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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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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都学坛》2017,(3):66-71
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其通过的决议对国际社会产生强制约束力。近年来安理会通过的一些决议更是明显带有了立法的性质,引发了对安理会决议和其他国际法渊源之间关系的思考。首先,安理会决议确实对国际法的性质产生了某种影响。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国际法是一种"横向的"法律,没有更高的立法、司法和执行机构。其次,安理会决议数量之多,强制力之高,使得决议不仅具有国际法渊源上的意义,甚至具有某些相对于条约、习惯或判例的优势。再进一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的权力,甚至已在充当"国际立法者"的角色,都是由国际社会本身的一些特点所决定的,既包括法律约束,也有政策政治的因素。前者来源于《联合国宪章》,后者来源于大国协商一致程序中体现的大国的政治利益和国际社会对安理会决议的解读。因此,安理会的决策方式使得它不可避免的在通过政治方式对《联合国宪章》做出了法律解释,而这些决议在取得了法律拘束力后,又反过来受到了来自国际社会的政治监督和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2.
论默许恐怖分子活动国家的国家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11"事件后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填补了现行国际法的空白,加诸各国不得默许恐怖分子在其境内活动的义务。美国完全可以依法追究阿富汗的国家责任,以有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今后,各国都应严格遵守安理会决议确立的国际法义务,坚决制止某些国家默许恐怖分子在其境内活动,同时还需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反恐国际法。  相似文献   

3.
王佳 《国际论坛》2011,(4):11-15,79
近年来,联合国安理会接连通过一系列旨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决议。这些决议与安理会先前通过的决议大有不同,开始带有明显的"准立法"和"准司法"的性质,本文拟透过反恐决议来审视安理会从传统的危机处理职能到如今的"准立法"和"准司法"职能的扩张趋势。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大会于1950年11月3日通过的名为“联合一致共策和平”的决议,在联合国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在笔者看来,它至少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产生了以下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安理会机制的不足,增强了其维护和平和安全的效能;开创了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维和部队”机制;根据该决议启动的联合国紧急特别会议制度有利于国际社会在联合国体系内对霸权主义的遏制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实现;该决议也为今天的联合国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5.
1965年生效的关于噌加联合国以安理会为主的主要机构成员的宪章修正案,是联合国宪章的首次修正,也是迄今为止安理会唯一一次成功的扩大,对安理会内部的权力均衡和运作机制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为今天安理会的改革,如相关利益方有效的政策整合、广泛共识的达成、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国应勇于承担国际责任以及对有利时机的把握等,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相似文献   

6.
安理会通过的实践《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16条的三个决议始终伴随着安理会内部及国际社会各方对其合法性的质疑。分析该条款的适用情况及实践中存在的质疑,追溯其起草历史,分析适用该条款应当注意的问题,对正确适用第16条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安理会改革中,既要维护本国利益,也要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对于安理会改革中的焦点问题---安理会扩大,中国主张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代表性。对于积极“争常”的四国:德国、日本、印度和巴西,中国主要是根据双边关系的不同采取区别对待政策。中国不支持日本“入常”;对巴西、德国“入常”持消极态度;对印度“入常”持灵活立场。必须指出的是,中国对于四国“入常”的立场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随着双边关系和国际局势的改变而改变。  相似文献   

8.
联合国安理会的权力是由法律和政治环境规定的。《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在国际关系中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使其能够对国家产生约束力,并且代表联合国所有成员采取集体行动。但这一法律权威只有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同时还需要其他国家认可安理会在国际体系中享有的合法性。因此,仅从法律或者政治角度来认识安理会都不足以了解安理会的实际权力,我们必须结合法律和政治两种角度来进行分析。从这两个角度看,安理会可以被用来更普遍地解释国际法和国际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服从的内容是国家实践的职责,而不是一个首要和客观的范畴。最后,国际法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内法治在国际社会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9.
2012年4月和12月朝鲜的卫星发射行为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朝核危机的普遍关注.国际法核心价值和《联合国宪章》基本宗旨的比较分析揭示了国际和平与安全在现代国际法中的重要法理地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基本宗旨与国际法实施机制的特性决定了安理会决议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法律规范性.安理会决议视角下朝美外交博弈的探讨揭示了朝美外交政策的法理困境,从而有助于相关各方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制定化解朝核危机的行动路线图.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的改革是大势所趋,其核心机构安理会的改革尤为重要。“名人小组”提出的安理会扩容方案集中了各方意见,既遵循了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又体现了贡献原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由于安理会的改革关系到国际社会权力再分配的大局,各国的激烈较量势将难免,众望所归的安理会改革因之错综复杂、扑朔迷离,改革之路仍是曲折漫长。若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改革的前景不仅黯淡,甚至有可能葬送联合国的未来。  相似文献   

