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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种表现形式,不是两类不同的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指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就是作为必然性存在和起作用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主观辩证法是指思维的辩证运动或辩证的思维,是被思维自觉认识和运用的客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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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 辩证思维的规律 第一、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 恩格斯讲,“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关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我认为这句话不能改,因为它是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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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具有双重结构:一是辩证规律体系,二是辩证方法体系。在辩证规律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核心规律。在辩证方法体系中,矛盾分析方法却不是核心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才是其最基本的方法。而要认识到这点,就必须在搞清楚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区别的基础上,如实地把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主观辩证法去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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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作为一套特定的思维形式以某种特定的对象为内容。从形式和内容统一的角度看,历史上有三种具有特定对象的辩证法,即意见的逻辑、幻相的逻辑和思辨的逻辑。意见的逻辑和幻相的逻辑分别是"意见"和"先验幻相"之不确定性在形式上的表现,因而具有消极意义。思辨逻辑作为辩证方法、辩证形式与辩证之体(内容)的统一,既是真理在其形式之运演中的自身证明,又是真理在其内容之发展中的自我完善或自我证成。这决定了辩证法在思辨逻辑的形态上第一次成为形上真理的确定性的形式,成为"真理的逻辑",摆脱了通常人们所理解的贬义。  相似文献   

5.
什么是客观真理(即真理的客观性)?长期以来,哲学界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中有着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二是指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也是客观的。近年来,学术界对真理客观性的第二层含义提出了不少质疑,认为实践检验并不构成客观真理的一个含义。我认为,客观真理的第一层含义也同样是不能成立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作一简略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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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有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真理也有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在理解真理概念的内涵和使用真理范畴的时候,注意到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能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纷歧。  相似文献   

7.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本文就此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期引起深入的讨论。一在“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个表述中,“客观的”指的是什么?“主观的”指的又是什么?一些论著和教科书认为:“说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意思就是指它作为一种认识、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真理之所以是真理,不在于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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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新探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哲学界一致首肯的真理定义,它表明了真理本质上是主客观之间的一种关系。关于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以往人们在理解上存在着一种机械倾向,即把它们之间的关系看作犹如尚未架桥梁之前就已经对峙而在的两岸,相应地实践则被视作架于其间起着连通两岸之作用的桥梁。正是基于这种机械论的看法,人们在论证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遂肯定不仅主观不能检验真理,客观也同样不能检验真理。其所以说客观也不能检验真理,是由于其把同主观相对的客观看作外在于实践的自在世界了。其实,这样的…  相似文献   

