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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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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民事速裁程序制度分为分散性和集中性两类;其种类繁多、立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速裁程序结果均具有既判力;影响美国民事速裁程序制度构建有其内在原因,并同时受到司法竞技主义和管理型审判理念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小额诉讼程序研究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当代世界各国在民事司法改革中实行的小额诉讼程序 ,目的既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 ,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 ,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国民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然而 ,这种程序受各国现行制度和司法实践以及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运行情况及其效果迥然各异。当前 ,中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 ,也开始考虑把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设想或改革目标。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 ,研究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制度设计和运作中的原理 ,以及实践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在中国的特定条件下引进小额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探讨了中国民事简易程序改革中应该注意解决和避免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目前越来越多的小标的额民事纠纷案件诉至各地法院,由此引发了告状难、诉讼成本高等诸多问题,如何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依法妥善处理小额民事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目前司法理论和实务界就解决这一问题提出的多种方案进行分析,结合审判实践,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以简便、快捷为目标,对完善我国小额民事纠纷诉讼解决机制提出了设想,就设立小额诉讼案件诉讼特别程序进行了设计.同时提出应当重视并发展替代诉讼解决纠纷的程序(ADR 机制),为小额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  相似文献   

4.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和谐社会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5.
刘晓巍 《理论界》2014,(2):86-8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民事纠纷的种类增多,民事诉讼的数量增大,使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目前司法改革的重点是:如何合理、有效且高效地利用司法资源、如何通过诉讼保障人权、如何通过诉讼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新的司法环境下,促使小额诉讼程序应运而生。小额诉讼程序一直是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关注的焦点问题,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正式确立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缓解审判压力,更有助于实现司法大众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6.
由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有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而引发,因而现行法律有关执行制度必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适用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目前法律对执行权司法性质的规定和审执一体化的制度设计,严重妨碍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而要解决该问题,就必须以程序公正为视角,以刑事诉讼理论为基础,结合执行制度的改革,创设一个具有执行权、刑事侦查权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法院从现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程序中的复合地位回归至中立的裁判者地位。  相似文献   

7.
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使得诉讼外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成为了可能.为保障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正确处理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与裁判请求权保障的关系.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本质上属于非讼程序,应当遵循职权探知主义、书面原则、不公开原则等基本原则.法院对诉讼外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应当使用司法确认决定书;诉讼外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以后,可以成为执行根据;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出现瑕疵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司法确认决定,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撤销司法确认决定.  相似文献   

8.
违背诉讼效益和仲裁本身的内在要求,限制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以及仲裁和诉讼的严重脱节,是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中"裁审并轨"制度的最大弊端.遵循程序公正和程序效益,节约司法资源,实行"裁审分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9.
每一个人能否接近法院,并且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是衡量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尺。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其他民事权利获得救济、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前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民事纠纷无法顺利的进入法院进行解决,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起诉难问题。实现起诉条件的"低阶化",改革立案受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是完善我国起诉受理制度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0.
当今世界各国兴起了非讼化的浪潮.诉讼事件非讼化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处理争讼事件时采用职权探知主义、书面主义、不公开主义、简易主义等非讼法理,以达到裁判简速、合目的和展望性之宗旨所为之活动.我国也有进行非讼化操作的必要性,但面临着法院的权威和法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非讼化操作的需要、法院的司法观念保守等问题.非讼化应在尊重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限度内,从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程序价值理论模式大致分两种,但此两种模式都没有解决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问题,存在缺陷,无法指导中国的司法改革.程序价值理论应当采纳第三种模式,即:在立法的宏观层面,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构成不完善的程序正义,而在司法的实践层面,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构成纯粹的程序正义,理论上是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制度上却作为纯粹的程序正义而发挥了作用.只有采纳第三种程序理论模式,才能真正理解法治社会中的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为法治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2.
法院作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通过公力救济解决利益冲突,取代同态复仇式的私力救济的专门场所.公正是其赖以维系的生命线.因为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地实现它,程序效率即司法效益亦是法院的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所不可回避的另一重要问题.诉讼公正是司法活动的内在本质要求,程序效率是司法活动的外在行为要求,二者唯有实现完美的结合才是司法活动的最高境界.  相似文献   

