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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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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九)》的草案及草案二审稿均对扰乱法庭秩序罪作出了修改,增加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降低了入罪门槛。这是在当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方面存在问题、审辩冲突激烈背景下,适时作出的调整。通过对扰乱法庭秩序罪罪名渊源、修改过程的梳理,认为,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仍应达到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程度,方可入罪;应当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纳入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方式中,但同时,也必须在立法中明确"公然侮辱""恶意诽谤"和"以暴力相威胁"的标准;"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这一兜底性条款应当删除。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九)》对法庭秩序罪作了重大修改,增加并细化了具体罪状。此罪具有地点时间的特定性、侵害法益的复杂性,但扰乱法庭正常审判活动秩序是核心要素。正确理解和适用此项罪名应当恪守严格解释的立场,明确该罪行为主体要件应为一般主体;细化行为具体时空条件,行为发生时间应当包含庭审准备阶段的行为;严格解释行为客体要件,"侮辱""诽谤"与刑法分则中的侮辱、诽谤罪应当具有相同含义,但是以网络方式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不应当包括在内。"威胁"并不是指一般性的恐吓,而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物、毁坏名誉等相威胁,达到侵害法益紧迫危险的程度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高空抛物入罪有其必要性.与最初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规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将对其构成特征认定产生重大影响.高空有其特定含义且不同于高处,但高空应当包含高处.高空抛物不同于高空坠物."物"的范畴不应做特别限制.高空抛物罪的"情节严重"有待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物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  相似文献   

4.
虚假诉讼在当前的蔓延发展已经对正常的司法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虽对某些虚假诉讼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但仍未有效遏制虚假诉讼的发展。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对虚假诉讼入罪的呼声愈发高涨。目前《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虚假诉讼纳入立法中。本文在刑法谦抑性视角下,通过厘清和分析虚假诉讼的概念、入罪的学说,兼析《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对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以期为立法修改、具体司法解释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就有关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罪名、定义、客体、行为、主体、适用中的若干较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历经多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始终坚持为高空抛物行为设置独立罪名入刑,然而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到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性质转变并不能改变高空抛物本身不具有独立入罪的法理依据与现实必要性这一事实.将高空抛物独立入罪造成了刑法罪名体系的分散与不协调,也暴露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情绪化立法与现象立法趋向,容易造成国家刑罚权的扩张.对于高空抛物的刑法规制,应根据高空抛物的行为类型,分别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三)第8条(刑法第291条之一),增订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本罪 的犯罪客体既不同于刑法第114和115条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公共安全,也不同于刑法第290条 和第291条的社会秩序,而是社会心理秩序。投放行为既可以针对特定的人实施,也可以针 对不特定的人实施;虚假危险物质不能从正面理解,只能从反面理解,只要不属于投放危险 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即可属于本罪的虚假危险物质,其特征是可信性,具有扰乱社会秩序 的可能性,但没有引起公共安全危险的可能。  相似文献   

8.
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污染环境罪规定的理解与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做了重要修改, 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 使得污染环境罪刑法治理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通过修改犯罪客观要件, 降低了该罪的入罪门槛, 扩大了刑事追究范围, 这都有助于更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但同时也带来了污染环境罪危险犯的设立及该罪主观罪过的合理区分等问题, 需要在立法中进一步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法制办于2014年5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明确规定为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的对象,这无疑给刑法提出了新问题。为了维护无线电通讯秩序,中国1997年《刑法》增设了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但此罪在犯罪成立的条件上要求过高、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上存在困难,几乎沦为“废条”。《刑法》要发挥保护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作用,就必须根据现实的需要对第288条做出适当的修改,使其走出“废条”困境。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称《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名自颁布实施两年多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该罪的理解见仁见智,导致适用的不统一。该罪的犯罪构成、此罪与彼罪的联系与区别、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等问题都亟待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明确,以利于刑法规范作用的有效发挥,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飙车行为入罪,对严厉醉驾行为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是,对于刑法的提前介入以及该罪的内涵与外延该如何理解;社会舆论对于醉驾行为的性质还存在行为犯或者危险犯的争论:这些问题对于该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极其重要,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是该罪向环境犯罪的回归。正确解释"严重污染环境"是司法中正确适用污染环境罪的首要前提。以立法本意为宗旨、以环境保护法预防原则为前提,"严重污染环境"应当包含"严重地污染"与"严重的污染"两层内涵,表征了污染行为情节严重和污染行为后果严重。以情节犯解释污染环境罪是当前司法解释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3.
刑事制裁是维护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强力法律手段,"假冒专利罪"则是我国《刑法》旨在保护专利权、维护专利管理秩序的唯一罪名。第三次修改《专利法》使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发生变化,由此扩大了成立"假冒专利罪"的外延范围。与西方专利大国相比较,我国《刑法》仅仅制裁假冒专利者而不惩罚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者的现状不能适应国内专利侵权案件频发之情势,应当对非法实施他人专利且情节严重者入罪处刑,以有效维护专利秩序,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并试图采用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模式来保障道路公共安全。"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入刑立足于风险社会下道路公共安全易于受到严重危害的考量。其具备作为抽象危险犯予以入罪的现实基础。然而,并非所有的"危险"都可以称之为"抽象危险",而只有超过了现行非刑事法律规制范围并且依据社会一般观念判断能够导致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才可被称为抽象危险。《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纳入到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并按照抽象危险犯进行处罚,是因为其具备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两种危险驾驶行为相当的抽象危险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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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增强了刑法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威慑力。但是,本次修改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并未给出"严重污染环境"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有害物质"的范围,其量刑设计也沿用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并未结合实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两高"应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本次修改存在的诸多疏漏予以补救,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法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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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中“复制发行”的解释长期与《著作权法》和《刑法》其他条文存在冲突与争议。选取128份“复制发行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判决书,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发行”行为存在必然选择性、现有司法解释事实上导致了罪名的混同、侵犯著作权罪中罪刑失衡问题严重。在刑民交叉视阈下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检视,应肯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与《著作权法》在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上的协调,并应加强《刑法》中“复制发行”内涵与《著作权法》衔接,细化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以规范侵犯著作权罪的适用,形成更完善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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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型犯罪的"组织行为"外延宽泛,能否将其所有具体样态纳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实行行为,值得商榷。根据实行行为理论中的实质客观说,通过解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作为其实行行为的"组织行为"应为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在此基础上,组织他人迂回偷渡和合法出境后非法滞留的,宜非犯罪化;其犯罪既遂标准宜采取偷越成功说;同时,对《刑法》第318条第1款第3、4、5项等实践中常见的几种行为的罪数形态如何认定,也是司法实务中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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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高空抛物罪为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与先前的司法解释将此类行为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同,且该条文对犯罪成立条件的叙明较为模糊,导致实践中存在对高空抛物行为适用罪名混乱的状况。明确公共秩序法益与公共安全法益间保护维度不同、前者为后者之屏障的关系,厘清构成要件中“高空”“抛物”等要素内涵,才能解决高空抛物行为定罪不当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 ,对扰乱法庭秩序序罪的管辖作了新解释 ,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只有通过更明确的司法解释 ,才能消除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修订而产生的争议,通过结合司法实践,指出应当以信息主体相关性、可识别性把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同时应以多个维度考量本罪的"情节严重"标准,以期为理论研究及司法认定该罪名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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