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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政府信息公开之“玻璃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困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近17个月的准备时间,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次将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加诸于行政机关,以制度的力量推开了政府与社会沟通的又一扇大门,使民主法治的阳光更深入地洒落于我国打造服务型政府、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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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信息公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新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颁布就如同1998年的《行政诉讼法》和2004年的《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样,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的变革,也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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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媒体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推动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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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媒体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推动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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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迄今已有五年。这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首部全国性法规文件,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的标志。经过各级政府的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渐入常规,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发挥了服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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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获取、利用政府信息,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职责所在,是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持续、深入宣传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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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政府信息公开之“玻璃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困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近17个月的准备时间,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次将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加诸于行政机关,以制度的力量推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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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让人们对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诸多“阳光”制度有了更强的期待。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初步确定了我国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行政法治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政府来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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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实施3周年。3年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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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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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决策》2009,(9):I0016-I0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来,镜湖区信息办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核心内容,着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随着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公开网络平台和监督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以信息化、网络化为主渠道,科学规范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信息服务送到千家万户,送到广大市民的身边,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出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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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总结了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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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的政府,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律上确立了政府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阳光政府”新时代,对于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和法治政府建设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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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国推进政府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各级政府应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社会与法律价值,客观分析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遇到的困境,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路径,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政府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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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办公室系统新增加的一项法定职能,也是文秘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办公室工作全局,作为文秘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找准薄弱环节,突出主攻方向,在抓好面上督查指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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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人民信息意识和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官员职务犯罪的增加,信息技术在社会中广泛应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信息公开逐渐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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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展览会(数博会)提出了“数字政府”的概念,对于推动“数字中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推动我国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也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当今这个繁荣昌盛的时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研究成果加以总结,将有利于我们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文阐述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与内涵,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成果,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为构建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