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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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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行不悖,共同确保实现法治和反腐的最终目标。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应贯彻审判中心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配合制约原则;树立监察调查服务于法庭审判、监察证据接受诉审机关审查、监察和司法配合与制约并重的理念。在程序衔接方面,应当强化“监诉协作”,使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制度化;监察案件原则上应直接适用逮捕措施,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退回补充调查是原则,自行补充侦查是例外;在调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幅度应当不同。在证据衔接方面,刑诉法应规定监察证据可以直接使用;监察案件受《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双重约束”;监察调查的同步录音录像具有证据能力,诉审机关有权调取。在诉权保障方面,应当充分保障辩方现有权利,时机成熟时应通过修法允许辩护律师介入监察调查;健全缺席审判中的强制辩护制度以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被告人的重新审理申请权。  相似文献   

2.
司法效益的方法论思考——以审判资源的成本配置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活动受到成本与效益原则支配,降低个案处理的公共成本,促使法院审理更多的案件,才更为符合司法正义精神。应合理配置司法职权,而不是根据案件数量增加司法资源的总量。在理念层面,成本效益原则要求改变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成本关系的认识;诉讼制度的设计应当更加便利当事人提起诉讼;要通过程序机制解决纠纷,保障诉讼效率。在审判管理层面,要建立纠纷解决分流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精细化管理,促进案件规模化处理,从而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司法效益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3.
监察管辖制度关涉监察机关的权限及与其他机关的权力分工,并对被调查人的权利保障、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产生影响。该制度是立法者基于强化党对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惩治腐败的战略优先性、实现监察全覆盖、权威高效反腐的多重逻辑创设的,凸显“监察优先性”特征。针对该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短板,为避免“监察优先性”陷入“监察中心主义”,应以法治化发展为导向,确立法定管辖原则、管辖能力匹配原则、有效衔接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以此为基础,可先后通过提升监察管辖制度的法治化能力、修法消除影响监察管辖制度法治化发展的制度成因,逐步提升监察管辖制度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4.
《理论界》2016,(8)
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司法活动十分关注,其论著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司法理论。经典作家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真正解释者,审判独立是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同类人审判"是司法民主的有效方式,司法应当追求实质公正。但是,经典作家的司法观在当代中国遇到了一些实践难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法官释法与司法审查、审判独立与宪法规定、"同类人审判"与司法专门化、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扩大法官的司法审查权,建立保障法官独立的体制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引导国民树立程序公正理念。  相似文献   

5.
刘少军  姜雪莹 《学术界》2024,(1):140-154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阶段得到了延伸发展。在各国的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法院的角色分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程序衔接者、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听证者以及对检察机关暂缓起诉协议的司法审查者。在我国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司法审查制度是强化检察裁量权外部监督的实践需要、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的的应有之义以及为涉企案件被害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必然途径。同时,法院通过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契合功能主义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分立原则,符合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现有公诉转自诉制度还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应当采取有条件的实质审查模式,从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6.
在跨国破产法律实务中,由于规则制定本身的缺欠以及国际司法衔接的困难,审判实践中面对很多困惑和难题。从欧美等国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外国破产判决承认、关联企业破产以及重整程序等跨国破产审判实务的处理来看,立法很难对原则性的事项作出过于细致和富于操作性的规定。法官在评判时往往要考虑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案外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利益的权衡不是完全无序的,它遵循着同类事实同等对待的原则,因而,引入"先例指导"制度的理念和经验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邵勋  刘晓源 《兰州学刊》2005,(2):160-162
我国的司法缺乏权威,一方面是指司法机关没有足够的权力,另一方面是指司法的运作过程及其结果不能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和认可.确立司法权威必须要保障审判的正当性,而公正的诉讼程序有利于保障审判正当性.当然,在借鉴西方先进的程序理念时,也应注意其诉讼制度存在的弊端,防止盲目引进外国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法官权利保障制度是司法独立、公正的前提条件和"真正内核"。保障法官公正裁决,关键在于完善法官权利保障制度。一是从内外制度方面保障法官司法独立权,重点是完善四种内部制度与理顺两种关系,即"发回重审与改判"考核制度、内部案件管理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案例指导制度,理顺法官等级关系、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的关系;二是通过完善法官任免程序与退休制度保障身份独立;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以降低法官因经济利益损害司法公正的可能性;四是赋予法官在执行司法审判职务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表的言论不受指控或法律追究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民主.从司法的民主化、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裁判的准确适用、裁判公信力的提高可得出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的必要性;从陪审团审判的成本承担、文化土壤、制度环境来看,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具有可行性;我国死刑案件陪审团审判制度可从陪审员的资格与遵选、陪审团评议和表决、陪审团审结案件的上诉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0.
略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司法管辖、三类诉讼案件、举证规则、证明标准、证据衔接等问题在“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中的契合与完善,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比较分析知识产权传统审判体制与“三审合一”模式,明确当前面临的挑战,努力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可为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建设更高水平的基层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基层法院的人案矛盾显得更为突出。通过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仅可以让大量案件在司法审判程序之外得到化解,而且让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有序分流,促进整个法院案件审判质效的提高。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需要持续推动基层法院繁简分流的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平台构筑,让繁简分流成为建设更高水平基层法治的程序保障,解决司法资源供给不平衡的问题,切实回应群众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审判是实现秩序和正义两大价值目标的工具,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人们的合理预期,必须关注法律与社会秩序、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关注历史、社会习俗和时代精神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强调法律的稳定性、法律的社会性、法律的人文精神、伦理道德等.在法哲学视野下,司法审判要围绕法律的权利与义务展开,应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当今社会,通过多元良性的互动,达到各种层面法律生活的法治目标,从而构建理念形态文明、制度形态文明和实践形态文明意义上的法治文明,获得法律效应、审判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最大耦舍.  相似文献   

