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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从立法目的、法律功能、法律成本和效率、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国司法解释的性质和来源来说, 中国应选择优先受偿说的观点, 赋予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建立代位权上优先受偿权的现代理念。  相似文献   

2.
关于不足额保险中的保险金扣除权和保险代位权的行使,有绝对说、相对说和被保险人优先说三种学说。本文通过对这三种学说的分析比较,指出绝对说、相对说违背损失填补原则,损害被保险人利益,而被保险人优先说能充分有效地平衡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故应采用被保险人优先说。  相似文献   

3.
被保险人在我国学界被认定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但该认定本身依然存在内在的困惑与矛盾。基于保险合同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功能特点,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的结构分配相对于传统的民事合同有所不同:被保险人虽非订立合同的主体,但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而保险合同关系人显然已无法完全体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性。鉴于被保险人的实际功能以及理论体系的考量,应当将被保险人重新定位为保险合同的实际当事人,并将其体现于我国的立法之中:在投保人解除制度中,增加被保险人的介入权;在团体保险中增加被保险人的契约转换权;在中止复效制度中增加保险人催缴保费并说明后果的义务以及被保险人申请复效的资格;在投保人造成被保险人伤亡的制度中,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时保险人仍需承担责任的除外情形;在总原则中增加对被保险人倾斜保护的原则,使得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得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4.
我国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与投保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例层出不穷。毕竟,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是由最大利益方——保险机构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接受而无修改权。大量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存在使得传统的合同"契约自由"原则成为一种虚构,因而,如何加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维护契约之正义,已成为法律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所作的司法解释确认了代位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与传统民法不符。本文剖析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若干局限,阐明了立法应当确立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的现实必要性,从而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性质上当属优先权,该权利的产生毋须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而是依法当然产生。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竞合时消费者权益高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优先受偿权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新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所作的解释确立了我国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相比有很大不同,它使得代位权人取得了优先于其它债权人受偿的权利,改变了债权的平等性原则,由此将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本文拟对我国的这一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代位权制度作一比较,并提出一些完善该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当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的利益而存在 ,仅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存在 ,在此情况下 ,仍然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没有现实性 ,也不合理 ,特别是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 ,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丧失情况十分复杂 ,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享有的利益不能因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受影响。笔者根据具体案例 ,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国际通行做未能 ,对此作以分析。  相似文献   

9.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基础是保险法上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其法律属性是债权的转移。保险代位求偿权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还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因此使得其成为保险法的一项核心内容。被保险人弃权时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是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中一个待完善的问题,而被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对保险代位求偿权造成的影响与被保险人弃权的阶段密切相关。本文主要从四个阶段来分别进行分析,即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赔偿后弃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法赋予了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等控制保险合同的权利,当被保险人欲撤销其同意或者事后对保险合同的订立表示反悔时,完全可以通过变更受益人来避免道德风险或者通过变更受益人间接使得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而无需通过赋予被保险人解除权等权利的方式来达到保护被保险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决定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不为法律所禁止的利益,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作为保险标的的货物都具有保险利益。指出以“风险承担”作为买卖双方具有保险利益的界线是不妥当的,应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确认被保险人能否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归属有入库原则和直接受偿两种学说。代位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它在我国的确立有其特殊的基础,其设立的目的并不在于保护所有债权人的一般债权。本文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比较法学、诉讼经济、行使代位权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债务人处分权利的限制以及债权平等多个视角对两种学说进行考量,力证直接受偿原则优于入库原则。  相似文献   

13.
民事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情况。而优先受偿权的出现,更增加了清偿顺序的复杂性。法院对相关的债权如何依法确定清偿顺序,不仅涉及债权人能否实现其利益,也涉及债务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还要考虑公共利益的维护、人权保障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等方面。因此,就必须对优先受偿权依法进行界定,这也是新的执行理念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文就优先受偿权的概念、特征,成立生效的条件和消灭的原因,以及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竞合及其受偿顺位进行了探讨,以为依法执行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4.
合同相对性是合同的基本属性,保险合同作为商事合同中的一种,具有合同之相对性的特征;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参与人有其特殊性,缔约时的信息义务告知人的特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保险人通知义务的性质,均不改变相对性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属性,合同相对性在整个合同法理论占据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5.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传统民法中优先权的一种 ,它对于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降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经营风险 ,促进建筑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优先受偿权的性质、行使的前提及时间、受偿位序、财产范围及实现方式等方面 ,对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6.
保险法危险通知义务是基于最大诚信和对价平衡原则的法理基础,保险义务人怠于通知而产生保险标的损失核定责任承担纠纷无法避免,因保险人赔偿责任以承保标的危险程度为标准,而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使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发生变更,保险当事人履行此义务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从保险合同规定性、风险增加程度、义务人过错衡量三方面确定危险增加类型化区分,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考察主体确认义务履行的责任和法律标准。  相似文献   

17.
通过分析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与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建工程抵押制度、预告登记制度、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专业、支付工程款的合理期限、劳务分包人权利七个方面存在的法律冲突,指出了这七个法律冲突是如何阻碍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同时也提出了解决相应障碍的思路.指出只有解决了这些法律上的冲突,才能真正发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保护承包人利益不受侵犯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 点,进而澄清优先受偿权的概念及其性质。以便能切实解决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抵押权,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承 购人对预售商品房的请求权发生竞合时,如何确定其优先受偿次序以及当前建设单位大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创设了代位权人的直接受偿权。该权利是以代位权人与次债务人存在直接的债之法律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从"代位"二字的法律内涵、法律规范分析及立法目的诸角度考量,该前提条件的满足是通过债权的法定让与实现的。代位权人直接受偿并不违背债权平等原则。代位权人直接受偿权的确立,使得我国代位权制度之设计目的已不在于债之保全,而是为了达到直接清偿代位权人的债权之法律效果。换言之,借助于债权的法定让与,代位权已成为一种直接的债权回收手段。  相似文献   

20.
工程款的拖欠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专门为此确立了一种新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该条款自颁布以来对解决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不平等的地位,为建筑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老大难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在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方面较大地弥补了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不足。但由于合同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规定得过于原则,相关的司法解释又未出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难以把握。本文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几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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