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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宏毅同志在《关于“物质”定义的探讨》(《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4期)一文中,提出了如何理解列宁的物质定义和如何表述物质概念的问题,读后很受启发。我也本着探讨的精神,对该文提出一些商榷意见,请袁宏毅同志及其他同志教正。 一、如何理解列宁的物质概念? 《探讨》一文说,“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属于认识论范畴的,而且是作为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面出现的,所以这一定义的任务不是回答世界本原是什么的问题”,并从三个方面来论证上述观点。现在按照该文行文的顺序,考察一下该文的观点是否符合列宁的本意。 第一,从列宁物质定义的产生过程看,列宁的,物质概念是“哲学范畴”。  相似文献   

2.
读了袁宏毅同志《关于“物质”定义的探讨》一文(以下简称《探讨》,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4期)觉得文中提出的问题,即如何分别理解、定义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物质范畴,是很有意义的。我不避见识之浅陋,加入这一讨论,以求得同志们的指教。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经典作家对物质范畴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中的异同,可以说并没有十分明确地、具体地划分。在他们的一些著述中多次谈到这一范畴时,都是就整个哲学体系而言的,既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又具有认识论的意义。我国一些哲学教科书比如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关于物质范畴的定义是这样的:“物质是不依赖于  相似文献   

3.
自列宁七十多年前给物质概念下定义以来,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类已经大大加深了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哲学界许多同志都认为,现在很有必要重新进一步研究物质概念。但是,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去总结科学的新成就来丰富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下面谈谈个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有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在现代自然科学革命刚刚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社会科学》一九八一年第四期,发表了袁宏毅同志的文章《关于“物质”定义的探讨》,读后颇使人耳目为之一新。我完全赞同袁文关于物质概念的认识论与本体论两种含义的划分。恩格斯曾经说过“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24页)所以,物质概念的科学定义归根到底是要受自然科学的发展决定的。关于物质概念的认识论与本体论含义的区分,袁宏毅同志已作过论述,我在这里只是想就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物质观的丰富,以及由此而导出的物质概念的本体论含义,作点简要的探索。 现代自然科学对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丰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弄清哲学物质概念的内容和特点,对于正确评价“两变”命题关系极大。在我看来,物质概念不只是世界本原的抽象,而且是人们认识对象的概括。而就“两变”本来的意义说,它只是一个认识论的科学命题,是不能从物质的本原意义——“本体论”的意义来理解的。 (一) 有些同志从“人的认识来自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就是关于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在认识论上的表现”和“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这一观点出发,推论“物质变精神也是属于唯物论问题,包含有世界本原和认识来源的”,①从而把认识论意义上的唯物论同“本体论”  相似文献   

6.
“本体论”现代诠释的困境和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那场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展开的很热烈的论辩虽已过去,但从近年来散见于各种著述文论中有关“本体论”的观点不难看出,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分歧甚或背立不仅依然如故且愈益根深蒂固。其症结似乎不在于“有本体论”还是“无本体论”,“物质本体论”还是“实践本体论”或是“物质——实践本体论”的纠缠,而在于“究竟什么是本体论”或者说“究竟什么是本体论问题本身即哲学本体论究竟要探究和解决什么问题”这一问题上的瓜葛。回应《哲学研究》新近一篇文章对“本体论”的话难①,追忆那场并不遥远的争鸣,笔者拟再次将一些…  相似文献   

7.
<正> 笔者曾著文论述过哲学基本问题和物质概念的关系。从那时起,笔者逐渐形成了如下看法:给物质概念下定义,实际上就是以简要的形式,把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看法浓缩或凝结到物质概念中去,从而使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看法以概念的形式确定化,使之获得相对完备的逻辑形式。从逻辑上看,“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是外延最广的概念。因此,正如列宁所说,除了指出它们之中谁是第一性的,谁是第二性的之外,实际上不可能对它们下别的定义。通过揭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来给物质概念下定义,这并不是人们主观随意胡来,也不是不负责任的搪塞,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就是说,  相似文献   

8.
<正> 近来不少刊物和学术会议对如何以现代科学成就丰富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理论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抱着推进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工作的愿望各抒己见,切磋琢磨,空气很活跃。列宁的物质定义(即见于《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二章第四节中的那个为大家熟知的论断)是这场讨论的焦点之一。有些同志主张修改列宁的定义,主张修改的理由则有种种不同的说法。管窥所及,主要的有这样一些: (1)这仅仅是从“认识论”的角度下的定义,没有涉及“本体论”的问题,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定义是不完备的;必须在这个定义之外再下一个“本体论”意义的物质定义。  相似文献   

9.
一九○八年,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经给哲学物质概念下过一个著名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这个定义,深刻地揭示了哲学物质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特征,科学地规定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然而近年来,对如何理解这一定义发生了一些争论。有的同志认为,哲学物质概念的外延应当扩大,应当把所谓“渗透了人类意识的物质”和“客观化的意识现象”包括进去。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因此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看法与之商榷。  相似文献   

