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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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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重要的民事法律渊源,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应当获得私法救济.由于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司法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等种种原因,在中国法制环境下适用宪法直接效力说存在实践疑难.应当以一般人格权制度为桥梁,合理构建宪法间接效力的救济模式.  相似文献   

2.
大部分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条款成为控制国家公权力对私权侵害的有力武器。宪法的传统公法性质限制了其适用对象,一些国家宪法在原则上不能直接适用或者有限地适用于公民之间的私人侵权行为。现代宪法理论逐渐关注基本权利在私人主体间的效力问题,以拓宽基本权利条款的实现路径。美国"国家行为人"理论新发展、德国间接第三人效力理论以及其他国家的宪法实践逐步区分出基本权利条款实现的不同模式。比较其他国家基本权利的实现路径,可以为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模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3.
德国宪法法院用案例法的形式规定了宪法进入民事领域的四种情形:即当民事案件涉及民法一般条款;涉及普通法律无法规范的基本权利;现行民法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私主体权利实现需要国家积极作为等。这不仅从规范层面上解决了宪法第三人效力问题,更从实践层面上解决了宪法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同时也约束了民事法院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在我国,宪法与民法关系问题的讨论也分为规范和实践两个层面:在规范层面上,探讨宪法基本权利效力、宪法与民法在法律体系上的关系;在实践层面上,探讨民事立法中的宪法标准问题、民事司法中的宪法适用问题。宪法与民法在法律体系上的关系指导民事立法中宪法问题的解决,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指导民事司法中的宪法适用。以案例为基础,更能了解中国与德国在民事司法中宪法适用的差别,更能理解为何我国宪法并没有能真正调控民法,但在现实中,相关案件的审理却又呼唤宪法对民法的引导。  相似文献   

4.
从西方法学理论关于公、私法分野的经典论断,大致可推导出基本权利旨在有效对抗国家公权力的不法侵害。完全否认基本权利在处理私人间关系过程中蕴涵的价值摄入,构成德国传统宪法教义学"无效力说"的核心要义。然而,随着学理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纵深发展,基本权利在私法关系中的适用问题愈发得到重视,并且进而引发公法学人针对基本权利的规范内涵展开系统审视。据此,有必要从理论基础层面破除"无效力说"仅仅强调基本权利主观面向的传统偏见,重新审思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理论偏重客观面向的认知争论。通过考察基本权利规范内涵与功能之间的逻辑关联,可以推导出基本权利规范效力具备二重性特征,这成为现代中国宪法学研究不可轻易绕开的时代命题。  相似文献   

5.
各国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救济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相关。在英国,通过普通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形式予以救济,普通法院的判例形成宪法基本权利保护的重要形式;在美国,由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审查的方式,予以救济;在联邦德国,由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审判案件和宣告法律违宪的方式予以救济;在法国,则由宪法委员会进行救济。各国宪法基本权利法律救济的方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不仅对我国完善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提供了参考与借鉴,而且也对我国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的理论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6.
依据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程序保障"功能是基本权利"客观法"功能重要的一环,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拘束力。国家负有制定适当的机构与程序来落实基本权利保障之义务。从其效力看,程序保障功能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并非赋予公民请求国家提供一定程序的权利,而是课予国家制定程序的"客观"义务。在我国,宪法第33条人权概括性条款、第5条的依法治国条款等蕴涵了"程序保障"思想。但是明文的"程序保障"条款依然缺失,"程序保障"功能未获得重视和确定,因此,可以通过宪法修改、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增加基本权利的程序条款;通过加大程序保障功能之理论研究,尽快启动宪法解释、宪法诉讼对程序保障功能予以承认。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公民的文化基本权利并不包括教育权和宗教信仰自由。我国现行宪法对于公民文化基本权利的保障,不仅在"总纲"部分确立了国家的文化政策,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对于自由权性质的文化权和社会权性质的文化权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在"国家机构"一章中确立了国家完成文化任务的组织体系。在我国目前的宪政体制中,具有自由权性质的文化基本权利,尽管法理上具有主观权利的规范效力,但其司法保障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具有社会权性质的文化基本权利,尽管规定在我国现行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但其仅具有宪法委托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论宪法在私法秩序内的意义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宪法基本权利具有防御国家的主观性权利和客观法规范的双面性,其效力亦扩散于私法领域.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围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不同特性与法理联系,司法适用过程主要从三个结构层面上展开.但对于我国在私法领域中直接适用宪法权利规范的合理性需要进行反思,确定宪法介入私法领域的方式,在本质上是要明确宪法价值的取向.针对我国法治进程,主张应在司法实践中致力于通过对私法概括性条款的合宪性解释,来促进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私法领域的生效与遵行,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9.
在传统宪法理论中,宪法只以国家权利作为约束的对象,宪法基本权利条款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但是,现代德、美等国家宪法理论将宪法效力逐步向私法领域拓展,反映了现代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受两个司法解释的影响,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一直没有得到重视.随着宪政的发展以及宪法价值理念的转变,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才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中得到发展.这些为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的实现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同时也给我们的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范蕴含着浓厚的宪法元素。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基本权利条款是民法居住权保护的价值基础,也构成民法居住权解释的背景规范。遵循基本权利处分、基本权利限制、基本权利冲突等宪法原理,居住权的处分受到除当事人约定之外的一定限制和宪法“济弱性”的保护。法院在处理公民居住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冲突的民事案件和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财产实行征收征用的行政案件中,应从宏观层面上培育宪法意识,并在微观层面上区分宪法在“裁判依据”和“裁判说理”中的不同效力定位,准确地以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解释和指导民法居住权规范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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