11.
安理会在国际法治世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联合国宪章,为了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拥有使用和执行武力的权力。任一成员国,除非自卫的例外和安理会的授权,否则不能随意对别国动用武力。2013年法国在马里政府请求下无安理会的明确授权单边军事介入了马里。尽管法国政府的单边动武行为未被国际社会谴责,但是它违反了国际法的相关动用武力必须有安理会的明确授权的规定。该行为是非法的,只根据对安理会的意图的默示推断和对2085号决议文本的引申和曲解,不符合国际法规定的使用武力的条件。为了真正实现安理会的法治角色,安理会决议文本本身的法律性和确定性也应有所提高,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实现联合国宪章的精神。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对"伊拉克悖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国际制裁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时联合国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鉴于此,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了建立对安理会制裁决议的定期审议和监控机制,以期能时今后联合国集体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先例判决制度的施行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判例定位问题的重新思考。尽管理论界对把判例制度引入我国 ,并将判例作为我国法律渊源之一的讨论已有十余年 ,但真正以制度的形式赋予判例拘束力这还是第一次。本文通过考察先例判决制度在我国的施行状况 ,比较两大法系国家判例拘束力的法律定位 ,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 ,分析并提出了赋予我国判例拘束力的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14.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尤其是增加新的常任理事国问题应由联合国大会决定,五大国对此不享有否决权,但有批准权。强行表决既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缔约目的,也不符合联合国惯例。增加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宪章》的法律空白而不是“灰色区域”,不宜在现有的表决制度中寻求表决,而应协商一致。  相似文献   

15.
论国际法上的自卫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卫在国际法上是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依据之一,但自卫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必要性、相称性和安理会主导三项原则。因此,人权事件并不构成集体自卫的合法授权,预先性自卫也不为现行国际法所确认;只有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主导下才能合法有效地对恐怖主义行使自卫权。  相似文献   

16.
自卫在国际法上是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依据之一,但自卫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必要性、相称性和安理会主导三项原则。因此,人权事件并不构成集体自卫的合法授权,预先性自卫也不为现行国际法所确认;只有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主导下才能合法有效地对恐怖主义行使自卫权。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安理会1267号决议提出了:1.安理会的反恐机制受到个人享有公正审判权这一核心权利的限制;2.该机制违反了公正审判权的全部内容,主要是因其没有能提供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3.该机制需要完善,以将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保障纳入其中,并敦促安理会履行其义务。  相似文献   

18.
候涛 《中华魂》2012,(6):59-59
有读者来信问2月4日,联合国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和中国对该草案投了反对票,此次涉叙决议草案未获通过。请问,这是中国第几次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中国曾对哪些提案投过反对票?  相似文献   

19.
通说认为,公司的股东权既是财产权也是身份权,具有双重属性。民事主体将其财产以某种形式加以聚合从而形成公司财产,其目的在于营利,公司经营情况与每个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一项好的关于决议的制度(包括效力评价机制、有效决议产生的程序机制等)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厘清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性质便成为法律对其进行合理规制和制度设计的前提。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决议与法律行为的区别,在明确决议本质的前提下,对比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内涵并重点剖析法律行为与决议的异同,从而佐证决议并非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20.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问题,从《罗马规约》起草到现在一直是国际社会和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本文旨在通过对《罗马规约》和国际社会政治因素影响的研究,分析缔约国、预审分庭、安理会和其他因素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以求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做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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