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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价值取向的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果,人们过分追求物质利益,坚持以物本价值为取向,就会导致精神世界的忽视和精神家园的荒疏。从社会价值层面来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对社会价值取向进行协调。本文从求利价值取向与求义价值取向的双向制衡、个体价值取向与集体价值取向的合理兼顾、一元价值取向与多元价值取向的和谐统一等三个方面进行社会价值取向协调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利益博弈时代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政策制定就是通过政策议程确定政策问题并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的过程。我们正处在一个利益博弈的时代,面对的问题纷繁复杂,选择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问题必然以一定的价值取向为依归,政策科学发展亦呈现出研究的问题取向与价值取向的相互融合。在一定意义上,利益博弈只是短期、表象的,价值博弈则是中长期、根本的。科学发展观确定了以人为本的政策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人为本的最终指向是富裕、和谐、自由的价值理想。  相似文献   

3.
回顾邓小平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内涵,核心就是坚持国家利益的至上性.这是对毛泽东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深化和发展.这种转型,从另一个角度折射了中国国际战略的演变.正是以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正确树立,给中国的国际战略带来了强大的动力,中国外交也因此而焕然一新.  相似文献   

4.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社会生活的变迁这一意识形态变动的最切近根源,不仅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这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出有原则高度的诠释,而且针对各种观点、思潮所汇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有力应答.从中国共产党百年意识形态的历史过程出发,领会中国共产党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逻辑,有助于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方位带领中国人民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5.
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为标志,我国执政党利益整合范式的价值取向正在出现一些新变化,主要表现是由"满足部分人利益"走向"共享改革成果",从代表大多数人利益走向依法维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从群体利益至上走向对个人利益的彰显.它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道德诉求、政治意图和社会理想.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学者们提出了所谓“趋同论”和“特色论”等不同主张。这些主张的差异,一方面渊源于它们所受到的不同哲学社会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由其观察问题的侧重面不同所致。基于对中国社会现实复杂性和国际私法特殊性的认识,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应坚持“两点论”,既要具有中国特色,又要借鉴国际社会的一般做法,两者应当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应有所偏颇。  相似文献   

7.
范铁中 《学术论坛》2007,1(10):49-52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文章试图对利益冲突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协调利益冲突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8.
准市场主体:行为取向与利益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考察 2 0年的经济改革历程 ,可以看出促进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源泉既不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投资推动 ,也不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拉动 ,而是在于在地方分权进程中形成的并不断强大的区域利益主体的经济扩张。承认地方政府在转轨时期的“准市场主体”角色定位 ,一方面有助于廓清转轨时期经济增长格局的实质 ,发挥地方政府在计划破除而市场体系尚未完备这一转换状态下的主体性作用 ;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角色只能是一种转轨 ,未来将经济剩余分享权和控制权由地方政府重新分配给企业 ,才是改革由局部推进整体转换的真正方向。  相似文献   

9.
利益冲突情境是公职人员面对特定利益结构时进行利益选择和利益权衡的状态,腐败就是在特定利益冲突情境中出现的利益取向偏差.不断增强的市场力量和处于转型中的国家力量相互影响,共同建构了日益显著的利益冲突情境,以利益观变异中介而对公职人员利益取向发挥作用,出现交易型、影响型、旋转型、集体型利益取向偏差行为.  相似文献   

10.
从法律价值的实现来看,国际私法的发展经历了传统国际私法、现代国际私法和当代国际私法三个阶段。就价值取向而言,传统国际私法追求判决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和一致性,现代国际私法追求个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而当代国际私法则摆脱了方法和思想上的片面性,追求多元的目标和价值,——不再仅仅是一个“多元的方法”,即单边、双边冲突方法和实体方法;也追求多元的目标和目的,即从国际一致性和冲突正义,到保护国家利益和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1.
冲突法革命后,基于对旧有法律选择方式的批判和反思,国际私法由最初追求形式正义转向了以实质正义为价值导向,也由此产生了弱者利益保护原则.国际私法中的弱者特指那些在法律选择和争端方式选择中受到限制的弱势群体,他们本应享有的权利因在合同谈判中地位不平等而难以实现,主要体现在涉外消费者合同、劳动合同和产品质量侵权案件中.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也受到弱者保护理念的影响,但并不能明显表示出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导向,法律操作性不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立法,指出现有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以促进我国弱者利益保护原则和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切实保障弱者权益.  相似文献   

12.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国际民事关系的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私法内含国际法因素的必然性。随着国际民事关系国际性的不断增强,国际私法内含的国际法因素也呈现出日益强化的趋势。同时,国际私法发展史表明,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其内含的国际法因素的不断增强存在明显的耦合关系,这也是国际私法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  相似文献   

13.
白牧蓉 《兰州学刊》2022,(1):115-129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营造法治理念下的市场环境,从制度规范尤其是法律文本层面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努力实有必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该阶段的来临.营商环境优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核心在于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且贯穿着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理念,必然同时涉及公法与私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手段.通过对商事领域制度沿革中公法与私法互渗的溯源,比较可知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比单纯的商事制度发展更具广泛性与综合性,以公权限制及私权保护为价值导向,存在独特的实践途径.归纳现有经验并结合实践问题可知,需要在界限明确、规则细化、冲突协调、内容衔接、司法实践等多个层面强调和践行公法与私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协同.  相似文献   

14.
周后春 《兰州学刊》2007,(12):67-69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15.
国际私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律制度,在当代无政府状态的国际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国际政治学界和国际私法学界对当代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下外国法的有效适用、无政府状态下私法性国际条约的有效性、无政府状态下缺乏强制力的国际私法的遵守和国际私法对维护国际秩序的局限性等问题的认识和分析尚不够全面、深入。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益于正确认识国际私法的效用和当代国际关系。  相似文献   

16.
平等权在国际私法中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内外国法律适用的平等,内外国当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平等,冲突规范立法中的平等权保护及通过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维护平等权。中国国际私法应进一步加强对平等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船旗国法,是指以国旗或特定标志旗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在船舶物权、海上侵权行为、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方面,船旗国法原则是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但是,船旗国法原则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特定的范围和较大的局限性。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并没有把船旗国法原则作为一条普遍适用的海事冲突法原则。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性质及其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新庄 《中州学刊》2003,(3):183-185
本文从界定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及分析知识产权法的性质入手 ,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是一种特殊的冲突———即混合性的冲突 ,这种特殊的性质对国际私法若干领域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19.
英国国际私法的勃兴有其多元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时代原因。英国国际私法在勃兴时期所凸显出的特征,是其时代背景下以经济为中心的综合因素利益平衡的结果,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国际私法起源较晚的英国得以迅速发展,并成为当代国际私法的重要代表国家。我国的国际私法虽然出现萌芽较早,但形成较晚,因此,起源较晚的英国国际私法迅速发展的原因和经验,无疑对探寻我国国际私法迅速、可持续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国际私法性质的法理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明 《社会科学》2007,(8):97-104
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究竟应属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问题,历来的争论和分歧均着眼于对国际私法规范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而问题的实质则应在法理学的层面上才能得到准确的解释。文章从"国内法"论者分析问题的方法、以及他们对国际私法目的的认识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国际私法的性质应当是由国际私法的对象而不是其规范形式所决定;国际私法的目的是要对国际民商事交往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制约而不是要去解决法律冲突。作者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国际私法应当是国际法性质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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