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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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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省自治运动是近代中国一场追求联邦主义的宪政统一运动,其实质是最终实现中国由帝国而宪政的民主转型。但是,与美国等典型联邦制国家相比,联邦论在中国形成了语境错置和语义倒置,地方自治的阙失和民主意识的匮乏,联省自治运动与中国政制传统形成了强烈的抵牾,宪政制度的创新并未带来宪政建构进步,反而形成了转型困境。联邦制的分权功能难抵大一统的集权功能,难以完成中国的政治整合。联邦制最后成为被放弃的历史选择。  相似文献   

2.
联省自治运动是近代中国一场追求联邦主义的宪政统一运动,其实质是最终实现中国由帝国而宪政的民主转型。但是与美国等典型联邦制国家相比,联邦论在中国形成了语境错置和语义倒置,地方自治的阙失和民主意识的匮乏,联省自治运动与中国政制传统形成强烈的抵牾,宪政制度的创新并未带来宪政建构进步,反而形成转型困境。联邦制的分权功能难抵大一统的集权功能,难以完成中国的政治整合。联邦制最后成为被放弃的历史选择。  相似文献   

3.
一、意思自治原则与诚信原则的本质及要求意思自治原则的本质在于:要求保障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的意志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方式对法律提出的要求。在市场上,当事人被假定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判断迫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利用自己的和他人的能力和知识进行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享受自己行为带来的福利,承担自己行为的风险。保障当事人意志自由地作出选择,将使各种资源的配置趋向优化。因此,一切不法干预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行为,都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违反,同时…  相似文献   

4.
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目前的生态伦理学研究不仅没有将生态道德责任置于自由意志基础上,反而还使人丧失了自由意志。传统的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人与人关系之间,作为其哲学基础的自由意志与自然世界无涉。生态伦理学则是探究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作为生态道德责任生成基础的自由意志必然与自然相关。与自然相关的自由意志是一种生态自由意志。正是生态自由意志的确认,才能使生态伦理的存在具有道德合法性与生态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自治"理论及其中国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宪政法理学角度出发探讨自治问题。认为 ,自治首先标示着人之为人的主体意识的觉悟 ,既包含了对历史性的社会学事实的陈述 ,又具有根本性的价值诉求和规范意味。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对分离的历史条件下 ,对于社会个体而言 ,人的自治在宪政制度意义上表征为私人领域的私权自主和公共领域的主权在民两大形态。在现代人的政治实践中 ,政权性的地方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非政权性的社区自治、国家性的民族自决不过是人民主权实现的基本制度自治形态  相似文献   

6.
中国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制度不仅体现国家治理对于基层社会利益的尊重,而且体现国家成长进程中对于基层社会成员自主判断能力的尊重,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宪政内容,闪烁着宪政主义的智慧光芒,它能够加快中国宪政建设的速度和降低宪政实践的成本。基层的治理变革不仅需要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经济政治资源进行调整和组合,更需要在宪政理念的主导下进行自治制度的革新。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变革的方向,它立足于农村现实的社会背景,将宪政的理念、精神、价值和机理导入农村基层的宏观治理结构中,建构农村基层的宪政治理模式,实现乡村的宪政治理秩序.  相似文献   

7.
在西方思想界,宪政基本价值的阐发往往围绕人论来进行,而人是一个多面相的存在,西方宪政实际上是建构于人性论与人格论两个基点上。宪政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个体性与群体性内在矛盾发展的产物。在这一矛盾发展的过程中,法治、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宪政基本价值得以生发。  相似文献   

8.
学术自由是体现人固有尊严和实现独立人格的权利,是实现现代大学使命和宪政国家民主发展的需要。学术自由权一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被确认和规范于宪法中。基于学术自由对个人尊严和公共利益的价值,国家应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次建构学术自由权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宪政与村民自治所具备的制度精神和制度原理一致,它们有着几乎相同的价值追求,有着近似一致的精神品格。中国的宪政建设不能忽视农村基层民主宪政,没有农村基层民主宪政化,就不会有整个国家的民主宪政化,村民自治自身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宪政精神。中国村民自治的研究应当突破传统思维视角和研究进路,从宪政的角度对村民自治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揭示村民自治的宪政价值。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对于建构上层间接民主与基层直接民主、国家代议民主与社会直接参与的复合民主制的中国宪政制度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然而,转型过渡时期的农村家族势力复兴并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已构成严重的危害和威胁。应进一步完善基层直接民主选举制度,运用刑事法律打击妨害村民自治的行为,以确保村民自治制度得到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1.
德国最早将人性尊严作为宪法规范予以确立,要求人本身即作为目的和人应有的自治自决,这为德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信息自决权的确立提供了宪法规范和价值基础.同时,德国信息自决权的确立,强调个人对个人信息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属性,体现了宪法上人性尊严的保障宗旨和自治内核,为“人性尊严”做了鲜明的注脚.  相似文献   

