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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是广西土司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明王朝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土司制度的同时,又实行“土流并设”、“流官辅佐”,限制和削弱土官权力,并开始逐步进行改土归流。明代是广西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又是广西开始进行改土归流的时期。弄清明代广西土司制度发展及改土归流的特点,对于了解广西土司制度及广西社会的发展历史,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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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官随狄青而来的说法,见于文字记载已有六百年时间。60年代我曾经写了一篇短文名为《广西土官民族成份初探》,初步考证过去所谓广西土官是随狄来的说法是不足信的,广西土官除个别之外都是壮族的上层分子。但是,这个问题直到目前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除对宋朝平定侬智高后,有没有可能和必要分封狄部做土官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外,还就广西土官的族谱以及唐宋以至明清间广西各个土官家族势力的消长兴替情况进行再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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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宋代开始,即设立了大批土官.他们在各自的辖区内行使统治权,其中包括对本辖区内各类民刑事案件行使司法审判权.清代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改土归流政策极大地冲击了土官的统治,土官的司法权也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剧烈的历史嬗变.改土归流前的明末清初时期,广西土官在本辖区内实行司法专制,其司法具有极大的残酷性与任意性;改土归流后至清末,广西土官的司法权受到较大的限制,逐步萎缩;清末至民国时期,广西土官的司法权被彻底取消,土官制度也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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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西土司,在元代的基础上发展成“惟苍梧一道无土司”。关于广西土司数,据《古今图书集成》载:广西布政司领长官司三,隶兵部武选司。土官一百九十七,其中知府四人,知州三十三人,同知一人,知县六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二人,巡检十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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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廷黻著《中国近代史》(岳麓书社 1999年 1月第 1版 ,第 37页 )载 :“杨秀清向他 (洪秀全 )报告国事的困难 ,他 (洪秀全 )回答说 :朕奉上帝圣旨、天兄耶稣圣旨 ,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 ,何惧之有 ?不用尔奏 ,政事不用尔理。欲出外住 ,欲在京住 ,由于尔。朕铁桶江山 ,你不扶 ,有人扶。尔说无兵 ,朕之天兵多过于水 ,何惧曾妖 (国藩 )乎 ?”显然 ,上引文中的“杨秀清”应为“李秀成”之误。依据有二 :其一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 ,颁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 ,并进行了北伐、西征和天京城外的破围战。到 185 6年上半年 ,除林凤祥、李开芳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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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明代土官的主要分布区。明代云南土官有选用和世袭两类。选用土官为汉人,世袭士官是土酋。土酋袭职的次序有父子、兄弟、妻子、女婿、叔侄,甚至得到明朝许可后头目也可以袭职。在云南土酋袭职方式的基础上,借鉴明代武职袭职程序,形成了云南土官袭职的基本程序,即应袭土官提出申请,头目保举,官员勘合,且应袭者符合年龄条件后可袭职。为避免争袭,应袭土官要接受儒学教育,在职士官要编制宗支图谱。云南土官赴京袭职,是明初形成的惯例。但路途遥远和土官贫富不均使正统时期出现纳粮就地勘合袭职。而勘合官员腐败等弊端,导致了嘉靖初年芒部、武定、寻甸等处土官叛乱。平定叛乱后,在总结弊端的基础上,嘉靖九年(1530)制定《土官袭职条例》。此后加强对土官的约束,每三年考核一次,通过考核才能连任,对违法乱纪、不服从勘合的土官实行改流。随着嘉靖时期灾荒增多、财政不足,嘉靖十五年(1536)开始实行纳粮折银袭职。而勘合官员索贿、不作为等行为影响了三宣六慰地区土官对明朝的向背,隆庆至万历初年木邦、陇川、潞江、蛮莫等土官叛附缅甸。为增强明朝对土官的凝聚力,万历初年放宽土官袭职条件,不纳粮也可以就地勘合袭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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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封建王朝在民族地区設置土司制度一事,在历史上对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研究土司的設置和土司称謂的演变,对我国少数民族历史的研究,是一个必要的課題。但关于土司的称謂这一問題,至今还是众說紛紜,本文拟就这一問題作一些考释。江应樑先生于1958年出版了《明代云南境內的土官与土司》一书,书中将土官、土司当作两类职称而加以区別,可以說是开土官土司两类說之始。該书在論及土官、土司的区別原因时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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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龙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3):163-173+238-239
清初顺治帝重颁明太祖的六谕,使六谕在清代获得合法性,清初地方官及理学名臣均重视以六谕行教化,延续明代诠释传统并形成了《六谕集解》等新的注解文本。康熙九年圣谕十六条颁行后,逐渐取代了六谕在乡约中的核心位置,但六谕仍以潜流的方式在族规家训等文本中存在。19世纪,六谕被重新提倡,地方官员、儒学士人以及宗教人士对六谕的兴趣被激活,在清末更出现了《宣讲拾遗》《宣讲新篇》《圣谕六训集解》等新型体裁的六谕诠释文本,脱离乡约而趋向于善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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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年、字小梦,号颐园,蒙古锒蓝旗人。姓鄂觉特氏,生于清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六月廿九日(见《奉直同乡齿录》)。其祖上系驻防天津的八旗四翼蒙古人。幼年入八旗“官塾”读书,在三十二岁那年才正式拜当时名画家如山(字冠九、满族)为师,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中国绘画的理论和技法。他是否应过举,抑或是“捐纳”得官,现不可考。据《榆园画志》中说他“曾官汶上知县”,《八旗画征录》则说他“官游山左,曾任范县知县”,而《奉直同乡齿录》说他“清光绪间以知县来山东候补,曾睾单县”。