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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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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耕地“非粮化”面积达90%以上的Z市J区Y镇为案例,研究了政策碎片化对耕地“非粮化”的影响及其治理对策。研究发现,“单兵突进”的征地拆迁政策、“效力渐弱”的种粮补贴政策和“前后矛盾”的地方产业政策都是影响耕地“非粮化”的重要因素。建议从整体性视域出发,采取构建整体性政府行政机制以恢复农田系统、补贴政策由“种粮”向“收粮”转变、强化系统治理以统筹产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等治理对策,以有效解决耕地“非粮化”问题。  相似文献   

2.
非罪化现象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但学界对此基本持反对立场。行政非罪化具有其合理性,出罪权的“诉讼过程”配置规律,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行政犯罪案件的先行管辖事实,共同构筑了行政执法机关非罪化处置的正当性基础。针对行政非罪化案件的管辖冲突,应当根据冲突主体的不同,确立相应的解决规则。非罪化的前提是行为构成犯罪,对于行政非罪化处置程序中涉嫌犯罪的证明,应当根据主客观违法事实,将证明责任合理地配置给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同时,为了控制行政执法机关非罪化处置权能,还应设置科学的听证制度、集体决定机制以及请示报告制度,以强化其内部控制。而在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情形下,行政非罪化案件与“另案”应当保持事实认定的一致性和法律处罚的协调性。  相似文献   

3.
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微观农户的“非粮化”倾向为研究视角,基于河南等五省的调查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和CMP模型探讨了灌溉供给对耕地“非粮化”的影响效应、作用机制及异质性影响。研究表明:灌溉供给能够显著抑制农户的耕地“非粮化”倾向,且灌溉供给越充分,抑制作用越大,但存在一定门槛制约。在纯粮食种植户中,灌溉供给能够通过提高种粮产出,进而抑制农户“非粮化”倾向。异质性效果明显,过度集中化或缺少制度辅助的产权归属和管理,不利于小农水灌溉供给能力提升。产权所属需要适度集中化、适度制度化,管护主体需要多元化,两者共同作用提高小农水的灌溉供给能力,从而抑制“非粮化”倾向;灌溉供给对混种农户“非粮化”倾向抑制作用更大,对中部和西部农户“非粮化”倾向的作用依次降低,对东部农户影响不显著。因此,可以通过推动小农水产权改革和创新管护机制,发挥多中心治理优势,提高小农水的灌溉供给能力,从而抑制农户的“非粮化”倾向。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耕地“非粮化”现象日益普遍,主要表现为:经济作物用地增加、粮食生产用地减少;产业融合发展减少粮食播种面积;土地撂荒闲置或用于“非农”建设。耕地“非粮化”原因多样,生产者层面包括粮食作物收益较低、土地流转租金逐步提高、农民从事“非农”行业机会增多;消费者层面包括饮食结构变化、休闲需求增强;政府层面包括执行政策的认知偏差、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补贴政策有待优化。建议采取以下对策防止耕地“非粮化”:优化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耕地管理,优化粮食生产条件;完善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种植收益;树立科学理念,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5.
旅游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体系的一个分支,也是旅游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旅游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主体、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执法原则等共同构成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它的发展与完善对深化旅游行政管理、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梳理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中有关法律依据、执法主体、执法方式的内容,提出体系中存在的旅游立法不全面、法律解释不到位、执法理念异化、执法队伍不完善、执法工作冲突及落实困难、执法监督缺位等问题并给出建议,以期对健全我国旅游行政执法体系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中高科技手段运用,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但如果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备、技术存在缺陷以及行政相对方和行政执法人员条件不完备等,将会引发行政权力与相对方合法权利冲突,包括与相对方实体权利冲突和程序权利冲突。加强相对方权利保护措施应考虑采取完善技术、依法行政、完善立法等措施。在立法上应采取完善程序权利、不增加相对方费用、与行政利益分离、多渠道通知、及时反馈、强制措施法定、事前预防、及时救济等原则。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行政法治中的人权保护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权是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它是一种道德观念上的权利。要把它变成现实,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礼法政治传统的国家里更需法律制度的推动。作为“制约权力”、“保障权利”且有“动态宪法”之称的行政法在保护人权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权保障在我国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权利救济等方面不断得以体现和落实,但还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尚待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法治中的人权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行政执法争议的解决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运行效果,也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的评价结果。自2004年起至今,广东省十余个地级市先后制定公布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实施效果如何需要评估,以便为今 后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的立改废提供技术和先验的支持。以十地级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规则为样本进行比对和考察后,发现部分地级市的协调规定正面临失效的境地。剖析行政执行争议协调机制悄然退场背后的原因,碎片化政府和行政逐级发包是其治理原因,程序的复杂性以及 缺少相对人参与、监督是其运行原因,机构改革致使权力行使乏力是其机制原因。树立行政一体的整体观念,构建执法责任豁免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嵌入以回应执法争议生成困境;优化协调步骤,增加行政相对人参与监督机制及中止程序以破解协调办法的程序窘境;提出将 职责调整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提出协调意见以及以行政协调办法替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的现实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维护粮食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保障,而耕地“非粮化”制约着中国粮食安全。基于农地流转再利用的资本逐利视域,立足不同区域的实证案例,发现耕地“非粮化”现象广泛地存在于农地流转中,农地经营户在流转耕地上偏好种植果木等经济作物,而非粮食作物。究其原因,农地流转本质上是资本下乡对耕地利用的再造,而资本下乡秉承着逐利性原则。受限于市场经济内生机制、政府干预形式和力度缺陷、公共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及农地流转合同未规定耕地使用方式等因素影响,农地经营户种植粮食作物的比较效益偏低,难以满足资本逐利需要。当前,囿于农村劳动力空心化及老龄化、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30年政策等条件制约,不应盲目地将农村流转耕地收回重新分配给农民耕种,而应遵循农地流转再利用的资本逐利逻辑。在农地流转基础上,选择区域实施商业化种粮政策,同时通过优化政府干预形式和力度,确保公共政策精准执行及利用协商治理调整合同内容方式来提升农地经营户种粮积极性,从而推动耕地“非粮化”朝着“种粮化”转向。  相似文献   

