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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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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成因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转型时期,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权是实现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两性协调发展的保障。然而,近年来以女大学生就业歧视为代表的女性的就业歧视,已经演变成为我们必须面对普遍现象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尽管我国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有关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但仍难以有效解决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面临的歧视问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普遍下降。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重点对策为重构反就业歧视立法,具体说来,应当完善、细化现有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规定,明确规定就业歧视的判断标准和就业歧视行为,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程序或建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建立、健全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将生育成本社会化等。  相似文献   

2.
就业性别歧视,成为女性实现劳动权利、政治权利以及其他平等权利的障碍.分析我国就业性别歧视的现象和成因,借鉴了发达国家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透视出我国在相关法律制度上的缺陷,提出立法应当界定就业性别歧视的概念、认定标准,制定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救济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3.
由于我国没有统一有效的反就业歧视立法,以及当前反就业歧视相应的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的缺陷,导致现实中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要注意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反就业歧视立法先进经验,以加快我国滞后的反就业歧视立法,立法思路要明确界定就业歧视、提升反就业歧视的效果,并施以严格的法律责任、设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  相似文献   

4.
中国反就业歧视法存在操作性不足等诸多问题,应尽快明确就业歧视的界定标准,确立以真实职业资格为主的例外规定,通过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规定雇主实施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完善积极行动方案,通过设立反就业歧视委员会加强执法。  相似文献   

5.
就业是民生之本,如何在劳动就业实践中判定某一行为构成就业歧视,进而追究歧视者的法律责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亟待解决的司法实践问题。我国目前的就业歧视大体可以分为直接歧视、间接歧视、就业前歧视、就业后歧视、政府歧视、用人单位歧视等类型。现行法律对就业歧视的构成尚无明确规定,但可以以具有区别对待的客观事实、区别对待的理由是法律所禁止的、区别对待损害了平等就业权、区别对待没有合理理由为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针对女性就业存在歧视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问题,从而尽快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坏境,实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现实,运用法律解决我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  相似文献   

7.
为解决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我国当下应该尽快制定《反就业性别歧视法》。该法以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作为根本宗旨,并设立"反就业性别歧视委员会"。此外,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最终形成以《宪法》为最高依据,以《反就业性别歧视法》为核心,以《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为辅助的合理的法律体系,保障男女的就业平等和男女的全面平等,从而实现社会的均衡发展与和谐之美。  相似文献   

8.
以往对残疾人就业或妇女就业的讨论,缺乏对女性残障个体的关照。我国残障女性规模庞大,残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劳动条件权等就业权益面临严重困境。文章从交叉性理论出发,剖析我国残障女性的就业权益困境,分析我国残障女性在宏观(传统观念和法律制度推波助澜)、中观(媒体的形象控制和代际压力)和微观(残障歧视和性别歧视)层面的多元交叉压力和歧视。对此,残障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应当推动残障女性反就业歧视的理念变革,促进残障主流化和社会性别主流化;建立性别与残障双重评估立法机制,完善法律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建设;优化多元主体协同网络以谋求社会合力,切实保障残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相似文献   

9.
指出了我国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年龄歧视和其他方面的歧视.剖析了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中,就业歧视行为实质就是在市场竞争中达不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情况下,有限理性经济人通过一种惯常的价值判断和认识体系,从而实现对劳动力生产要素配置的一种次优选择.提出了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反就业歧视的经验,通过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等措施构建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就业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对《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性别影响评估,发现其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消除户籍歧视有助于流动妇女就业。但忽视了男性和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保险需求,生育津贴标准忽视了女性群体中的个体差异,基金构成中的国家义务缺位。建议立法机关创设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评估机制,以防出现此类性别意识缺失导致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相悖的制度性就业性别歧视。  相似文献   

11.
何雨  陈雯 《南都学坛》2009,29(2):113-117
作为女性中的知识精英,在完成学校教育后能否顺利地进入职业生涯是女性研究生们实现从"学生族"向职业化"劳动族"转换、由知识精英向社会职业精英转型的关键。运用SPSS分析N大学2004—2007年女性毕业研究生实际就业状况,发现女性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表现出双向歧视抑或偏好特征。稳定性与社会声望较高的职业、沿海发达城市成为女性研究生们就业时的主要选择单位与区域。在遭遇"性别歧视"的同时,女性研究生们在就业实践中表现出对公司企业的"单位歧视"与中西部城市的"地域歧视"。  相似文献   

12.
就业歧视是我国当前的热点问题,而就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尤其引人注目.服务业是女性就业较为集中的行业,为了解在服务行业中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状况,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对调查样本中两性职工工资收入进行的计量分析发现,在我国服务行业中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本投资歧视以及晋升机会上的不平等,而不是工资收入歧视.  相似文献   

13.
以法律、行政规定确立的制度性就业歧视,如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学历歧视、公务员录用中的歧视等,在中国目前依然比较普遍。此等情状,违反了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侵害了就业者的公平竞争权,构造了更多的弱势群体,阻碍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也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从未来发展及法制改革的角度而言,反对就业歧视,尤其是去除就业歧视的制度栅栏,不仅是贯彻宪法上的平等原则的要求,而且也是中国履行《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之义务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律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在职女工实行就业保障,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三期”解雇女工,但对正在寻找工作的求职女性的同类保护还基本上是一个空白。我国女性就业保障法规要不要明确限制用人单位对求职女性进行婚孕调查,要不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而拒收求职女性?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第一,用人单位排斥求职孕妇应该被界定为性别歧视;第二,用人单位应该为孕妇分担生育责任,这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政府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甚至应该比企业责任更大;第三,保障生育妇女的立法精神要前后统一,只有具体规定“不能以怀孕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才能使我国女性就业保障的立法精神在就业入口处与就业过程中前后统一,达到男女公平就业的目标。否则,我国现有法律所宣称的对怀孕、生育和哺乳女性的就业保护就显得不够真诚,这对女性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15.
女性就业歧视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女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现象, 自二战至今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女性就业歧视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 使人类的发展潜能、选择和从事职业、实现个人抱负的自由受到限制, 由此造成了人的才能和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 反女性就业歧视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根据贝克尔的歧视理论, 对女性就业歧视现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 并结合目前我国女性就业歧视的特点, 提出了反女性就业歧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出现的新问题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就业性别差异与歧视、职业性别差异与歧视、收入性别差异与待遇歧视、女性特殊劳动保护与歧视。妇女劳动权益受损的解决对策为:健全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运用行政力量,约束企业行为;营造性别平等氛围,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妇女自身素质。  相似文献   

17.
平等就业权是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国际人权法上普遍接受的原则。由于种种因素,当前我国就业歧视问题依然非常严重。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完善法律制度、明确政府责任入手,借鉴国际反歧视的经验,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前企业在录用职工时,规避保护性别平等权的义务,仍有许多对女性的歧视行为.主要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以及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就业性别歧视.通过比较国外的立法得出结论我国应该通过完善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规定达到规制企业性别歧视行为、保护就业中性别平等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女大学生作为社会的高素质劳动力应当在劳动力市场中得到优化的配置,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女大学生的劳动力价值。英国《性别歧视法》中有关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制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在借鉴英国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制度的同时,应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模式及立法状况对立法理念、立法体系及国家公权力等作一个全面的审视,以社会性别主流化为视角,对我国的法律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更好地保障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实现我国法律反就业性别歧视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目前国内普遍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就业歧视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是根治就业歧视、维护公民平等就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当务之急。现从就业歧视的界定入手,在分析我国现有立法不完善的情况,并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为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提出一些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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