《八旗画征录》又说他“不阿权贵,不久罢官,流寓济南,以书画自娱”。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殁于济南,享年七十岁(《奉直同乡齿录》作享年七十五岁,恐误)。六十一岁(光绪丁酉年即公元1897年)脱稿所著《颐园论画》一书,多甘苦有得之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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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坛》1984年第1期刊发的《广西土官制的流弊及改土延缓的原因》一文(以下简称《流弊》),展读之后,受益非浅,但对文中的某些观点,尤其是对土官制及改土归流作用的评价问题,笔者不取苟同。特提出几点粗浅看法。一、历史上土官制是否起过积极作用历史上,活跃于桂西民族地区的大小土官,世袭罔替,雄踞一方,延续千余年之久,对广西尤其是桂西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都发生过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流弊》一文只谈消极因素,对土官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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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曾经公布了五个关于太平天国革命时期两广天地会起义所建立的大成国政权的文件,有的已在报刊上正式发表,有的收存在有关的博物馆里。它们是《陈开自述》、《大成国隆国公黄鼎凤告谕》(下称《黄鼎凤告谕》)、《大成洪德平浔王谕》(下称《陈开诏谕》)、《平靖王李告谕》(下称《李文茂告谕》)、《平靖王米挥》(下称《李文茂米挥》)。这五个文件除《陈开自述》的收藏者兼发表者说是第三手转抄以外,其余四件均为盖有印章的原件文物。这几个文件的公布,引起史学果广泛的注意,有的论著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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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元明时期,两王朝便采取“以蛮制蛮”的政策,在我国西南边陲少数民族集居的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也称土官制度),依照区划,其设土府州县和土巡检司等行政单位.延至清代,清王朝亦而因之。清末,广西全省计有土州25个,土县4个.土巡检司10个.这些土属州县,主要分布于左右江沿岸地区。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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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田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1)
《长溪琐语》撰辑者谢肇淛,字在杭,本省长乐人,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进士,官至广西右布政使,政绩颇著.他是为明代著名藏书家,富藏书,亦“好读书,于学无所不窥”.“为学不尚空谈,而取诸目验,所以有创见独到之处”.长于文学,诗文集有《文海披沙》、《小草斋集》等.笔记特造孤诣,尤为精到,代表作《五杂俎》,内容广泛、材料丰富,谨慎且有识见,是记述各地“天、地、人、物、事”五种内容的“杂俎”,“谈明代社会风俗的书籍”当“首推”此书谢肇淛的地方志著述甚丰:《太姥山志》,《鼓山志》、《支提寺志》、《方广岩志》等是颇有特色的山水志;《北河记略》是相当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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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汉之南,百越之际”(《吕氏春秋·恃君览》)。壮族源于我国周泰时期的南方百越(粤)族群,是聚居于岭南西部地区(包括今广东西北部及广西境属)的西欧、骆越(亦并称“西越”或“瓯骆越”)部族的一支后裔。东汉至隋唐,这一地区先后出现了乌浒、俚、僚等群体名称。而“俚人,即乌浒蛮”(《南州异物志》)。对于他们的族源关系,《隋书·南蛮传》云:“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俍、曰俚、曰僚、曰迤……古先所谓百越是也。”宋元以降,广西部分地区又出现“僮(壮)人”、“僮人”之称;明代古籍常以“僮俍”或“瑶僮”并称,言广西“无地无瑶僮”,又有居民为“僮八民二”或“僮七民三”之说。延至清代,“僮(壮)”遂为相当普遍的民族称谓。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云:“蛮越之介,自此谕岭而居溪峒.分瑶、僮(壮)二种.瑶乃荆蛮,僮则旧越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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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许多地方高中语文试题出现了一道文言阅读题,材料节选自《旧唐书列传第四十·王及善传》,其中有:
高宗闻而特加赏慰(,赐绢百匹).寻除右千牛卫将军,高宗谓曰:"(朕)以卿忠谨,故与卿三品要职.他人
非搜辟不得至朕所,卿佩大横刀在朕侧,知此官责否?"(笔者按:括号内文字为试题删节内容)原题附注:"搜辟:搜查清除道路."其参考答案附译文,"他人非搜辟不得至朕所"译作:"其他若非带人搜索清道保卫不得来到朕的住处."(广东省执信中学2011年高三年级第三次模拟试卷·语文)其注释与译文显然承袭了黄永年《二十四史全译·旧唐书》的误译:"其他人若非带人搜索清道保卫不得来到朕的住处."[1]此外,黄永年《二十四史全译·新唐书》:"群臣非搜辟,不得至朕所."译文:"众臣如不是带仪卫搜索和清道,不能到达朕所在之处."[2]其误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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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萍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7(4):18-21
该文就历代太后、皇后、妃嫔、宫女的内官制度的演变作了分析归纳,认为内官制度是在历代的 不断变化过程中逐渐发展完善的;隋唐以后至明代宫人女职成为内官制度的主流,这一点在明代尤为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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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室人口的迅猛增长与节制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代宗藩制度与宗室人口增长 1.明代优待宗藩的制度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巩固统治,泽惠他的子孙后代,采取封王建藩制度。先后制定《昭鉴录》、《永鉴录》、《皇明祖训》等家法规范,要求作皇帝的“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做藩王的“知夹辅王室,尽君臣之义”。他还谆谆教诫皇帝与藩王,当“各守祖宗成法,勿失亲亲之义。”这种宗法封藩制度,目的为“宗社永有盘石之安,亲藩同享无疆之福。” 明朝宗室享有很高的爵位、官品和俸禄。明制宗室爵有八等,皇帝嫡长子为皇储外,其他诸子皆封为亲王;亲王嫡长子世袭亲王爵位,其余诸子皆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袭郡王位,其他诸子封为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玄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皆授奉国中尉爵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