示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确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明确书证开示的原则:不对等开示原则;全面开示、例外不开示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并明确书证开示的时间、范围,以及不开示的法律责任,建立不开示书证的救济、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9.
张宝珠 《理论界》2001,(3):51-51
一、证据开示制度概述证据开示是指诉讼的每一方当事人向其对方当事人提供和展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文件以及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的其他有关材料的方式和程序。本文所论述之证据开示主要是就民事诉讼而言的 ,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 ,作为一种搜集证据的方法 ,是专指审判前在控诉方与辩护方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换。证据开示源于16世纪下半叶英国衡平法司法实践 ,至19世纪英国司法改革合并普通法和衡平法诉讼时 ,证据开示程序才开始形成。1938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将证据开示制度“法典化” ,正式确立为一项法定程序制度。从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0.
刑事指控体系的建构是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机关提出的理论命题,亦是对传统公诉理论的重要发展。刑事指控体系是检察机关为实现刑事追诉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指控活动的有机整体,应以刑事实体法为指引建构刑事指控的事实基础,实现“以证据为核心”向“以事实为面向”的转变。刑事指控的实体范畴包括定罪指控、量刑建议及财物追缴,其中,定罪指控是刑事指控的根基,量刑建议是刑事指控的必要延展,财物追缴是刑事指控的应有内容。在程序上应以事实为面向,发挥检察机关的侦查指引作用,全面搜集证据,强化证据能力的审查,完成指控事实的建构与证明,同时完善量刑程序、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为刑事指控体系的实现提供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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