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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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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贺耀弘 《劳动世界》2016,(28):48-49
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由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所确立的一项制度.近年来,医疗期劳动争议纠纷不少,职工医疗期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医疗期待遇不落实,及滥用医疗期规则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和职工只有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医疗期相关规则,才能化解用工矛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2.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  相似文献   

3.
私营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私营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2)职工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私营企业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2)企业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  相似文献   

4.
傅晓 《中国劳动》2003,(10):57-58
医疗期是指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因职工自身的身体素质、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作强度等原因,而出现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情况,这时用人单位应安排这部分职工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除《劳动法》25条规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5.
问: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答: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因病(含非因工负伤)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受损,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  相似文献   

6.
你局《关于工伤职工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成劳社发[200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因工负伤。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进行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7.
近期我省部分企业和职工来信咨询:职工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否一次性领取伤残抚恤金待遇?  相似文献   

8.
本刊第1期《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于法无据》一文的观点值得商榷。笔者拜读之后认为,作者文中以工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来判断能否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观点值得商榷。本文认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复查鉴定与劳动关系无关。  相似文献   

9.
咨询台     
劳动部1994年12月1日以劳部发〔1994〕479号文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就此规定如下: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  相似文献   

10.
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又被其它类型的企业聘用能否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的请示》(广安劳社[2009]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11.
咨询台     
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职工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咨询台:因单位改制我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我以前曾因工致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又给我重新进行了伤残鉴定,被鉴定为8级伤残。请问我该不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读者逸明逸明读者:感谢你对本刊的信任,对你咨询的问题,本刊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后,答复如下:若你是在2003年12月31日前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么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和原四川省劳动厅的贯彻实施意见(川劳险[1997]5号)的规定,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  相似文献   

12.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最近我们企业一名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的农民工,在核定其待遇时提出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待遇;我们查阅了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只看到有对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农民工享受一次性待遇的政策规定,而没有五至六级伤残农民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待遇的政策。请问,该农民工提出的要求是否有依据,企业是否应支付给其一次性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规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应享受的医疗期、病假工资、医疗费用和医疗补助费等项待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咨询台: 我是一名粮站的老职工,因健康原因于1997年3月"内退"在家休养,今年7月将满法定退休年龄60岁。今年4月起粮站进行"国企改制"工作,职工都要置换或了断"国有身份"。但其他职工与粮站解除劳动关系后都按规定标准领取了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5.
有问有答     
问:本人于2006年7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6月,我在出差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事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好直接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因工负伤。后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三级。请问: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我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的费用、医疗费、工伤待遇,能否要求公司承担?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咨询台:我是某企业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2014年2月我们从社会招聘了一位分厂的副厂长。到2014年7月因发现该招聘人员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均系造假,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撤销了他的副厂长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该人员被辞退后,却要求公司支付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并为其补办在岗期间的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相似文献   

18.
杨珺 《劳动者》2004,(7):32-32
企业对职工工龄实行买断,一般表现出两种情况:一是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轻装上阵,对那些富余职工,按工龄支付一定的安置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已“下海”的职工,不愿与原企业保持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将原有工龄买断。以上两种情况都是通过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终止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但因补偿支付数额问题,有时达不成协议,难免发生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9.
<正>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该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内容解除劳动合同但被裁判无  相似文献   

20.
在实践中,解除劳动关系案件比较常见,占据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半之多。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中,企业败诉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如何扭转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诉讼中败诉的局面,我们还得从败诉的原因开始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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