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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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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控制所引致的国际经济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由政府控制所引致的国际冲突可分为管辖冲突和非管辖冲突。管辖冲突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国家管辖权种类的不同,而且即使各国对同一类型的国际经济交往行使同一类型的管辖权也不能完全排除管辖冲突的可能性,特别是由于保护主义管辖权的出现更使得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辖冲突复杂多样。至于政府控制方面的非管辖冲突则不是有关国家的权利上的冲突,而是利益上的冲突,它产生于国家之间的利益的不一致。对于管辖冲突,可以采取协议划分管辖权、管辖让步、确立属地管辖优先原则等方式加以解决;对于非管辖冲突,则可以采取取消不必要的政府控制、确立统一的国际标准、通过磋商来协调彼此的利益、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等方式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陶阳  彭文华 《理论界》2004,(5):101-102
补充性管辖原则是指当一国国内的司法系统不能正常、合理地运作,从而使得该国难以有效地对国际犯罪行使管辖权时,由国际刑事法院或国际法庭行使管辖权的管辖制度。区际刑事管辖冲突是指由于一国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导致不同地区在对同一犯罪行为行使管辖权时发生冲突。我国当前的刑事管辖冲突主要表现为大陆、香港和澳门三地区之间的刑事管辖冲突。补充性管辖原则的本土化是解决我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3.
徐伟功  贾赫 《社会科学家》2022,(10):130-138
由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存在冲突、当事人在利益驱动下挑选法院以及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国际司法合作的局限性,近年来该领域国际平行诉讼案件中禁诉令频发。域外国家法院发布禁诉令禁止当事人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或禁止申请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不仅损害我国诉讼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而且间接地干扰我国司法主权。为应对域外国家宽泛管辖权产生的消极影响、顺应市场主体的客观需求、完善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规则以及积极推动我国国内法域外适用,有必要构建符合我国立法精神与运行机制的禁诉令制度。该制度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了理论渊源、法理依据、立法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建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禁诉令规则条款,明确适用禁诉令时应保持谨慎谦抑原则,同时对适用的案件类型及违反禁诉令的惩罚措施等作出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4.
王春婕 《东岳论丛》2012,33(12):177-181
区域与多边协定的并行实践引发了区域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管辖权的冲突,而区域“管辖权选择条款”效力的单向性似乎无法从根本上化解这一矛盾.为此,应当寻求一种区域与多边之间的双向协调机制,通过借鉴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处理原则自限管辖权、借助解释工具软化WTO管辖规则的硬直性、运用司法包容策略消解矛盾裁决等可能路径解决或缓和两机制间管辖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论电子空间中的国家管辖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在电子空间中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由于电子空间没有确定、清晰的国界,在网络联结与速度允许的情况下,电子空间活动可以瞬间遍及全球,具有天然的跨国性,因此各国如何对电子空间行使管辖权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探讨了电子空间国家管辖权的国际法基础,分析了国家司法管辖权的确立因素,主张国家在行使管辖权时应考虑到此种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与损害结果的相关性;认为在电子空间管辖权方面、各国间应进行国际协调.并提出了协调的具体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6.
非方便法院原则起源于普通法系。该原则允许法院在存在一个实质上更加方便和合适的替代法院时,拒绝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一种理论。它的适用有利于解决由于僵硬的管辖权规则造成的问题,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国际合作与礼让。文章对于非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对我国在立法中有限度地借鉴该原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许偲 《东南学术》2021,(3):236-245
互联网的无域性给国际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者带来挑战,目前各国尚未订立一套统一的国际法规则来确定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管辖权,但是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是对此作出了探索和尝试,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地域管辖规则作了一些创新和突破.国际上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管辖权分配问题主要有访问规则和目标规则两类.综合考量互联网企业、网络信息传播、法官 自由裁量权等因素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相比于访问规则,目标规则是更为妥当的路径.  相似文献   

8.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和"一国四法域"格局的形成,产生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各法域之间区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内地现行相关立法存在诸多不足,表现在对区际民商事案件的定性模糊,不当扩大平行诉讼的范围等方面,司法实践中也表现出了较强的扩张管辖权的倾向.在解决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过程中,应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灵活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此外还应扩大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9.
涉外民事管辖权是一国法院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权利和资格。各国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国际协调原则、便利诉讼原则和合意管辖原则。我国有关的涉外民事管辖制度中也体现了这些原则 ,但是在立法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协议管辖依当事人自治为基础,将管辖权的确定权交由当事人来完成,从理论上讲应该是确立管辖权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方式。在互联网案件中,面对互联网的无边界性所带来的传统属地和属人管辖规则难以确定的情况,协议管辖尽显其在互联网案件中管辖权确定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优势。但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使得对协议管辖有效性的判断,成为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适用时需要考量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有独立的管辖权规则;英格兰存在两套独立的、差别颇大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除成文法外,英格兰还存在大量有关确定民商事管辖权的判例;英格兰普通法民商事管辖权具有过分性,英格兰法院的普通法管辖权取决于传票的送达,而传票的送达可基于被告在管辖区内的出现。在“惯常居所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中止诉讼和禁诉命令、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例法制度方面,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可为我国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管辖是进行刑事诉讼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刑事诉讼更具有复杂性.刑事管辖不仅涉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还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问题.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主要存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职能管辖冲突,以及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职能管辖冲突.解决刑事诉讼职能管辖冲突可以通过立法的途径,以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机动管辖权或者被害人行使刑事自诉权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3.
国际合同管辖权是一个需要加强研究的问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管辖权确定的首要原则,特殊地域管辖规则是确定合同管辖权的一般规则,基于某些合同的特殊性,也可以确立诸如“有利于保护权益”原则等特殊管辖规则。“适当—和谐论”要求在解决合同管辖权问题上,以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合同关系经济及社会功能的发挥、促进国家间经济交往与司法合作为基本取向。  相似文献   