13.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审判方式是对席审判,即控辩双方均需出庭,法院方能作出判决.但是,在对席审判不能正常进行的时候便需要缺席审判的存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是在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证明标准、人权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适当扩大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其证明标准,弥补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高通 《齐鲁学刊》2023,(4):83-95
通过对136份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监察案件刑事裁判文书分析后发现,申请人申请排除的主要是被调查人供述,申请排除被调查人供述的主要原因是被刑讯逼供或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取证,审判机关在监察案件中对“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认定总体上比较严苛,决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比例较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存在着非法证据认定标准被不当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启动困难、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为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有效适用,应当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监察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并合理设定辩方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要求的内涵。  相似文献   

15.
我国对小额诉讼制度的改革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总体上循着"试点——修法——再试点——再修法"的改革逻辑不断推进。改革突出了应对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的问题意识,较少基于当事人立场考虑程序设计问题;突出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繁简分流"司法改革一环的定位,较少对小额诉讼程序独特的功能定位和当事人必要的程序保障进行深度思考,导致制度设计的理想与现实效果发生较大偏离。我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应当赋予小额诉讼制度新的功能定位,不宜将其作为应对"案多人少"问题的举措,也不宜继续将其纳入"繁简分流"的改革逻辑,而应回归保障基层民众接受司法裁判权的功能定位。小额诉讼也不应是一种司法制度供给的"残次品",应从程序选择权、公正审判权和程序救济权等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通过保障小额案件审判公正的底线,促进小额诉讼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是融合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兼顾了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具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价值.对该制度的概括性规定是立法技术的有意为之,却给制度适用造成阻滞.从宽处罚建议具有影响后续量刑建议和司法判决的能力,但有赖于司法机关的全面审查和诉讼支持.监察机关是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取决于对案件整体情况的综合考量,可以采取从宽处罚建议书或者在起诉意见书中专列项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该制度设置的两个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弥补律师不能介入的缺憾.应当建立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的激励机制和阶梯式量刑减让机制.  相似文献   

17.
研究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走出三权分立理论的司法即审判、审判即诉讼的认识误区,厘清我国审检并列司法架构与西方国家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格局存在的结构性差异,探求我国司法以程序正义为基础,以实体公正为主导,以化解矛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保障的运行特色,在宪政框架内把握司法改革的进路和重点,推进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18.
陈晓宇 《理论界》2009,(8):103-104
"邱兴华杀人案"的审判引发了我国法学界的一场大争论.而此案最重要意义应该是对我国司法程序公正的观念与制度建立的舆论推动作用.维护司法程序公正,是司法实践结果最大程度公正的首要保障.对邱兴华杀人案件的审判做到程序公正,不仅是为了防止该案件判决不当的可能性,同等重要的是坚持程序公正才能为所有或绝大多数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的"审执分离"模式面临公正和效率的考验。在司法改革语境下的审判团队概念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颖的视角。"扁平化管理论"引导下的审判团队模式的目的在于弱化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色彩,同时也能够保证法官真正行使好裁判权,而审判团队模式下有限"审执合一"理念符合审判团队的制度要求,能够克服当前执行面临的效率和公正困境。在有限"审执合一"回归审判团队的制度理念下,审判团队模式宜选择浮动的组合模式;法官的具体事务应界定为案件管理和人员调配两方面,主审法官决定组合的人员构成;法官助理除被赋予案件准备工作职责外,还应被赋予部分执行权,但涉及案件实体及程序的裁判权依然应收归法官所有。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4,(8):192-197
二审程序发挥着纠错与监督的功能,而发回重审在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制度自存在以来就颇有争议,同时又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可总结出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具体原因。然而,发回重审制度仍然存在两大矛盾:一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矛盾,二审发回重审从程序上平等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上诉权,但却推迟了实体正义的实现;二是重复审理与司法权威之间的矛盾,上下级法院在发回重审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衔接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审级关系是解决以上两个矛盾的平衡点,上下级法院妥善处理审级关系是重点,二审法官应运用好自由裁量权,把握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标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实现每个发回重审的案件都具备应有的价值,下级法院也应重视发回重审的案件,通过重复审理维护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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