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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2):8-10
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不仅仅反映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地位,而且关系着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协调劳动关系及其矛盾,实现劳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但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变得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矛盾日渐增多,这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劳动关系和谐与否,既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的立法背景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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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9,(6)
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性行政力量,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理念决定了其既要履行为劳动权益实现提供国家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又要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价值目标。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应以"二元"本质属性特征为基本出发点。基于对劳动监察职能国际发展趋势与新时代对劳动保护升级现实要求的综合考量,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范围广泛性的制度安排具有现实合理性。当前引发劳动争议的主因源自雇主劳动违法的客观现实,以及劳动执法权与行政调解手段的职能优势互补特点,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参与主体兼承的调解职能制度扩容也成为必要,但应按类型划分实行分类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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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澳大利亚传统的劳动关系处理模式,强制仲裁制度贯穿了澳大利亚20世纪大部分时间,该制度建立了政府对劳动关系的主导,对澳大利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在劳动关系领域实施了深刻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强调市场基础上劳资双方的自主谈判和协商,强制仲裁制度出现重大转变,劳资冲突与对抗增加。工党政府扭转了劳动关系过分自由化的倾向,增加了对劳工权益的保护,重新实现了劳资双方的平衡。澳大利亚劳动仲裁制度的历史演变,对劳动关系的协调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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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2)
正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不仅仅反映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地位,而且关系着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协调劳动关系及其矛盾,实现劳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但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变得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矛盾日渐增多,这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劳动关系和谐与否,既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的立法背景下,用人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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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企业和谐的必备条件,是有效遏制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急剧上升的重要措施.是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注重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就有凝聚力,就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忽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就紧张,甚至发生激烈的劳资对抗,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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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的转型升级,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企业、政府、劳动者等多方面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政策、法律、体制、观念、素质上下功夫,逐步清除制约劳动关系和谐的障碍,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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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诸多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企业现行的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用工模式、用工成本、绩效制度、劳动关系等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实施多年的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现行劳动关系模式也将面临重大调整。本文就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避免劳资冲突,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尤其是作好改制企业劳资管理工作提出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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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矛盾直接体现着社会矛盾,因此有效化解劳资矛盾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和国家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也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任务。本文将从构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创新劳动关系中管理与服务的方式,加强劳动争议中处理联系等方面,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创新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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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6,(20)
集体劳动关系是因劳动者自愿联合成独立主体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在平等、自主的前提下,就劳动待遇、劳动条件等进行谈判而形成的宏观劳动关系,而集体合同是劳资团体对等谈判达成协议的结果。劳动者联合组成工会的权利之法律依据是《宪法》中关于公民的结社权~①和《劳动法》上劳动者的团结权~②以及《工会法》所规定的职工自愿联合的权利。~③但仅有集体合同制度规定~④而无独立主体之间的利益实质博弈,只是形式上或者纸面上的集体劳动关系。通过建立工会独立性保障机制,落实劳动者的团结权、谈判权、行动权及正确发挥公共机构的平衡作用,引入工人代表制,切实保障实质集体劳动关系的运行,才能有效化解劳资矛盾,使劳、资、政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所,进而达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终极目标。在修改《劳动合同法》时,应注意与《宪法》《劳动法》相关条款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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