14.
电子证据的获取成为有效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关键所在,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的差异,容易造成跨境电子证据收集规则的不一,从而导致刑事司法协助难度加大.利用网络在线提取、网络远程勘验等单边跨境电子数据取证的方式可能会涉及侵犯他国的网络数据主权与国家主权,以及采取强制数据披露制度会使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能性增大等问题均给跨境电子数据取证带来了挑战.因此,需要在坚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为主的取证方式下、在各国的不同立法中寻求达成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平衡;设立不同的适用条件对单边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进行规制,以维护各国的网络数据主权和国家主权;在加强全球数据自由流动的情形下,完善数据披露制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潘璐 《理论界》2006,(8):74-75
目前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主张竞争法具备域外效力。美国和欧盟为此提出了诸多适用原则。然而这些植根于“效果理论”之下的原则却难以获得国际法理论的支持。与之相应的是各国在实践中往往很难将本国的竞争法直接适用到纯粹的外国竞争行为,而是寻找各种替代机制来维护本国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6.
关于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如何适用刑事管辖仍然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网络犯罪可分为网络侵害犯和网络工具犯,网络犯罪的无区域性和虚拟性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传统刑事管辖的基础。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应当由国家来行使,以犯罪行为在现实空间中的归属而不是以网络空间作为划分刑事管辖权的依据。确定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应以传统刑事管辖理论为基础,以“侵害关联性”原则来限制犯罪地。在解决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方面,应确立实际控制和先理为优原则,各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多边国际公约以及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亟需在部门法中落实。构建银行法域外适用体系,是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以及我国金融机构全面融入世界的必然要求。银行法的域外适用既能维护我国的整体金融利益,又能为国际金融秩序和国际金融法治的发展提供契机。我国在构建银行法域外适用制度时,应考虑多样化的管辖连接点来确立域外效力,明确规定在域外实施的对我国整体金融利益产生实质性危害后果的行为,我国监管机构和人民法院享有监督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同时规定域外监管机关和司法机构应对该类执法和司法行为予以协助。为了减少管辖权冲突,我国可遵循礼让原则、合理原则、国家行为原则,设计出豁免适用我国银行法的条件。《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具有一定的域外效力,但尚需进一步完善。赋予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域外效力并进行域外适用,是在部门法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8.
美国网络案件的司法管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计算机网络所构筑的跨地域界限的虚拟空间,动摇了传统地域管辖权的基础,使得法院对网络案件的管辖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网络联系是否构成法院管辖权的基础?美国“长臂管辖权”在网络案件管辖中的扩张,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一问题,并为网络案件的管辖权确定了初步的规则和标准,但是却对别国的司法管辖构成侵害。因此,在网络案件中如何适用司法管辖仍然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9.
论网络侵权案件中司法管辖权的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空间的全球化和虚拟化使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界限变得模糊,也使得传统民事司法管辖的基础受到动摇和冲击。通过对网络侵权管辖现状的评析以及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新学说的考察,发现在现有条件之下,僵化地适用传统规则和一般性地起用新的管辖根据都是不可取的,变通适用侵权行为地原则以及根据网络空间的特点确定一个指导性的原则,即最密切联系原则,并以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网址等常见的联系因素对该原则进行限制,再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权的归属,是解决网络侵权案件管辖问题的有效途径。   相似文献   

20.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跨境流动中的个人权益和国家利益损害问题引起各国立法的关注。各国不同的跨境流动法律规制模式蕴含其对数据保护的不同价值取向:以欧盟为代表的模式重视个人数据权益保护,推动欧盟范围内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数据向境外输出;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积极推动数据自由跨境流动,重视数据的经济价值,限制重要数据出境;以俄罗斯为代表的模式则重视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建立数据本地化规则,限制数据的自由跨境流动。身处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热潮之中,我国政府应坚持以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和国家安全为基础,允许数据在合理范围内自由跨境流动,实现数据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平衡,提高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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