10.
<正> “意识”和“认识”是两个重要的哲学概念。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辞典以及一些文章中都把这两个概念相混同。比如,1980年1月出版的《辞海》,是这样给“意识”和“认识”下定义的:“意识”是“高度完善、高度有组织的特殊物质——人脑的机能,是人们所特有的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个定义,除了前后用词上有所不同之外,其基本含义是一样的,即都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显然,这样给“意识”和“认识”下定义是不科学的,它给人  相似文献   

11.
实践本体论的提出本来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是什么”的讨论,但王金福同志却在《实践本体论还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一元论》一文(载《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以下简称“王文”)中说:“实践本体论者一定会感到,要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范围内论证实践本体论,那是困难重重、四处碰壁。要使实践本体论说得通,至少要跳出这个圈子才行。”这就把实践本体论的理论列入非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范围之中了。  相似文献   

12.
郑庆林同志在《也谈价值的哲学本质》(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11期,以下简称郑文)一文中,对王玉樑同志的《客体主体化与价值的哲学本质》(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7期,以下简称王文)一文提出商榷,批评其将“价值的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为“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张用“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或“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来定义“价值”。虽然我们也象郑庆林同志一样,不赞成把“价值”理解为“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但拜读了郑文之后,却有这样一种感觉:它对于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的理解、定义及其论证,明显地缺乏合理性而难以让人信服。考虑到这种不合理的论证和定义方式在国内价值论研究中原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以郑文为例提出几点商榷意见,不当之处,还请读者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13.
《学术月刊》1991年第11期发表了俞吾金同志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思路历程》一文(以下简称《历程》),该文一改近几年学术界孤立静止地研究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模式,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马克思本体论学说的演化,确实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笔者赞同《历程》所说的,“这方面的探讨正是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本体论学说的先决条件之一”,并且认为该文关于马克思本体论思想发展的几个阶段的划分是富有启发性的,但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此不揣冒昧地提出来,与俞吾金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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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明同志所著《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一书(广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由于教学上的需要,在出版前我已看了打印稿,出版后又反复看了几遍。作者在前言中说,他学习了毛主席《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之后体会到,毛主席提出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它既是哲学的认识论,又是阐明世界本原的本体论”。(第二页)他说他这本书就是从“本体论”方面来说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书中约有十处反复强调了这一观点。我以为,正当党的十一大和五届人大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动员亿万人民进行新的长征的时候,在思想理沦上阐述、宣传毛主席“物质可以变成精  相似文献   

15.
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徐崇温同志提出“物质——实践本体论”命题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概括。他说:“既强调实践,又坚持唯物主义,二者不可或缺,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也就是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存在论、本体论的基本内容”(《光明日报》1988年4月18日)。在《用马克思的思想统一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认识》(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中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实践本体论,也即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在我们看来,这一论断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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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实践本体论的困难与我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答朱宝信同志王金福我曾在《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上发表《实践本体论还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一元论》一文,对当时流行的实践本体论提出了商榷性的意见。在经过分析之后我说:“总之,实践本体论是说不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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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一九八○年第六期发表了吴建国、崔绪治二同志的《坚持实践观上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认为目的性不应该概括到实践的定义中去,不赞同把目的作为实践的一个要素,把能动性列为实践的特征。否则,就是把实践“二元化”,就是实践观上的“二元论”,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一元论。对此,我是持异议的。问题的症结所在,正如吴、崔二同志所说的,是如何给实践下定义的问题。所以,本文仅就实践的定义问题谈一点看法,并与吴、崔二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18.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积累的定义,以使我们对再生产理论的理解能符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是如何给积累下定义的呢?有的同志简单地把“积累就是资本的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当作马克思的定义,即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视作为是一件事,这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二章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把剩余价值当作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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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上发表了刘奔同志《主体—客体关系问题和哲学基本问题是一回事吗?》一文,该文认为不能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混同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这对于我们深入研究哲学基本问题是有意义的。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往往限于哲学基本问题是一个还是两个以及思维与存在行没有同一性的争论,对与哲学基本问题直接相关的概念或范畴的理论分析却重视不够。其实,只有通过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概念和范畴作深入的理论分析,准确地把握这些概念和范畴,才能真正深入理解哲学基本问题。刘奔同志的文章,从这个方面研究哲学基本问题,走出了新的一步。但文中的有些提法和观点,还值得商榷。例如,该文认为,精神一物质关系问题是本体论上的问题;主体一客体关系问题则是认识论上的问题。(见第171页)又认为客观存在这个概念比客体概念更广泛,客体概念是指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中实际地进入人们实践领域中的那一部分,(见第173页)这些看法就似有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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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物质概念和物质定义并不是一回事。但是,物质定义毕竟以浓缩的形式,集中地体现着物质概念的内容。所以,在研究和探讨物质概念的时候,人们首先把注意力集中在与物质定义有关的问题上,这是很自然的。现在,国内哲学界的许多同志都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并从各个方面探讨如何使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定义更充实和更精确的问题。既然大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的,实际上也就表明大家所采用的方法不完全一致。那么,目前在方法问题上究竟有些什么分歧,而哪一种方法更科学些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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