9.
一辩证逻辑的方法是辩证逻辑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辩证逻辑是一门思维科学。它是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以辩证思维为研究对象的这门学科,兼有哲学和逻辑的双重性质:从它向人们的思维提供规则、方法、程序等来说,它是逻辑学;从它所研究的主观辩证法即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来说,它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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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逻辑同一般辩证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但又不尽相同。列宁把辩证逻辑规定为“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这个定义是很精辟的。辩证思维就是运用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按照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来思考我们周围的世界;辩证逻辑则是研究辩证思维的一般形式和规律性。因此,从本质上讲,辩证逻辑和辩证法可以说是同一的。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它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辩证法基本规律的主观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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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真理的全面性,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重要内容。搞清真理全面性的含义,研究达到真理全面性的途径,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极重要的意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的、全面的。真理的客观性,即客观真理,是说在人的认识中具有不依赖主体的客观内容,也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的全面性,即全面真理,是说在人的认识中的客观内容是全面的,也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全面正确的认识。客观性和全面性,是真理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特性,二者缺一不可。真理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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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真理观与形式逻辑真理观异同论□吴远人们通常把“主观与客观的一致”、“认识与客体的符合”称为真理,实际上这个命题只有在特定的范围内(亦即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才是对的。自从人们把辩证法贯彻到真理观中后,传统的真理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那么,辩证的真理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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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李振伦同志在《河北学刊》1983年第2期发表的《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以下称《李文》),受到一定的启发,但是我们认为,该文提出的许多重大观点不仅不能达到他所愿望的“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分歧”和“捍卫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反而会将人们引向他途,所以在此同李振伦同志商榷。 一 从五十年代起,我国哲学界就围绕着什么是真理(包括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的问题,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对于真理的“普遍”(《李文》的用语)看法是:真理是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一致的认识;或者真理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简单地说,真理就是人的正确认识。同《李文》相反,我们认为这个“普遍”的看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首先,真理是一种认识,因而包括所谓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就都既不是人们的主观意识自身,也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其中既带有人们的主观形式,也有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其次,真理作为认识,当然只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或正确反映,而不是错误的认识或错误的反映。既然真理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属于主观的范围,因此人们有时称其为“主观真理”。譬如,马克思就讲过“思维的真理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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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三个问题:一、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一致。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以及辩证思维规律。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一 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一致 我想结合《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的结构讲述。 第一 辩证逻辑这一章在我们这本书中的地位,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要添加这一章。 辩证逻辑是思维的辩证法,它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给人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法。哲学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个武器,哲学之所以有用,之所以有威力,就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想方法。在长征到陕北以后,毛泽东同志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哲学和讲哲学,其目的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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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认识的任务是要达到真理性的认识,通过实践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发展真理,并通过真理性认识改造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发展过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属于意识的范围。只有人们的主观认识才有正确和错误之分,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正确和错误之分;真理的内容又是客观的,这是因为人们的正确认识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真理的客观性,表明它包含着不依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唯物论承认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客观物质世界。承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必然结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对形形色色的主观真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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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们都承认,辩证逻辑是研究辩证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可是当提到辩证思维有没有自身特有的基本规律时,意见就不一致了。从五十年代到现在,一直有许多人认为,辩证法的三条基本规律,同时也就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此外辩证思维就不应有独特的基本规律。列宁关于辩证法、逻辑和认识论三者是“同一个东西”和恩格斯关于辩证法规律同辩证思维规律“彼此一致”、存在规律和思维规律“本质上是同一的”的著名观点,往往就是这种主张的立论根据。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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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读了彭汶同志的《略论思维辩证法与辩证思维》(《青海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以下简称“彭文”),深受启发。我赞成把思维辩证法和辩证思维区别开来,但对“彭文”认“辩证思维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的论断却不敢苟同,特提出以下意见与之商榷。 (一) 必须严格“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一语的确切涵义 “彭文”不只一次使用“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来说明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如,辩证思维就是辩证法和辩证规律性在人们思维中以主观方式起作用的那一个方面,即“这种反映必须通过思维的主体,即必须为思维着的人所意识,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又,辩证思维“和在思维中必然地强制起作用的思维辩证法不同,它完全受人的意识的支配,并服从于人的意志。”尽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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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哲学是德国唯心主义古典哲学的最高峰,黑格尔的最大功绩即在于回复到辩证法。确实象恩格斯所说,在黑格尔哲学里贯彻着极为明显的双重性,即一方面它可以使人们头脑混乱,另一方面它又不自觉地给人们指出了一条真正切实认识世界的道路。黑格尔关于主观与客观关系的论述,既是唯心的,又是辩证的,在哲学史上是有巨大的影响。恩格斯说:“无须特别熟悉黑格尔也可以知道,黑格尔要高超得多,他主张主体和客观力量相调和,他非常重视客观性,认为现实即存在比个人的主观理性要高得多,并且正是要求个人承认客观现实是合理的。”列宁说:“由于黑格尔研究了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的运动中的反映,所以他比康德等人深刻得多。”这说明黑格尔关于主观与客观关系的论述虽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却有许多可取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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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既不是客观规律本身,也不是纯粹主观性的认识,而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是主观的,就其内容来说是客观的。所谓客观的,是指它有不依赖于任何人、任何社会集团、任何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马克思主义把我们意识中所包含的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客观内容叫做真理的客观性,或者叫做客观真理。一种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是不是反映了客观真理,不取决于人们主观上的愿望和爱好,而决定于它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所以是客观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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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阶级、不依赖于人类的,是客观的,而其形式是主观的。毛泽东同志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罗刚健和冯丛林同志认为这个阶级烙印也打在真理的主观形式上(见《哲学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三期)。这就发生了问题。在认识中,既没有只有客观内容而无主观形式的真理,也没有只有主观形式而无客观内容的真理。任何真理都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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