13.
当前,司法机关对环评公众参与案件的审查存在诸多问题。多数法院将建设项目征收或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公民排除在诉讼主体之外,否定该类主体在环评程序中的参与资格;很多法院将"告知"与"公示"等同,不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一些法院将环评听证程序是否进行交给行政机关裁量,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有限。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从立法完善和司法调整两个维度进行努力,切实提高司法审查对环评公众参与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传统民事司法程序的分类存在程序分类导向设定偏差、不同程序的彼此高度同质化、程序匹配与切换不畅、非讼程序及特定类型案件程序发展不足的困境。未来民事程序类型化重构应以当事人主义为核心,立足于完善的案件管理机制,兼顾民事诉讼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来配合实体法权利体系与民事程序的对接工作。民事程序类型化的逻辑重构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展开,重置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边界,丰富与完善非讼程序及各类程序的匹配和转换机制,并设置类型化案件的特定审判程序。  相似文献   

15.
崔立红 《东岳论丛》2012,33(5):172-175
对专利权的效力提出质疑,在我国是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裁决的形式作出判断.任何行政决定都要接受最终的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模式下专利无效程序的司法审查目前带来的负面效果是不仅损害专利权人、公众的利益,而且还会浪费社会资源.通过历史考察、比较法研究,提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司法审查救济手段都过于有限.法院不仅对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效力问题的判定拥有管辖权,而且对不服无效宣告行政决定的,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和司法判定权.专利无效行政程序将作为专利无效民事诉讼程序的替代而存在.  相似文献   

16.
广州许霆案带给法学界的思考有许多。其中,定罪与量刑“合二为一”的弊端尤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了控辩双方有关量刑的抗辩,也使人们对庭审程序的正当性产生了质疑。参考正在试点的量刑程序改革,从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保障被害人量刑程序参与权和增强法院裁判说理性等方面,建立“相对隔离式”的量刑程序,已经成为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非诉行政执行是我国行政强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制度规范和实践操作中均存在诸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因基本依据之间的矛盾、裁执分离模式处境尴尬等导致的模式不定,法院内部在立案、审查、执行各阶段机构不一;法院对于撤回执行申请的处理不统一;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送达主体不清、程序不明等造成程序上的混乱;法院审查方式不明确,法院审查标准难以把握,法院审查后果的多样化等而产生的审查不清;因权利人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过窄、条件不具体,未赋予被执行人对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的救济权而表现出的保障救济不足。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今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民事司法解决的是私权争议,因而在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中,当事人程序自主成为其核心要素。程序自主既指当事人启动、参与程序的自主,也包括自主参与程序的有效。程序自主的正价值主要表现为:彰显司法民主、通向实体正义、技术化解社会矛盾。但程序自主也有其自身局限,程序自主可能会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实质不平等、诉讼隔阂及程序不安定等问题。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衰落,世界民事司法正在从过分尊重当事人程序自主向适当强化法官的诉讼指挥权转变。对比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改革,一方面,受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程序自主在我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职权色彩依然浓厚;另一方面,在改革的潮流中,也存在放任程序自主、疏于诉讼指挥的现象。因此,衡平程序自主权与诉讼指挥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修改民事诉讼法应当贯穿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9.
陈明德 《理论界》2004,(6):131-132
现代司法公正理念不但重视实体公正,而且重视程序公正。我们应当按照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推动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建立起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的体制,而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完善对司法审判权的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在解决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将劳动仲裁作为劳动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缺乏法律与法理依据,这种人为增加劳动争议案件解决程序的制度设计,极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和负担,增加了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难度,更容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妥善解决.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时期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具有极其复杂和难以处理的特点,因而我们应摈弃以对抗性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简单思维,彻底废除将劳动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和劳动仲裁的功能,将劳动纠纷解决机制设计为"或调或裁或诉"并行的体制,在立法上承认人民调解、仲裁与诉讼在解决劳动争议时享有同等权威的法律地位,按照"侧重调解,司法补充救济"的原则完善现有的非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制度,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通过调解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从而不得不进入司法程序时,则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采取"或裁或诉,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司法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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