10.
竞争性环境行政执法是指通过国家法律和法规授权,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就执行环境保护法律依法与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之间展开比赛,同时后备环境保护公益组织与法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对执法资格予以角逐的执法形式。竞争性环境行政执法不同于环境行政联合执法、环境行政参与等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方式,它的合理性基础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其提供规范依据、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治理理论为其提供理论依据。行政法建构竞争性环境行政执法需要遵循平等、公开、高效和权责一致原则,重点是为法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对法定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实施遴选、考核等任务的主体(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合理配置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  相似文献   

11.
协商执法既是现代行政民主化的要求,也是行政主体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状况的需要,在行政执法中引入协商机制具有民主正当性,并且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彰显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营造和谐的执法秩序。为使执法协商机制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必须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12.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农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一些地方存在的农业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弱化了农业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制约了行政执法作用的发挥.强化农业执法主体,必须要规范行政委托执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机构建设.只有这样,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才能有法可依,才能变“用人治解决问题”为“用法治解决问题”,改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执法体制,体现执法的公正性,法律的权威性,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农业经济发展秩序.  相似文献   

13.
刘丹在2013年9月16日《学习时报》撰文认为,当前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特别是在政府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注意。一是强势执法。当前,在一些干部的头脑中,还存在把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看成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和人民的父母官,把老百姓看成是被管理者、服从者,把法律看成是治理老百姓工具的陈旧观念,官本位、权大于法、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二是趋利执法。行政执法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但在现实生活中,利益驱动执法,“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正在成为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散执法。由地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当前政府职能不清,运转不顺,行政执法越位、错位、缺位情况依然存在。四是选择执法。五是钓鱼执法。在实践中,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机关的治理范式逐步由"管理"向"执法"转变,行政执法主体大都能做到执法合法、公正、廉洁,执法规范化成效显著.但不可否认,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规范化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立法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格、行政执法利益化以及执法中的短期行为是其主要表现.推进立法工作、强化程序理念、转变执法方式是当前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基本举措.  相似文献   

15.
转型时期国家权力全面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政府服务职能的扩张,使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间的摩擦冲突不可避免,行政补偿作为平衡公益与私益冲突的重要机制应运而生。对于行政补偿纷争,应当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制度,以抑息纷争。行政补偿诉讼制度的构建,对于宪法的实施、行政补偿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行政机关合作机制的关键在于从理论和实践上化解行政机关政治属性和行政属性的内在冲突,探讨行政机关公共性的历史现实特点,转变两岸治理思维,通过新区域治理下行政协议的方式,将两岸关系行政机关合作机制建立在平等协商、循序渐进、阶段性合作的基础上,实现两岸行政机关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最终实现包括行政机关合作在内的政治合作。  相似文献   

17.
转型时期国家权力全面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政府服务职能的扩张,使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间的摩擦冲突不可避免,行政补偿作为平衡公益与私益冲突的重要机制应运而生。对于行政补偿纷争,应当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制度,以抑息纷争。行政补偿诉讼制度的构建,对于宪法的实施、行政补偿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土地权利问题是目前我国农村的主要问题,即土地权利直接或间接衍生而来的权利需求和权益保障冲突等问题:公法和私法制度冲突,农民要求发展与土地制度安排的冲突,土地增值实际收益人与权利人冲突……这些冲突长期客观存在且是引起社会不安和隐患的重要因素,冲突实质是农民、农村土地权、农村经济三大主体要求发展,而现有制度安排不能满足或者适应这些发展的需求,基于有限土地资源之上的发展权的发展成了各方问题解决的关键。通过数据分析和法理研究,针对性地提出构建理性法律环境制度的对策,即明确农村土地权利的主体和客体,实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强化使用权,淡化所有权;明确土地增值收益群体和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全国土地资源价值标准,针对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不同价值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相对公平地权机制;确定农村土地发展权产权机制、程序及管理模式。土地发展权制度理性构建是土地权利相关问题解决的一条新的途径,不但能实现国家对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控制,而且有利于对土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的权益保护,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海上行政执法存在如下主体困境:海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缺失,海上行政执法力量分散,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行政职能重叠或界分不明。"统一模式论"和"现状维持论"均非当前解决海上行政执法主体困境的适宜对策。出路在于在"分散模式"下,赋予海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划分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的执法边界,在中央一级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地方一级通过行政机构归并实现地方海上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  相似文献   

20.
世界落后地区开发实践表明,法律制度提供了经济发展和生态重建的保证。多年来,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和重建,使生态环境趋于稳定。但生态环境脆弱的状态依然没有改变,呈现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通过考察表明,现行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明显不足,进行法律制度创新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而相关法律制度创新的主要方面是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改变“法律靠市场、环境靠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原则,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转化政府的行政强制性治理模式;完善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加强执法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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