12.
公民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体性条件。传统社会我国农民臣民意识浓厚而公民意识缺失。为了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必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宪政载体作用。村民自治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提供理论基础、制度平台和实践基石。优化村民自治,促进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不仅要创新自治制度,提供制度保障;而且要实现村—社联动,提供平台保障;更应落实村务公开,提供监督保障。  相似文献   

13.
西方学者认为宪政是法律对政府的限制,毛泽东同志认为宪政是民主的政治。更多的学者认为宪政包含民主、法治、人权三要素。本文从宪政三要素角度对民族区域自治权进行分析,诠释了自治地方在行使自治权过程中,如何通过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而加强民主;如何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进而遵循宪法至上的理念;如何通过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进而保障人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自治权所包含的内容最重要的当数立法权.在"自治"前提下的立法权就必然内涵着立法的变通权,从来源上讲,立法变通权源于自治权.没有自治权,立法变通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产生的根据和基础.反过来讲,如果仅有自治权未赋予立法变通权,自治权必将是残缺或虚幻的.只有允许民族自治地方合法、合理地变通法律、行政法规中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特点和实际情况的条款,消除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实现的障碍和瓶颈,才能将立法变通权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实体正义,惠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  相似文献   

15.
现代的民主宪政是由地方和中央的分权与制衡发展而来的。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方面,是宪政中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具体体现。晚清在内忧外患之时实行地方自治有力地开启了中国现代宪政的先河,对中国民主宪政的萌发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正式金融体制尚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蓬勃发展,部分满足民间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持续发展,体现多中心制度安排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因此,一个基本结论是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前景是自主治理。另外,通过实证考察“三信担保公司”的制度安排,认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八项设计原则对于自主组织持续发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在“设计原则”的指导下,从政府职能的视角,对当前制度仍不规范的自主组织提出三项制度意义上的对策,即宪政层次上推行有限政府理念,推动多中心治理的发展,扶持推行民间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的法律,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和司法监管。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是国家制度安排下的基层民主实践,其与基层政府之间的联系亦是必然。调整自治单元是近些年基层政府追求自治有效的主要改革举措,但是,仅仅调整单元似乎很难奏效。贵州省河镇在单元下沉改革遭遇村寨单元自治失去活力的困境下开启二次改革,政府全面介入小单元自治运行,引导和协助村寨单元优化自治组织,同时结合村寨单元的治理习惯和治理资源,以行政力量为小单元自治输入其所需要的物质要素、权威要素、程序要素、规则要素、内容要素,推进外注要素的内生性衔接与自治生长。基于自治运转需要的、适度的政府介入构成了自治生长的关键要素。因政府改革而起的自治单元调整与自治生长不可能完全脱嵌于政府行政,政府行政应持续介入自治,使行政力量与自治力量形成良性的助推式互动。行政助推型自治的核心在于政府要精准把握介入的时间节点与度,在服务自治的逻辑下适度介入,培育自治、助推自治,以外部行政注入的自治要素驱动和激活自治,实现自治“由外而内”的植根生长。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是农村法治的核心,蕴藏着四个方面的农村法治内容:维护民主宪政、维系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保护人身自由。村民自治是农村法治生成和运作的基础,村民自治的过程实质上是农村法治的过程,农村法治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村民自治法治功能的发挥。但因受传统文化束缚、民主基因匮乏、经济发展滞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激情多于理性,实践运作与理想形态还有较大差距。要促进农村法治的实现,就要培养农民的民主主体意识;健全村民自治的民主机制;夯实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组成部分。通过宪政的视角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宪政的关系,对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完善和宪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宪政的本质即是限政,也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宪政的理论基础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出发,催生了宪政,并且决定了宪政的价值取向。因此,宪政的核心价值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实现。它为主权设计一套分权制衡的架构,为人权提供制度性保障和司法救济。宪政的价值有着其现实意义。在中国要实现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就应该把宪政作为社会经济的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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