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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案情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1997年因旷工被企业除名。厂方在送达除名决定时,因王某外出打工不在家,也无法联系,便交给了与王某同住的王某父亲手上。今年,王某为解决子女异地上学问题,回来办理失业证,因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找到企业要求补开证明。企业考虑王某已被除名的事实,故出具了说明王某在1997年已被厂方作除名处理的证明书。王某持该证明书到当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王某的申领理由是:本人系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企业和个人连续缴费在一年以上;失…  相似文献   

2.
艾媛 《中国劳动》2005,(12):42-43
案情简介王某于2001年10月受聘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协议。公司约定每月给付王某工资2200元,并且从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一直按这个标准支付。2002年4月,公司总经理在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上宣布,由于公司当年没有业务,经营出现亏损,公司决定降低工资标准(未出台具体方案),先暂停支付员工工资,凡继续留用的员工一律采用生活费的方式借支,以后将视效益情况再定工资标准,公司从2002年4月份起每月借给员工数额不等的生活费。2003年7月,王某因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被公司除名。王某随即要求公…  相似文献   

3.
平时就爱开玩笑的李某在上班时间“突发奇想”.将一枚吹型沙用气管(即气泵)插进工友王某的肛门。顿时,王某的肚子一下就肿胀起来,脸色也变得苍白,接下来整个人失去知觉。这一插,导致王某肠穿孔并伴有腹膜炎,经抢救,王某脱离危险。因是上班时间发生的“意外”,王某认为自己的受伤属于工伤.当劳动保障部门作出不认定工伤决定后.王某将劳动保障部门告上了法院。  相似文献   

4.
劳动争议的范围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 女职工王某为一单位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期自1997年4月至2001年4月,工作岗位是出纳员.去年6月,王某因生育需休产假,工作进行交接.在财务账目交接时,接任人发现王某的账目中现金少1万元,通过查找银行存根发现,1999年9月1日王某开具支票到银行提款时,支票存根联填写为3万元,而王某私自到银行提款联填写为4万元.因王某临近生产,单位领导出于爱护职工的考虑,对此次事件未作处理.  相似文献   

6.
杨全虎 《劳动者》2005,(8):40-41
王某1984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某市一国有企业工作。当年,所在企业与外商合资,因王某所学专业为该企业所急需,于是,王某顺利进入了合资企业的管理层。十几年后,王某从普通技术员成长为该公司的部门经理,成为众人羡慕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08年4月,单位以王某违纪为由口头告知王某停止工作,让王某回家等待通知,王某遂离开工作岗位。其后,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王某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王某一直未回单位办理,也一直未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致使其不能合法就业造成的工资损失3万余元。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去年12月,刘某以挂靠某建筑公司单位的名义承揽了某市玫瑰园小区的建筑施工工程。刘某雇用王某为塔吊司机。一天,在施工中王某因小事与吊车下面另外一个施工人员发生口角,在准备下来殴打另一个施工人员的过程中,不慎掉下吊车致伤残。王某的直系亲属向区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王某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要求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局认为,王某虽然是刘某雇用,但刘某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被挂靠单位某建筑公司属于事实上的用人单位,王某和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遂…  相似文献   

9.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2012,(8):57-58
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后受伤需在何地认定工伤?问:王某于2010年4月20日至北京注册的某公司工作,公司为王某在注册地北京依法参加公司所在地工伤保险。2011年4月10日,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公司在吉林的第三项目部。5月20日,王某在工作中受伤,王某向公司主张在参加工伤保险地认定工伤。请问,王某在公司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应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工伤?  相似文献   

10.
有问有答     
问:王某于2006年2月至某建筑责任有限公司从事瓦工工作,签有2006年2月至2010年2月期限为4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2008年2月,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由王某负责室内装修工程,并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2009年2月,某建筑有限公司因经济效益下滑,决定不再使用王某,王某同意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王某与某拆迁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9月16日至同年12月31日,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某拆迁公司一直未与王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王某因工受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王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2011年6月,王某在工作时不慎被一根没有固定牢固的钢丝绳突然甩出击伤其右眼,经治疗无望后王某右眼球被摘除并安装义眼。王某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用1万元。建筑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因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2012年2月,王某申请工伤认定,2012年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 今年3月5日,原首钢矿山公司医院职工崔某手持首钢矿业公司医院出具的除名证明向河北省迁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一份仲裁申诉书.诉称自首钢矿业公司1995年1月将其除名以后,除名决定一直未交给本人,几年来曾多次向首钢总公司、首钢北钢公司写信申诉,致书中华全国总工会,终未得到解决,特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撤消除名决定,恢复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14.
王生系公司员工.曾从事单位后勤工作(即二线工作).2004年4月王生与公司签订《食堂承包协议》.协议期满后.公司不让王生在食堂上班.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王某向劳动争议促裁委提起申斥.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奖系的经济补偿金8000元,并支付因没有上班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简介王某在一家工厂工作,每周做五休二。2012年7月至9月,工厂先后因高温、台风等因素放班7天,后又因工厂无活放班3天。放班后,工厂没有扣工资,但要求职工以后还班。2012年10月19日,王某在未还完班的情况下提出辞职获批,但工厂以10月的工资抵扣欠班工资为由而拒不发放。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012年10月的工资。工厂称,工厂内部一直有放班需还班的惯例,王某也同意通过还班来补欠班。由于王某在10月  相似文献   

16.
员工×××擅自旷工××天,将按除名处理。我们常能在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看见这样的告示。不过,日前发生的两起单位擅自将员工除名而成被告的案件中,用人单位除名的做法却被认定缺乏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7.
孙付 《中国劳动》2007,(2):53-54
案情简介■李某于1988年9月调入某汽车修理厂工作,任职办公室负责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995年3月初,李某不辞而别,离开单位。汽修厂连续几次打电话通知李某上班,但其拒绝接听。无奈之下,单位领导经研究于5月26日做出决定:因李某连续旷工超过15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对李某予以除名,并于5月27日将除名决定刊登在当地报纸上,通知李某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相似文献   

18.
正事件回放某服务公司铁路维修工王某,2010年8月15日(星期日)下午2点左右,接到工长电话让其到单位帮忙给工友张某装枕木(张某家盖房借枕木私用),王某在装枕木过程中从车上摔下受伤。王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为因工负伤。争议焦点职工之间帮忙干个人私活造成的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因工负伤?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王某系某矿山企业的生产工人,2002年1月15日王某在矿井地面修补矿斗时,某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民爆站)放炮员郭某到王某所在的矿山从事爆破工作,郭某请王某去协助爆破。王某随其前往,在放炮过程中双眼被炸伤。王某治愈后,多次要求民爆站和自己所在的矿山解决其伤残待遇问题,民爆站和王某所在的矿山相互推诿。王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诉书》,要求民爆站支付其因工受伤的相关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接到王某的申诉书后,对于能否受理,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仲裁裁决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受理。民爆站是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20.
董军 《中国劳动》2013,(1):54-55
<正>案情简介王某是山东一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2011年1月5日,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其后,依据单位申请,当地人社部门于2011年4月20日作出了王某为工伤的认定决定。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2012年7月19日,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单位声称王某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企业不承担责任。王某亲属遂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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